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
长山刘氏,体肥嗜饮。每独酌,辄尽一瓮。负郭田三百亩,辄半种黍;而家豪富,不以饮为累也。一番僧见之,谓其身有异疾。刘答言:“无。”僧曰:“君饮尝不醉否?”曰:“有之。”曰:“此酒虫也。”刘愕然,便求医疗。曰:“易耳。”问:“需何药?”俱言不须。但令于日中俯卧,絷手足;去首半尺许,置良酝一器。移时,燥渴,思饮为极。酒香入鼻,馋火上炽,而苦不得饮。忽觉咽中暴痒,哇有物出,直堕酒中。解缚视之,赤肉长三寸许,蠕动如游鱼,口眼悉备。刘惊谢。酬以金,不受,但乞其虫。问:“将何用?”曰:“此酒之精,瓮中贮水,入虫搅之,即成佳酿。”刘使试之,果然。刘自是恶酒如仇。体渐瘦,家亦日贫,后饮食至不能给。
异史氏曰:“日尽一石,无损其富;不饮一斗,适以益贫:岂饮啄固有数乎?或言:‘虫是刘之福,非刘之病,僧愚之以成其术。’然欤否欤?”
翻译
山东长山的刘某,身体肥胖爱好饮酒,每当独饮,总要喝尽一瓮。他有靠近城郭的三百亩好地,常常只种一半庄稼;而家里非常富足,并没因为爱喝酒使家境受影响。
一个西域来的僧人见到刘某,说他身患奇异的病症。刘回答:“没有。”僧人问他:“您饮酒是不是不曾醉过?”刘某说:“是的。”僧人说:“这是肚里有酒虫。”刘某非常惊讶,便求他医治。僧人说:“很容易。”刘某问:“需用什么药?”僧人说什么药都不需要,只是让他在太阳底下俯卧,绑住手足;离头半尺多的地方,放置一盆好酒。过了一会儿,刘某感到又热又渴,非常想饮酒。鼻子闻到酒的香味,馋火往上烧,而苦于喝不到酒。忽然觉得咽喉中猛然发痒,哇的一下吐出一个东西,直落到酒盆里。解开手足一看,一条红肉三寸多长,像游鱼一样蠕动着,嘴、眼俱全。刘某很惊骇地向僧人致谢,拿银子报答他,僧人不收,只是请求要这个酒虫。刘某问他:“作什么用?”僧人回答:“它是酒之精,瓮中盛上水,把虫子放进去搅拌,就成了好酒。”刘某让僧人试验,果然是这样。
刘某从此厌恶酒如同仇人,身体渐渐地瘦下去,家境也日渐贫困,最后竟连饭都吃不上了。
异史氏说:每天喝一石酒,并不会损失他的财富;每天连一斗酒都不喝,反而更加贫穷:人的饮食难道都是有定数的吗?有人说:这酒虫是刘某的福星而不是刘某的病根,那个僧人只是想要得到那个酒虫而欺骗了他。是这样吗?不是这样吗?
注释
[1]长山:今山东省旧县名。一九五六年并入邹平县。
[2〕负郭田:靠近城郭的田地,指膏腴之田。《史记·苏秦列传》:“使 吾有洛阳负郭田二顷,吾岂能佩六国相印乎?”
[3]番僧:西域来的僧人。番,旧时对西方边境各族的称呼。
[4]去:距离。
[5]哇:吐。
[6]石、斗:都是量酒的计量单位,十斗为石。《史记·滑稽列传》:“臣 饮一斗亦醉,一石亦醉。”
[7]饮啄有数:谓一饮一啄,皆有定数。饮啄,本指鸟类饮食,后泛指人 的饮食。《太平广记·贫妇》引《玉堂闲话》:“一饮一啄,系之于分。” 数,定数、命定的。
作者简介
蒲松龄(1640~1715 年),清代杰出的文学家,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山东淄川(今山东淄博市)人。蒲松龄一生热衷功名,醉心科举,但他除了十九岁时应童子试曾连续考中县、府、道三个第一,补博士弟子员外,以后屡受挫折,一直郁郁不得志。他一面教书,一面应考了四十年,到七十一岁时才援例出贡,补了个岁贡生,四年后便死去了。一生中的坎坷遭遇使蒲松龄对当时政治的黑暗和科举的弊端有了一定的认识。生活的贫困使他对广大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思想有了一定的了解和体会。因此,他以自己的切身感受写了不少著作,今存除《聊斋志异》外,还有《聊斋文集》和《诗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