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诺贝尔经济学奖刚刚公布!
据诺贝尔奖官方网站消息,诺贝尔经济学奖于北京时间10月12日17时许正式揭晓,由两位来自美国的经济学家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Milgrom)和 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B.Wilson)获得,获奖理由为“对拍卖理论的改进和发明了新拍卖形式”。保罗·米尔格罗姆(Paul R.Milgrom)和罗伯特·威尔逊(Robert B.Wilson)都是美国斯坦福大学教授。
以下为近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得奖者以及他们的成就:
2019年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为阿比吉特·巴纳吉(Abhijit Banerjee)、埃丝特·迪弗洛(Esther Duflo)和迈克尔·克雷默(Michael Kremer),以表彰他们“在减轻全球贫困方面的实验性做法”。
2018年
美国耶鲁大学的威廉·诺德豪斯以及纽约大学的保罗·罗默共获殊荣,以表彰两人将技术创新和气候变化引入长期宏观经济模型分析框架,所作出的贡献。他们构建出的模型,解释了市场经济如何与自然环境和人类知识相互作用,为全球经济实现可持续增长的道路提供了方法论依据。
2017年
美国经济学家理查德·泰勒因对行为经济学的贡献而获奖,为该研究方向的奠基人。泰勒把心理学的现实假设,融入到了经济学的决定分析中。他通过研究和探索有限的理性、社会偏好及缺乏控制力的后果,证明了人类特质是如何影响个人决定,以致影响市场效果的。
2016年
哈佛大学的奥利弗·哈特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本格特·霍斯特罗姆,因对契约理论的贡献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两名获奖者创建的新契约理论工具,对于理解现实生活中的契约与制度,以及契约设计中的潜在缺陷十分具有价值,为很多领域政策与制度的设计制定,提供了一个智力基础。
2015年
拥有英国和美国双重国籍的经济学家安格斯·迪顿因研究消费、贫困和福利方面获得当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安格斯·迪顿最主要的学术贡献在于提供了定量测量家庭福利水平的工具,以此来更准确地定义和测量贫困,对更加有效地制定反贫困政策有着重要意义。
图片:网络;文章综合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