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织经·瓜蔓卷第十二》是唐代酷吏来俊臣所创作的一篇文言文。以下是罗织经瓜蔓卷第十二文言文及翻译,欢迎阅读。
罗织经瓜蔓卷第十二文言文
事不至大,无以惊人。案不及众,功之匪显。上以求安,下以邀宠,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荣以荣人者荣,祸以祸人者祸。荣非己莫恃,祸惟他勿纵。罪无实者,他罪可代;恶无彰者,人恶以附。心之患者,置敌一党;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官之友,民之敌;亲之友,仇之敌,敌者无常也。荣之友,败之敌;贱之友,贵之敌,友者有时也。是以权不可废,废则失本,情不可滥,滥则人忌;人不可密,密则疑生;心不可托,托则祸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寻隙求功。饵之以逮,事无悖矣。
罗织经瓜蔓卷第十二翻译
事情不是很大,就不能让人震惊。案件不是牵扯人多,功劳就不能显现。君主用它来求取安定,臣子用它来邀功取宠,这里的冤情一定会有,却是不可能避免的。
真正显达是能让他人也显达的显达,真正的祸患是能使他人也致祸的祸患。不是自己挣来的显达不要倚仗,只要是他人的祸患就不要放过。罪名没有实证,用其它的罪名来替代;恶行没有显露,用他人的恶行来依附。心腹的祸害,把他诬指为是敌人的同伙;情感上怨恨的人,陷害他是奸诈邪恶的小人。
官吏的朋友,在以官吏为敌的百姓眼里便是帮凶;亲人的朋友,在和亲人有仇的仇人眼中也成了敌人,所以说敌人是变化不定的。显达时的朋友,败落时就是敌人;贫贱时的朋友,富贵时就是敌人,所以说朋友是暂时的。因此说权力是不可废弃的,废弃了就失掉了根本;同情心是不能随便施予的,太随便了就会招人忌恨;与人交往不能过于亲密,太亲密就会产生疑虑;心里话不能说出来,毫无保留就潜藏着祸患。有智能的人不会为自己招来祸害,有能力的人总是寻找别人的漏洞以求取功劳。引诱他们上钩再据此把他们逮捕,事情就没有悖理之说了。
作者简介
来俊臣(公元651—公元697年),武则天时酷吏,历史上的十大奸臣之一。唐雍州万年(今陕西西安)人,生性残忍。武则天时因上书告密得官。武则天为胁制群臣、翦除异己,故纵其惨虐。来俊臣与党羽合编《告密罗织经》1卷,作为告密诬陷的范本。每次拷问囚徒,不论轻重,皆施以酷刑,或以醋灌鼻,囚入地牢中,或盛之瓮中,以火环烧之,并绝其食物。囚徒往往屈打成招,冤狱屡兴。则天以重赏酬之,于是告密之徒大行其道。后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