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锋》中艾略特是怎样的人
艾略特是小说中的另一中心人物。如果说拉里是经东方文化启迪而开化的明白人,艾略特则是终身执迷不悟的可怜虫,作家无时无刻不把这两人进行对比,其目的是将东西方文化的优劣短长进行观照,其叙述语调也有本质的区别:对拉里是由衷的褒奖,对艾略特则是辛辣、尖刻的讽刺。艾略特极其聪明,他削尖脑袋钻入上流社会,靠权谋、手腕讨得上流社会体面人士欢心而站稳脚跟,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他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起来。
他靠体面排场、精美宴会、热情好客撑持了台面,又用乐善好施与教会搞好关系,借用梵蒂冈的智慧成功躲过了三十年代美国股市崩盘,而且大赚了一笔。他靠移花接木手法将自己与贵族名门攀上关系,狠狠地过了一把贵族瘾。在名利双收、得意非凡之时,他却被两件小事搅得坐卧不安。一是他被受他提携,更圆滑、更势利的美国青年保罗·巴顿排挤,二是贵妇人爱德娜痛恨艾略特散布流言蜚语,故意不邀请他出席豪华家宴,使艾略特痛苦不堪,直到临终之前都耿耿于怀。
艾略特是当今商业社会一个典型的功利主义者,一切以自我为中心,一切信奉交易原则,而这一切不过是过眼烟云。艾略特的人生悲喜剧说明靠名利等身外之物来证明人生价值的想法是极其愚蠢的。
艾略特的人物形象分析
《刀锋》中有这样一个人,他一直是拉里的批评者和人生的另一种参照对象,几乎走在拉里的对立面,他就是艾略特·谈波登,伊莎贝尔的舅父,欧洲社交界的名流,一个携带更多社会含量和更多文学复杂性的人。
小说的开头有一段关于人的议论,说人不论男男女女,都不仅仅是他们自身,也是自己出生的乡土,学步的农场或城市公寓,儿时玩的游戏,吃的饭食,上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和信仰的上帝。这一切东西把他们塑造成现在这样,而这些东西都不是道听途说就可以了解的,只有跟那些人生活过才可以。要了解这些,你就得是这些。
在父母去世之前,童年时代的毛姆家是巴黎上流社会有名的社交沙龙,父亲见多识广,母亲温婉动人,政府高官、艺术家、各界名流都是座上客。哥哥们都在英国贵族学校读书,小毛姆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和母亲待在一起,宾客云集的时候,经常被母亲抱出来炫耀,和高谈阔论的大人们一起享用下午茶。会说法语、英语的小毛姆可爱聪明,常常收到客人们的礼物。毛姆成名之后,作品数量多且畅销世界,是一个“趴在百万销量上的老鳄鱼”,收着高得令人咂舌的稿费和版税,出入各种社交场合,通晓上流社交生活中的一切知识和规则。
艾略特·谈波登这样的人,代表着毛姆最熟悉的社会生活和人物类型。在塑造这些人物的时候,我们可以感受到毛姆语言的特点,那种因为熟悉而表现出来的举重若轻,探囊取物般的轻松,好像一个智者背对远去的时代。语言洗炼生动,警句频出。
比如,“当你决定离开常轨行事时,这是一种赌博。许多人被点了名,但是,当选的寥寥无几。”“重要的人物身边都有些得宠的下属。对这些倚仗人势的人,你最怠慢不得。当他们得不到自认为应受到的尊重时,他们就会产生敌意,并且反复在主子面前针对这些人放冷箭,进行挑拨离间。” 看毛姆对人情世故刻薄而犀利的点评,是阅读他的作品的一大快感。毛姆塑造人物的功力深厚,人物一出场,往往三言两语就勾勒得异常鲜明,却又牢牢控制住节奏,逐渐深入,直抵内心。
跟《月亮和六便士》一样,《刀锋》也是通过漫长的社交生活描写引出主要人物出场的。艾略特·谈波登是《刀锋》中出场的第一个重要人物,贯穿始终。在毛姆笔下,艾略特为人势利,有许多荒唐做作的地方,但他又是一个好心的、多情的和诚实的人,是一个得体、单纯和真实的人。在经济危机期间慷慨相助外甥女伊莎贝尔一家,就干得相当仗义。毛姆始终以理解的眼光看待所有人,拒绝给予任何人固定标签。
