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卫健委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各地最新情况
截至21日7点30分,我国境内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219例(武汉198例,北京5例,广东14例,上海2例)。
广东
广东省卫健委官方微博1月20日晚通报,确认广东省20日新增1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新增病例分布如下:深圳8例、珠海3例、湛江、惠州各1例,均收治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11例病例有武汉居住或旅行史,2例与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上海
20日晚,国家卫生健康委确认上海市首例输入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患者为56岁女性,湖北省武汉市户籍。现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2名在沪密切接触者正在医学观察。
今早7点半,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微博通报,上海确诊第二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患者为35岁男性,上海市户籍,于1月16日在上海市一发热门诊就诊后被收治入院隔离治疗。经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经专家评估确认,该病例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目前患者体温正常,生命体征平稳。另外,上海市有4例疑似病例正在排查中。
武汉
武汉市卫健委发布通报称,1月19日22时至1月19日24时,死亡1例,无出院病例和新增病例。
死者陈某,男,89岁,1月13日发病,1月18日因严重呼吸困难入院救治,1月19日23:39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有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频发室性早搏等基础疾病。
截至1月19日24时,武汉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198例,已治愈出院25例,死亡4例。目前仍在院治疗169例,其中重症35例、危重症9例,均在武汉市定点医疗机构接受隔离治疗。
1月21日凌晨,武汉市卫健委官方微博(@健康武汉官微)通报,武汉市共有15名医务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另有1名为疑似病例。全文如下:
【我市强化医护人员防护】
目前,我市共有15名医务人员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另有1名为疑似病例。16例患者中,危重症1例,其余病情稳定,均已隔离治疗。
医务人员是疫情防控的主力军。为确保医务人员健康,近日,我市就加强各类医院的防控措施,严格控制医院感染,强化医务人员防护,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等方面再次进行部署,加强对医务人员健康的日常监测,对疑似病例及时进行检测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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