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上周,沈阳街头出现了1500辆“共享汽车”。据报道,这些“共享汽车”全部是崭新的BMW 1系轿车,这种“共享宝马”不需要客人自己加油,全部由平台负责。资费标准是每公里1.5元,每天200元封顶。车内还配备了诸如车载WiFi、人脸识别、智能语音等科技。
与此同时,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鼓励发展汽车共享。意见指出,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发展小微型客车租赁服务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以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继共享单车之后,共享汽车又横空出世,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崭新的宝马汽车,且每天最高只需支付200元,停车、加油,以及车辆日常维护,租车人不用关心,皆由平台全包。如果外出旅游租上几天,真的是很划算。难怪有网友直呼“我那两辆车(摩拜、OFO)该换了。”
不过,也有人表示反对意见,认为共享汽车只是小众化消费,生命力不强,不值得推广,主要原因有二:一方面,一座城市瞬间增加几千辆汽车,不仅会大幅增加城市交通的压力,而且会增加停车位的供应,会进一步挤占公共车位、影响居民出行。从而使停车难、道路拥挤问题更加突出。
另一方面,“共享单车”的发展,或许还能从绿色出行中找到理由,而“共享汽车”又是为什么呢?凡是能够买得起汽车的家庭,也不必花200元/天租金,来租共享汽车用。而买不起汽车的家庭,年轻人也未必学会开车技能。最多也就是开个汽车租赁公司而已,乃是一个小众消费市场。
实际上,沈阳的“共享汽车”模式作为一个单向以分钟计费的汽车分享模式,就是对出租车、地铁、轻轨等交通工具的一个补充,如果在大中城市推广,会有部分市民先去“尝尝鲜”。那么,“共享汽车”这种模式是否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呢?笔者认为,共享单车要在全国推广还有一定的难度。
首先,安全隐患难除,并涉嫌违法。有沈阳网友体验“共享汽车”时发现,车内并没有任何操作指南、交通事故处理单、保单,甚至连行驶本、车辆登记证书等也没看见。
当事人旋即致电客服,对方回复称“车辆行驶本、登记证书等资料由公司统一保管,并不随车放置,如果被交警拦下盘问并要求出示证件,请拨打客服。”然而此举已涉嫌违反道路安全交通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车辆出行相关证照须齐全。
再者,“共享汽车”对市民的综合素质和停车位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违章、乱停放和事故也是值得“共享汽车”公司去思考。之前,曾在某地试点的摩拜汽车在运行了几个月后,发现乱停放的问题依旧没有减少,被贴罚单、锁车的依旧不在少数,这对当地居民的素质也提出了巨大的考验。
再次,共享汽车目前毕竟还没有形成共享单车那般“疯狂扩张”的规模,相比而言,共享豪车目前则更是小众消费的选择,面临着车辆少、分布相对集中的现实。而共享汽车的规模一旦突然增加,会不会对公共停车位,公共交通造成压力?
而这恰是城市管理者和“共享汽车”公司都要面对的棘手问题。笔者认为,共享汽车或在人口密度不大的三四线城市有一定的发展前景,而在车量拥堵严重、停车位难觅的一二线城市几乎没有什么发展空间。
最后,对于共享豪车本身发展而言,巨大的硬件资金投入,庞大的运维体系,1.5元每分钟的资费,加上还对停车费买单,要想真正赢利可能有很长一段路要走。后期的盈利模式可能还将进一步探索。
同时,参照共享单车近年来的种种遭遇,各种“奇葩”的人为破坏等被动损耗问题,共享汽车可能同样需要面对,如果减少人为对“共享汽车”的破坏?一旦发生恶意破坏,“共享汽车”企业又该如何处置?
“共享汽车”正在部分城市试运行,很多居民想去体验。但鉴于“共享汽车”在人口密度高的大城市会受到交通堵塞、停车难等困挠。再加上推进“共享汽车”,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掣肘,以及对居民素质更高要求。所以,“共享汽车”在部分城市试点可以,但全国铺开却很难,特别是“豪华汽车”的共享更是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