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作家马伯庸在微博中称,一家栗子店突然歇业,还留下一张告示。微博附图说明,栗子店老板张先生因栗子质量不好,心存愧疚,写了一封200余字半文半白的“罪己书”。该“罪己书”被网友转发到网上,短短一天转发量超过一万,评论5000多条,2万个赞。不少网友感慨“业界良心”,也有网友质疑为炒作。针对有网友质疑炒作,马伯庸称:“自己也是在超市见到,觉得有趣,顺手拍下发到微博上,并不是炒作。”
一“书”激起千层浪,小小店主被聚焦。且不议“良心论”和“炒作论”的谁是谁非,有网友还不无戏说地跟帖称,“2012年本科毕业,在京租摊卖炒栗,说明知识不重要。”闻之我却要说:知识怎会不重要,因为这份“罪己书”,恰恰展示了“危机营销”的精彩一幕。
高明之一,店主没用“告示”“启事”“通知”之类的寻常手段发布消息,而以“罪己书”为名醒目打头,且写成半文半白的发噱文体,本身就更容易“脱颖而出”、引人注目。事实上,事后知名作家马伯庸在微博上的“义务”爆料,就足以证明其宣传效果的不同凡响。
高明之二,“罪己书”一事的不胫而走、网上流传,一来很好地“洗脱”了店主坑客售劣的奸商嫌疑,二来也自然而然地起到个人形象的“镀金”之效,让曾经和潜在的买主们立马觉得,这是一个知错就改、诚实经营的店主。于是,既然经营者能诚恳认错,作为消费者,还有什么不能宽宏大量地谅解一次的呢?
高明之三,“罪己书”已然显出诚意,而入行不久的栗子店老板,为了映衬其“不得好栗,誓不开业”的愧疚悔过之情,宁愿“停业数日”,也要“遍寻”优质货源,就愈加令人赞其情真、感其意切,对其日后规规矩矩、童叟无欺的待客之道也深信不疑了。
将栗子店主的“罪己书”视作一种合乎情理的“危机营销”,当然会让好多人联想到,现实语境中的某些大企业或是小商贩,一“利”障目,往往就只顾及一己之私了;甚至于,明明因为自身的过失或过错,给消费者造成了困扰和损失,也仍然希冀于凭着如簧巧舌,推诿塞责,逃避应负责任。但结果,常常却是“算来算去算自己”,丢了“面子”还丢了“里子”。
“罪己书”是一张“诚信脸”。学学“罪己书”的危机营销,并不想让其他经营者也去“依样画葫芦”,贴张另类通知、关上几天店门,就能轻轻松松骗得客户的信任和公众的点赞。而是讲,营商生财,除了取之有道,更应恪守诚信为本。很多时候,做事还得先做人,德为首要,才可次之。“罪己书”带来极大反响的聪明之处就在于,“良心”或许有假,“炒作”可能常在,但为人的诚实、安分和守信,却是怎么装也很难装得完美无缺、无懈可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