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的社会科学观
索罗斯思考问题的兴趣主要集中在社会科学方面。在对“彻底可错性”信念深刻自我的领悟中,他的科学观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并在较深层次上与波普的科学观产生了根本的分歧,这正是索罗斯思想新颖和独特的方面。他明确表示,他完全不赞成波普关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方法论统一的思想。
索罗斯认为,对于自然科学研究来说,陈述与事实之间的关系是单向的。这个观点可简单地表述为:自然现象世界中,一个事实与另一个事实是直接相连的;或者说,这里的事实是独立于科学研究陈述之外的。换言之,自然科学中事实的客观性虽说不是绝对的,相对社会事件来说,其客观性却是十分显著的。也正是这一重要特征,使得自然现象本身既能作为科学相对客观的研究对象,又能作为衡量研究结果对错及有效性的客观标准。在一定界限内,这一基本特征正是自然科学进行确定性研究,并取得大量确定性知识的基本前提。而对于社会现象来说,其情形就完全不一样了,在这里陈述与事实之间的关系是双向的。在社会现象世界中,由于其过程参入了有思考能力的人,人与社会现象演化过程不能明确分离开来,即人不可能独立或脱离自身来观察自己。这个观点可简单地表述为:如若以一社会事实为起点,事实经过人们的思考产生认识或决策,进而影响到人们的行动,而行动的结果形成下一个事实。这里一个事实并不直接连接下一个事实,而是明显参透了人的观察或思考,事实本身已不是客观的,亦即事实与人的思考是相互影响的,这时主客体是合二为一难以明确分离的。因此,相对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的非客观性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如果上述观点成立,则可以进一步认识到,社会现象演化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不可重复的历史过程。例如人们在理论研究中,无论利用多少理论上的假设条件(总是有限的)来刻画条件相同但时间不同或地理不同的两个实际社会(或经济)状态,都是不可能准确和客观的,有时甚至是差别巨大。历史事件是不可重复的!这突出地表明,社会现象中显著的历史、文化、制度和心理等复杂因素作用、进化的不可逆性和不确定性,也表明其复杂性、不确定性都远甚于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不可能象自然现象那样进行重复实验,就是这个道理。
最后,科学研究活动本身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因而也是一种具有反射潜能的现象。科学家可能以观察者和参入者的身份与其观测的对象发生关系,而相对来说,自然科学方法的特点是,这种反射的两种功能并不相互干扰。我们说自然科学研究中,事实和陈述之间的分界相对是清晰明确的;是表明这样意思:不管有关大自然的各种理论假说如何不同,大自然仍独有其运行的方式,科学家的思想和科学活动对之无法改变。例如,无论科学家本人的科研动机(如崇高理想、财富或地位等)如何,成功的标准只有一个,通过客观事实的检验!而对于社会科学来说,其科学活动本身的反射功能是不可避免的。简单说,其一是研究对象的非独立性或客观性(上面已谈到)。其二是缺乏客观的判断标准;亦即社会科学中的反射性隐含了人的思考与事实之间存在着某种微妙的关系,也意味着参入者和科学家都可以利用这种关系影响人类的行为,进而影响到事实本身,这样判断社会科学理论的客观标准就消失了。因此,索罗斯认为,社会科学特别是经济学,完全去模仿自然科学是错误的,也是难以成功的。而另一方面,它还可能产生不良的后果,因为它可以利用自然科学的权威对社会和经济造成相当冲击。换言之,在反射的作用下,社会科学可以无效但却有用。虽然炼金术不是科学,社会科学却可能变成成功的炼金术。
总之,索罗斯认为,社会科学是一个错误的比喻,必须承认人类的许多行为并不受所谓无时间限制的自然法则所控制,必须防止自然科学方法的泛用。当然,认识到社会科学的限制,并不表示我们在研究社会现象时必须放弃对真理的追求,而是表明在认识反射现象的基础上,我们应有勇气探索新的研究方式。
对西方经济学的批判
