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丢弃和平宪法,走军国主义道路,违背联合国宪章,应将其开除联合国。
一、入联本无资格
1956年日本加入联合国,其实没有资格,因为它侵略成性。《联合国宪章》,是为避免后世再次遭受,20世纪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发动侵略战争而制定。第一条宗旨就是,防止和制止任何侵略行为再起,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按照《联合国宪章》,只有爱好和平的国家,才有资格成为联合国成员国。而日本战败后,没有向亚洲民众认罪,没有承认对亚洲侵略。对亚洲民众犯下罪恶,不承认是侵略,只是轻描淡写向有的国家,发出反省之意。日本骨子里没有“和平”基因,只对美国唯唯诺诺,害怕美国原子弹再次打击。
日本是亚洲国家的敌国,一没向亚洲国家承认侵略罪行,二没作出保证不再侵略承诺,日本是没有资格加入联合国的。《联合国宪章》明确列出两个敌国条款,即第53条和第107条,宪章所说敌国,就是发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日本等国。
日本要加入联合国,不但听其口头是否接受宪章关于会员国条件,更要看它是否真正承认侵略罪行。
美国让日本加入联合国,一是希望日本改变侵略本性;二是通过联合国,监督日本;三是为冷战和反苏、反共需要。
二、后又违反宪章
日本加入联合国后,逐步探索违背《联合国宪章》之路,终于在2014年解禁“集体自卫权”,走上违背《和平宪法》之路。
而《和平宪法》,是第二次世界大战胜利之果,是盟军强加给日本的紧箍咒,具有国际法律性质。违背《和平宪法》,就是违背《联合国宪章》。
1945年8月14日,日本天皇向全国广播,接受《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实行无条件投降的诏书。承认日本“领土范围只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为此,盟国为日本制定《和平宪法》,规定战后日本必须走和平发展之路,防止日本军国主义复活。
但是,日本不向中国归还琉球,侵占中国钓鱼岛,侵略本性再次暴露。岛礁造成人工岛屿,叫嚣为日本领海,扩展其海洋范围,向中国东海扩张,向世界扩张,说明日本扩张野心不死!
日本向海外派兵法案,也是军国主义复活。日本《和平宪法》第九条规定:“日本国民真诚地谋求基于正义与秩序的国际和平,永远放弃以国家权力发动的战争,武力相胁或行使武力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手段。为达到前向目的,不会保持陆海空军和其他力量,不承认国家交战权。”
但是,1992年6月9日和15日,日本国会参众两院不顾社会党等议员反对和抵制,先后通过《协助联合国维持和平活动法案》,可向海外派遣2000 名自卫队员。不但违背《和平宪法》,也违背《联合国宪章》第一条规定,即:“防止和制止侵略行为再起”。
三、开除等待决议
对日本违宪行径,应由联合国秘书长组织,由轮值主席国主持,由中国、朝鲜和韩国提请联合国,要求联合国开除日本。开除日本出联合国,是《联合国宪章》赋予联合国的权利,也是联合国的义务。
日本被开除后,联合国各机构必须清出日本有关资源,辞退日本在联合国各机构的人员,退回日本在联合国各机构的相关物品。清退日本各金融机构的股份,降下日本在联合国各机构的国旗。退还日本在联合国各机构提前交缴的会费。
开除日本出联合国!联合国各成员国,要盯紧日本,不能让日本给世界带来新的灾难!
2014-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