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击战、运动战、阵地战是中国革命战争的三种基本形式,在中学历史教材中这些军事名词经常出现,正确理解这些军事名词,对于我们正确认识我党在各个时期所运用的战略战术很有帮助,下面让我们一起来比较一下。
所谓游击战,是使用小的队伍,少至几人,多至几百人的队伍(队伍的组成比较杂),在敌军后方活动的。它是分散游动的作战,以袭击为主要手段,具有高度的主动性、灵活性、进攻性、速决性和流动性。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总结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游击战理论和原则。这主要包括:①当革命力量弱小时,依靠群众开展游击战是最好的斗争形式;②敌进我退,敌驻我扰,敌疲我打,敌退我追,是游击战的基本原则;③游击战的基本作战形式是以袭击为主的进攻;④在一定条件下,游击战可以作为某个战略阶段的主要作战形式;②根据地是长期坚持和发展游击战必不可少的条件;③游击战很难独立解决整个战争问题,必须向正规战发展。
所谓运动战,是正规兵团在长的战线和大的战区上进行战役和战斗的外线快速进攻的作战形式。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所进行的运动战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①以运动战为基本作战形式时,须结合其他的作战形式;②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③主力兵团在广阔的战场上,实行大踏步的前进和后退,一切的走都是为了打,既反对“有退无进”的逃跑主义,也反对“有进无退”的拼命主义。
阵地战有一个固定的阵地,阵地战中,目标非常明确,就是守住自己的阵地,抢夺对方的阵地。
由上所述,游击战投入兵力少,队伍组成比较杂,规模小;阵地战和运动战则是正规兵团的大规模的战斗。所以,一般来说:在军事上就兵力的大小及其指挥的方式来说,运动战和阵地战,都属于“正规的作战”,游击战就属于“非正规的作战”。游击战和运动战最大的相同点就是以“动”制胜,而阵地战是以“静”制胜。运动战与阵地战,时常是互为变换的。如遭遇战,就是标本的运动战,但它一转到固着一地时,就变成了阵地战。如阵地战的阵地一被突破时,又变为运动战了。
由此可见,游击战、运动战和阵地战既有区别也有联系:运动战往往需要游击战的配合,游击战辅助正规战并努力使自己发展成为正规战。运动战和阵地战又互不变换,这种联系在我军的发展史上有突出的表现。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工农红军基于自身兵力的弱小,作战方式以游击战为主;在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执行“基本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的方针,仍然是以游击战为主,但同时也进行了像百团大战这样的运动战;在解放战争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按照以歼灭敌人有生力量为主要目标、不以夺取地方为主要目标的战略方针,进行了大规模的运动战,最后取得了解放战争的彻底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