从知识层面上说,索罗斯对西方经济学(这里是指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研究和掌握并不具有相当的水平;他在大学虽说学的是经济专业的,其兴趣却在波普的哲学方面。另外他说他当时就已感到,西方经济学中的主要基本假设存在严重问题,而失去进一步学习和研究的兴趣,他也承认自己对于西方经济学及其大量新的发展不了解也不感兴趣。但应该着重指出的是,索罗斯对西方经济学(下面简称经济学)的认识和批判,主要集中于其基本思想和方法论(所谓实证方法论)方面;其批判性质是根本性的、深刻性的;而不是具体的、内容性的。这种认识和批判方式,令人耳目一新,更令人深思。
首先,索罗斯认为,所有社会科学中经济学是最努力模仿自然科学的,并且从形式上看也是最成功的。经济学最核心、根本的思想实际上是这样一种信念,即应把经济学当作象自然科学那样学科来研究;并期望找到经济普遍有效的法则,解释并能预测经济行为。作为经济学中最核心观念和概念的“均衡”,就是这一信念的具体反映。“均衡”一词完全来自于牛顿的物理学,两者含义十分相似。经济学上的“均衡”更象是一种不证自明的信念体系产物或理念,并由于其物理学背景取得了先入为主的经济学地位。例如,“均衡”往往给我们带来的是这样一些观念,它是一切经济行为的唯一源驱动力或最终结果;它是一切经济价值的唯一价值中枢;它是不受任何时空限制的一般规则等。索罗斯还认为,现实中均衡既不存在也是不可检验的,均衡可能更象是市场参入者对着的一个不断移动目标调整的状态,它并不是唯一的、确定的,因而是没有实际意义的。当然他也承认,对于日常(或常规)情况下的大量经济事件,由于此时认知功能不变,亦即在生活经验的常规作用下,均衡式的经济分析可能是有效的,但这种有效性的意义是十分有限的。但对于具有重要意义或反射意义的经济历史事件,均衡式的经济分析就无能为力了。索罗斯认为其原因是,均衡式的分析关心的只是所谓其静态结果,而不是实际的动态过程;换言之,经济学关心的是确定性而非不确定性。因而他指出“我认为经济学是很高明的理论构思,我质疑的是经济学用在实际世界的可行性。” “如果现象不遵从超越时间的限制、普遍正确的法则,这样的法则怎么能用来产生预测和解释呢。” 因此可以说,经济学追求或得到的也许只是自然科学的信念,而失去或放弃的则是其理论的真实性或实践性。
其次,索罗斯对经济学的方法论进行了彻底地批判。经济学追求科学信念的直接产物,是其方法论带有鲜明的自然科学特征。经济学方法论又称之为实证方法论,其基本过程可简单地表述为:先作出假说或一组假设,然后进行逻辑(数学)推导和得到确定性结论,再进行有关统计检验。这正是现代科学研究中普遍采用的“假说演绎法”,其基本模式的简洁形式可看成由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初始条件、一般通则、最终条件。这三个部分可以有三种不同的结合方式:初始条件与一般通则结合产生预测,一般通则与最终条件结合产生解释,初始条件和最终条件结合产生通则的实验方法。其中的关键是要使科学实验可行或有效,即“一般通则”必须超越时间的限制。索罗斯认为,由于社会事件中,反射现象改变了参入者的思考和事物的实际状态,不受时间限制的通则在这里是不存在的,即不可能存在能重复同一社会现象的实验。这样,这个精美科学方法模式的可靠性就完全破坏了。
当然,经济学家们并非没有意识到社会现象这类性质的复杂性,只是他们更相信传统宇宙决定论的世界观,相信自然科学是唯一的权威。因此,经济学在确定和应用其实证方法论时,必须作出某些重要的预先假设,这些重要假设的基本特征或作用可概括为:(1)注重静态忽略动态;(2)强调确定性避免不确定性;(3)承认理性否认非理性。针对这类假设的作用,索罗斯深刻地指出“经济理论能够模仿物理学的唯一方法,是从经济主题中消除反射性质,……经济学既不关心手段,也不关心目的,只关心手段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换言之,手段和目的必须视为已知的事实,这是方法论上的设计,目的在于连研究反射互动的可能性都要排除掉。” 经济学中有关这类重要假设是我们熟知的:如强调经济研究方法的实证性(假设经济学研究能避免有关价值判断);均衡存在性的有关假设:如完全信息假设、生产者和消费者数目充分大假设等;有关理性经济人、理性预期假设;需求定律假设;供求曲线独立决定价格假设等。这些假设对于实证方法论的重要性和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也可以看出它们在排除反射性质方面的明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