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是怎样的人物形象分析
许三观是当代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 中最主要的人物。他是一个很艰辛的人,被生活折腾了接近一生。他没有什么远大的抱负,但是他在家中却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也就是一个家的的顶梁柱。他只是生活中的一个小人物,却是一个典型的小人物。
许三观因为卖血,有了钱,娶了许玉兰,生了三个儿子:一乐二乐三乐。因为一乐像村里的何小勇,惹出了不少风波。这个家庭还遇到许多艰苦的难关,比如说,一乐惹祸,遭遇荒年,一乐二乐下乡,一乐得了肝病,每每在紧要关头,许三观卖血了。用自己的血,自己的命,许三观死死地支撑着这个家庭。结尾处,许三观老了,他想再次卖血,这次不是为了钱,可年轻的血头却告诉他,他的血只配当油漆,像猪血一样。回顾往事,他伤心得直流泪。
许三观并不伟大。他卖血,是被生活所逼。他实际很自私,很无情,甚至很残酷。当一乐惹祸以后,许三观态度明确,这个后果要由许玉兰和奸夫何小勇承担,强迫许玉兰到何小勇家索钱,不幸的是玉兰被打,许三观无动于衷,还辛辣地说玉兰是心软了。钱筹不足了,方石匠抄家,许三观却笑嘻嘻地欢迎方石匠,要求只抄许玉兰的东西,然后跑来跑去地帮忙。不关已事,许三观乐得逍遥。
许三观也不无温情。在文革中,许玉兰被打成妓女,许三观去送饭,那个场面很感人。在家里开批判会时,许三观的语言很滑稽,表面很严肃,心里完全护着玉兰。为了一乐,这个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他一再卖血。在这中间,他和一乐的感情时常出现波折,许三观不愿用自己的卖血钱也让一乐饱餐一顿,一乐出走,骨气硬极了。最后,许三观还是请一乐饱餐一顿。
小说前半篇侧重写许三观自私、无情,有点流氓气,后半篇更侧重写许三观善良,富有父爱之心。整篇在写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状况,读来很感亲切,虽然那是三四十年前的故事。
许三观人物分析
《许三观卖血记》与其它同时期作品类似,通过人物生活最直观的表现了一个时代的特征。它没有《活着》中人物的悲惨,所以比起《活着》也更加真实。
许三观第一次卖血是在误信卖血证明一个人身子骨结实这个说法后,跟随老乡一起卖出了两碗血而得到了第一笔“血汗钱”,也正是这三十五块钱让她娶到了“油条西施”许玉兰,懵懵懂懂的过上了婚姻生活。十年的稳定生活后,许三观为了替大儿子还债第二次卖血,给偷情对象林芬芳买补品第三次卖血,为了支撑家庭度过“大跃进”之后的艰难时期第四次卖血,为了让回乡下的大儿子过得好第五次卖血,为了帮助下乡的二儿子回城第六次卖血,为了救病中的大儿子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卖血。
前前后后十一次卖血似乎每一次都像是一个关于时代的记录。新中国初期是一个有些疯魔的时代,因为科学观念在脑海中的不存在或不成熟,难免会有一些让我们无法理解的行为认知。无论“卖血可以证明身子骨结实”这一说法到底正确不正确,这都是他们无奈的措辞,谁都懂得身体血液的精贵,他们也不是懒惰,只是蝼蚁的勤奋得到的回报抵不过生活的为难。如同许三观所说的“事情都是被逼出来的,人只有被逼上绝路了,才会有办法,没上绝路以前,不是没想到办法,就是想到了也不知道该不该去做?”
许三观是一个在大事面前分得清是非的人,却又是一个容易道听途说的人;既谈得上是无私也不能否认是自私的人。
许三观轻信别人,认为自己的女人“不干净”,认为大儿子非亲生,于是出去找别的女人偷情,在全家一起吃面条时撇下大儿子,在大儿子闯祸时推卸责任为难他们母子。可终究还是在偷情后认识到错误而深深愧疚,在大儿子离家出走后急切寻找,为大儿子闯下的祸卖血买单,在他的女人被作为妓女打倒时默默支持她为她辩解。
其实这正是一个传统的,不完美的,为人称赞的丈夫和父亲形象。
最后五次的卖血,让人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浓于血水的父爱,也是读到这儿,我忽然理解了自己父亲所存在的那些让我曾经厌恶的地方。这个世界只有父母的爱是无缘无故不求回报的。
最后,作者所想表达的最重要的一点,也是作者余华在自序中一直强调的一点:许三观一生都在追求平等,到头来却发现长在身上的屌毛和眉毛都不平等。结尾那一句:“屌毛出得比眉毛晩,长得倒比眉毛长。”
我不能说自己是哪一种毛,也说不出自己到底属于哪一种。我希望我能一直记住在这个和平年代里,我坐在书桌前读着文人们留下来的佳作,提笔写着自己感受的同时,有人正在为了生活负重前行,伤痕累累。这个世界不平等,这是注定不会被改变的法则,所以每个人才会追求平等。所以,我不会忘记在自己努力往上爬的同时低头拉人一把,即使素未谋面,我也很想让他看到生活的希望。
卖血,或许仍然在被人视为活着的唯一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