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23日凌晨,当张女士驾车回到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某地下停车场时,一名男子突然冲过来抢劫,索要60万元,张女士被迫给了对方一张存有7.9万的银行卡。为了拿到更多的钱,该男子拍下了张女士的裸照,并开走了她的车。
11月2日,记者从长沙市开福区检察院了解到,法院于10月31日开庭审理并做出一审判决,以犯抢劫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4万元;以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5个月,罚金2万元。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6万元。
张女士没有想到,自己遭遇的这次抢劫经历了长达3个月的跟踪,仅仅因为一次变道挡车。29岁的吴某,是湖北省天门市岳口镇人。2016年12月,吴某驾车在长沙市橘子洲大桥行驶时,前方的张女士的车突然变道阻挡了一下,他便怀恨在心。
此后的3个月,吴某多次驾车跟踪张女士欲行报复。今年2月22日晚9时30分许,吴某携带作案工具到张女士停车的地方等候。次日凌晨,吴某劫持张女士,持刀索要60万元。吴某拿到有7.9万元余额的银行卡后,还逼张女士拍裸照作为抵押。
2月24日至3月6日期间,吴某多次给张女士发短信,以卖掉其车和公开其裸照为威胁,索要剩余的50余万元。3月6日,吴某被公安机关抓获。3月16日吴某的家属退还受害人74436.7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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