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方法
01:
此案件19年后才获得国家的赔偿,中国的法律体系不得不说是一直在不断的完善,此案件一直处于“疑罪从挂”的状态,即不审判也不判定,但是根据实际的证据上来讲朱招母女并没有作案动机和作案能力,国家最高法的监督执行,最终获得赔偿,说明的是中国司法体系在不断完善。
02:
朱招母女在开始要求赔偿时,被法院驳回,其理由为,当事人存在虚伪供述,其实当事人做出的供述并不利于自身,而且存在诱供,刑讯逼供嫌疑,这一点说明中国侦查机关在早期有一定的不当之处。
03:
当事人在获罪两年后被释放,虽然没有获得相应赔偿,但是也体现出司法机关相互监督的事实,侦查机关提供的证据并没有强有力的说明当事人的犯罪事实,经过两年后释放,也体现出国家司法制度的公正性。
04:
当事人因为此案件一直流落他乡,因为农村注重名誉的风气,因为此案的牵连他们不得不流落他乡,但是并没有放弃给自己讨一个说法的念头,充分说明公民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