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爆料,在牡丹园、北土城等地铁口看到一批黄色的电动车,可以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实现共享租用,运营模式类似于之前的网络共享自行车。15日,此款单车所属公司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称,此款“公共电动单车”尚处于试运营阶段,公司负责人正与相关部门沟通报备注册情况。
昨日,北京市交管部门公布了此款“共享电动单车”的调查情况,调查结果显示,此款共享电动单车不合法,交管部门责令公司相关负责人及时收回投放的电动自行车。
交管部门调查了解到,在地铁站摆放的“小蜜电动单车”是由美车美商务咨询(北京)有限公司于今年2月14日投放的,共50辆,主要投放地点为北京市五环内地铁站,集中于10号线惠新西街、北土城、健德门、牡丹园等站点附近。交管部门根据《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和《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对车辆进行核查,该公司投放的车辆不符合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上牌标准。
鉴于这种电动自行车无牌照,属违法上路行驶行为,存在安全隐患,17日上午,北京海淀交通支队紧急约谈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该公司于2月17日前将试点投放车辆全部收回,对于逾期未回收的电动车,交管部门将组织警力进行清移。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按照交管部门的要求,及时收回投放的电动自行车。
据了解,此种电动自行车与其他共享单车的使用方式类似,注册后需缴纳押金,使用时按照时间和里程收费,运营方会以更换电池的方式确保车辆有电。但在骑行时,它的速度要比平时路上所见的电动自行车缓慢一些。被交管部门约谈后,运营方也向媒体表示,这些先期投放的是测试车,正式车辆正在上牌。
记者上午了解到,警方表示,如果运营方使用列入《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具备合法上牌资格,并且为车辆上牌照,交管部门不会干涉其运营行为,但是,如果出现车辆乱停放,影响正常交通等情况,警方仍将依据《道交法》及《北京市实施<道交法>办法》的相关规定正常管理。
北京交管部门表示,电动自行车需上牌后上路行驶,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不在《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车辆不能办理上牌登记。对非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处罚,拒绝缴纳罚款的,依法扣留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