艾略特是美国人社交生活的一面镜子,社交是他生活中的一切意义。艾略特拥有值得称傲的家世,父亲是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是当地有名的神学家,本人受过优良的教育,极其聪明,但他常年混迹在巴黎和伦敦,靠着内心的坚定和才智,不屈不挠地削尖脑袋攀附各种社会关系,抓住各种机会。
一战之后,他靠着参战的勋章在巴黎红十字会获得一个职位,手中积累了可观的财富,逐渐站稳脚跟,顺风顺水。他从不放过任何商业机会,不动声色地向上流社会附庸风雅的达官显贵推销形迹可疑的古董名画,并因此而暴发横财。他靠广博的知识,乐善好施、热情健谈的性格,热热闹闹地支撑起一个城市生活的小社会,他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准备精致的宴会,应酬各种人际关系。他甚至成功躲过了 30 年代美国股市崩盘,并且大赚了一笔,靠移花接木手法将自己与贵族名门攀上关系,获得贵族的册封,早早为自己准备好了早期基督教时代的石棺,还留下遗言绝不跟退休军官和中产阶级葬在一起。
艾略特的一生都交付给了社交生活,这是他的生命之火,他伸出双手取暖,却也被这火焰伤害。晚年社交场上,艾略特最大的痛苦,就是那位曾经受他提携的、为人更圆滑更势利的美国青年保罗·巴顿和贵妇人爱德娜的豪华家宴遍请名流,唯独把他漏下,最终让他含恨而亡。
艾略特不是暴发户,所有这一切活动,实际上都可能根植于一种深远的浪漫思想。跟那些家世显赫的人来往密切,做那些公爵夫人们的近臣,给他带来一种永不厌烦的胜利感。这台面上热闹、繁琐、无聊的交际,接通的是年代久远的战争,史册上的辉煌和荣誉,广阔天地里的无限,正是这一切给予了现代社会的个人某种关联和安全感。在这个意义上,虽然在现实生活中艾略特最反对拉里与伊莎贝尔订婚,对于拉里不肯走自己已经趟平的成功大道极为不满,认准了拉里在社会上将一事无成,但其实在内心深处,艾略特对拉里也有亲近的感觉,因为他们都在追逐自己心中人生的意义。
毛姆的人生从维多利亚末期跨越到二战后,他对社交生活的细致描摹、贡献的巨大篇幅,跟艾略特这种对宴会和社交的乐此不疲,都是出于内心对温暖和安全感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作家毛姆和小说中的艾略特都有一个昔日的帝国之魂。
艾略特的内心曾经有一个梦想,希望美国取代欧洲,建立一个被大众尊重的贵族阶层,经济危机摧毁了这种可能性,他痛心可怜的祖国越来越变得不可救药的庸俗。这个庸俗是指各个阶层之间界限的混淆,司机都可以直呼他老兄,他内心追寻的那个精致的世界受到了刺激。伊莎贝尔在与拉里产生分歧的时候,劝说拉里加入到美国社会的发展中去,她说:“我们正在经历着一个世界从来没有经历过的宏伟时代……我们是世界上最伟大、最强大的民族。我们正在一日千里的前进。”
小说的最后还有一大段抒情,形容拉里回去后见到的美国人海:“被那么多的矛盾利益困扰着,那样迷失在世界的混乱里,那样渴望好的,那样外表上笃定,内心里彷徨,那样慈善,那样残忍,那样诚实,又那样狡猾,那样卑鄙,又那样慷慨,而这就是美国人民。”毛姆对于美国的热爱,不仅是写了一群美国人,还有美国的前途、理想主义,美国人的内心世界,他们如何把自己与美国联系起来。以真心和假意,他在建构一个世界,也在告别一个世界。
毛姆晚年享有很高的声誉,英国女王授予他“荣誉侍从”的称号,他的作品也被翻译成多种文字,在全世界畅销。但是在文学批评界通常的看法是,如果将毛姆放进伟大作家的行列中,他的重要性依然无法跟莎士比亚、巴尔扎克、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这样的名字并列,因为就题材的宏阔和严肃性、文体的创新与革命以及与时代命题对话的能力上,毛姆并不具优势。但毛姆的确有一个博大而有趣的灵魂,他对自己低调而得体的评价成为一句名言:“我只不过是二流作家中排在前面的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