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仙》是清代文学家李渔所著的一篇文言文。
文言文
水仙一花,予之命也。予有四命,各司一时:春以水仙兰花为命;夏以莲为命;秋以秋海棠为命;冬以腊梅为命。无此四花,是无命也。一季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
水仙以秣陵①为最,予之家于秣陵,非家秣陵,家于水仙之乡也。记丙午之春,先以度岁无资,衣囊质②尽,迨③水仙开时,索一钱不得矣。欲购无资,家人曰:“请已之,一年不看此花,亦非怪事。”予曰:“汝欲夺吾命乎?宁短一岁之寿,勿减一岁之花。且予自他乡冒雪而归,就水仙也。不看水仙,是何异于不反金陵,仍在他乡卒岁乎?”家人不能止,听予质簪珥④购之。
翻译
水仙这种花,是我的命。我有四条命,各自存在于一年的一个时节:春天以水仙、兰花为命,夏天以莲花为命,秋天以秋海棠为命,冬天以蜡梅为命。如果没有这四种花,也就没有我这条命了,如果哪一季缺了这一种花,那就等于夺去了我这一季的命。
水仙花数南京的最好了,我之所以把家安在南京,并不是为了在南京安家,而是为了在水仙的故乡安家。记得丙午年的春天,当时穷困潦倒,无富余钱财过年,等到水仙花开的时候,没钱购买。家人说我要自己克制,一年不看水仙花也没什么可奇怪的。我说:难道你们是要夺去我性命么?我宁可少掉一年的寿命,也不想一个季节没有花的陪伴。况且我从他乡冒着大雪回到南京,就是为了看这水仙花。如果看不到,岂不是不如不回来南京,就呆在他乡过年算了?家人劝不过我,给了我玉饰去换水仙花了。
注释
①秣陵:指南京。
②质:抵押。
③迨:等到。
④珥:用玉做的耳饰。
赏析
文中两次提到“家人”,就从侧面反映出“我”的爱花如命。同时文中的首段也提到“一季夺予一花,是夺予一季之命也”,更体现出作者对水仙的喜爱溢于言表。
作者简介
李渔(1611-1680),初名仙侣,后改名渔,字谪凡,号笠翁。汉族,浙江金华兰溪人。明末清初文学家、戏曲家。18岁补博士弟子员,在明代中过秀才,入清后无意仕进,从事著述和指导戏剧演出。后居于南京,把居所命名为“芥子园”,并开设书铺,编刻图籍,广交达官贵人、文坛名流。著有《凰求凤》、《玉搔头》等戏剧,《肉蒲团》、《觉世名言十二楼》、《无声戏》、《连城壁》等小说,与《闲情偶寄》等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