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慰问品可以以现金、
代金券等形式发放吗?
关于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有哪些是要注意的?
今天为大家带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0条纪律红线
第六部分
六、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方面
1. 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
2. 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发放奖金、津贴、补贴。
3. 严禁使用行政福利费变相发放福利。
4. 严禁将食堂补助打入个人账户,或套取食堂补贴购买购物卡、物品等。
7. 工会经费除按规定应缴纳的部分外,不得先预提,后列支。
8. 工会春秋游活动不得跨省,不得过夜,不得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
9. 工会文体比赛每年举办不超过2次,奖励范围不得超过2/3;一等奖人均不超过200元,二等奖人均不超过150元;三等奖人均不超过100元,趣味性文体活动发放的纪念品人均不超过100元。
11. 不得超过七个法定节日的范围发放工会慰问品或者超标准发放。
12. 工会会员生日慰问的生日蛋糕等实物慰问品(含指定蛋糕店的蛋糕券)不得超过300元;生育、退休和离岗慰问不得超过500元。
13. 工会会员生病住院,慰问不得超标准、超范围。
14.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考核检查及认定类项目、发放奖金。
15. 未经批准不得新设评比表彰项目、发放奖金。
相关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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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城管委市政设施管理所党支部书记李波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期间,李波以年终慰问、新年开门红等名义,利用专项资金,先后四次向职工发放了慰问费等共计18400元。2016年8月,李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重庆市渝北区财政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渝北区财政局超标准报销差旅费共计129.89216万元。2016年2月至9月,渝北区财政局通过公众通卡违规发放补助共计44.03万元。2018年1月,渝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劼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副局长易思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原纪检组组长李铃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已清退。
3:
广东省广宁县洲仔镇清桂村村委会主任叶新林等人违规领取补助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期间,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新林等6名村干部,在已领取县财政和村自筹发放工资补贴情况下,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又从村集体资金中以交通补助、医疗补助等名义违规领取各类补助共13.38万元。2017年9至10月,叶新林等6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内容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