秦耕耘
不同的目的,会有不同的方法。权力制度是以统治利益为目的,为了这个目的,就要严防人的意识与思想文化出现,限制人的力量。因此,权力制度的“法”是统御之“法”,是治人之“法”。
人的目的是人要以人的形式存在,个人目的与人类的人性目的都有实现的可能。只要个人目的不危害人性目的,就应有存在的空间。人的“法”是指法规、法则,这是其一。其二是指方法。法规的目的是——在人的意识规则下,释放所有人的智慧与能量。人的能力释放不能脱离人的意识与人的思想文化,否则将会给人类酿成灾难。
在权力社会人不能自由地规划安排自己的生存,好像是命运在决定人的一切,其实这都是出于权力的控制,在“利出一孔”的模式下,没有人能够自由地活着,人就像被饲养的动物一样,听话的动物才能得到宠幸,想要自由的动物就会被赶出去,因为主人的意志就是动物的意志,动物必须服从主人的意志。同样,人接触什么事物,接受什么样的文化,学什么样的人,都是处在权力的控制引导之下。而在法规社会,只要不违背人的规则,他就可以自由地设计展示自己的生命历程,使自己的智能发挥到极致,读书无用,苟且偷生的权力社会现象将被消除。
在法规社会,凡是具备意识能力的人都可以参与讨论公共事务,而在权力社会,是统治者决定利益分配,决定制度。在法规社会,对于公共事务人都有发言权,只要得到多数人的认可,只要是真理,就可以成为共识,因为好的方法只有通过应用才能发挥威力。人既是法规的制定者,也是法规的遵循者,既是监护者也是执行者。
在权力社会,人的作用只限于为个别人争夺权力,维护权力及利益,为权力创造财富,人只是权力的工具,权力意志决定一切,人的思想不会发生任何作用。而在法规社会,人是社会的主体,人的思想智能在自主领域在公共领域将起到决定性作用。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在公共领域,只会制定条款,没有任何责任的人,人们是不需要的。
在权力社会,人们爱行贿,甚至是性贿赂,这需要不凡的耐力,需要人能够忍受美丽与丑恶的联姻,因为权力控制着社会资源,掌握着人的命运。用这种作法换取生存需要的人不是少数,但机会太少,想占便宜的人太多,不知机会属于谁。这种人自以为聪明,却在做着愚蠢可笑的事情,不但放弃了自己的人格,也使他们的这个阶层陷于长期的被动。
在法规社会人们依靠的是市场规则与自身能力,靠的是制度,人不必向权力低头。在权力社会,人的能力用于计谋、欺骗、争夺。在人的社会,人需要的是会做事,有责任的人,因为没有诚信就没有根基。在权力社会,人们手脚不够用,因为流再多的汗水,也只是为特权阶层创造财富,人只能赚到活命的钱。在法规社会人会觉得头脑不够用,因为人的行为受到规范,不能侵占他人的权利,低级生存手段不利于社会与秩序,被禁止使用,人只能往高生长,不能横向生长,只能通过学习提高自己,人素质的提高,社会秩序的形成也赖于此。按人的意识与法则来生存,既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社会,从而形成一个有秩序,有动力的社会。这样的社会既让人学会思考,也让人学会行动。
在权力社会,人只是权力的工具,是不可生锈的螺丝钉,是小草,是铺路石。但如果方向错了,或发动机坏了,即使是世界上最棒的螺丝钉也没有任何价值。在法规社会,在人的意识智能作用下,在制度与市场的作用下,每个有智慧有能力的人,都可以成就自己。
在权力社会,有政治禁区,行业禁区,文化禁区,人没有自主权利。权力社会统治者把民众赶到一条道上来,而自己独占垄断空间,独享垄断利益。在公民社会,人可以自由的选择职业,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人的利益通道增多变宽。一百个人做一个行业是争夺利益的关系,同行是冤家。一百个人做一百种行业就是互利关系。
在权力制度下,货币发行,利益分配都掌握在权力手中,统治者可以用经济与货币手段,对民众进行控制,用民众创造的财富雇佣一些人为权力粉饰打扮,雇佣一部分人对民众中的觉悟者与进步力量进行打击迫害,从而获得权力的稳定与长久利益。0
在人的社会,货币的发行分配权必须掌握在公民队伍手里,谁创造财富谁拥有财富才符合逻辑。人是有条件地纳税,人有权利参与公共事务。所有人在法规的范围内都享有自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没有例外。
在法制社会,人人权利平等。权利平等是说每个人面对的是同样的规则同样的机会,都有参与的权利,成功靠的是制度规则与自身实力。而每个人总有某种天赋,依靠个人天赋,只要努力就能得到其应该得到的一切。
建立规则的目的是:释放人的智能,规范人的行为,形成良性的经济秩序与社会秩序,也只有在有序的环境下,人才能够有所成就,才能安居乐业。秩序的逻辑就是:人只能通过能力与付出来换取荣誉与财富,才能获得人们的认可。不必害怕有人犯罪,人都有犯罪的机会,没有一致的法规,罪恶不受惩罚,是社会无序的体现,才是需要人们警惕的。
只有人的意识还是不够的,还要使人的意识发挥作用。社会中的每个人都面对着两个事情,一个是自己的事情,一个是公共的事情。制度联系着每个人,你不去主宰它,它就要主宰你。权力制度下,个人的付出往往是给自己制造阻碍,人的权利与自由被限制,正是因为人的付出与分配权想脱离。正确理念与正当利益得不到支持与保护,悲剧还会继续。所以人不去主宰制度,一切努力都是白费。
邪恶的意识力量会拒绝真理,只要不受惩罚,任何罪恶行为都不会犹豫。即使为了虚幻的利益,也会加害于人,而置真理于不顾,人的意识在这种意识力量面前常常是微弱的,是被忽略不计的。人的意识不是代替别人的思想,他是要人们自己用思维与行动去换取各自的需要,获得真知。只有获得真知才能把握自己的存在形式,人性的光芒才会出现,而不被风雨所动摇。真理的高度足以使愚昧与野蛮望而却步,不像权力行为那样简单,仅凭一个命令、一次行动,一种阴谋,一纸谎言就能获得超额利益。这种行为的实质是相互争夺,轮流蚕食,这也正是权力能够迷惑人受人追捧的原因。这种行为的恶果是由别人或后人来负担,所以他们是不会自行停止的。
人的意识力量来源于人的意识与思想文化,没有人的思想文化自由,就不会形成人的意识力量,人的意识力量要想占据统治地位,人就必须要有自己的思想语言空间与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