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所得税是由企业在发放给职工前进行代扣代缴,然后统一到当地地税局申报缴纳的。
2、所谓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4、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则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可以由个人去税务局去办理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有纳税义务人的,由纳税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通常用人单位作为纳税义务人办理缴税的业务。没有纳税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