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劳》读后感一
《生死疲劳》是莫言最新的长篇小说,四十五万字的篇幅,即使以莫言的多产健笔,也算得上是近年来野心极大的尝试。莫言自谓为了写这部书,他弃电脑而回归稿纸,使用「一次性的软笔」(或许是咱们所谓的中性笔?),一鼓作气、每天只睡两三小时,连续拼了一个半月便告完工,并谓他重新从「手写」的动作中,得到了莫大的乐趣和成就感。他也不忘强调,这个故事在他心里已经琢磨了几十年,这次只是时机成熟,终于决定一古脑儿把它写下来。
尽管苦了编辑和校对,但想到那厚厚一沓的手稿,诚然令人神往。迭有作家自谓,写长篇小说不仅是对个人精神与生活习性的大挑战,也必须有极好的体力,莫言写《生死疲劳》的过程,或许又可作为一例。这部书据云在2006年春初版即有十二万册的印量,并且很快再版,尽管和动辄百万册计的畅销书无法相比,一本纯文学的创作,以其厚重篇幅和较高的定价,能有这样的回响,也算是中国作家之中极为难得的「高标」了。
这部小说延续了《红高粱家族》、《丰乳肥臀》的「大河式家族史诗」主题。在叙事技巧上,莫言以堕入「六道轮回」、屡次转生为畜的地主「西门闹」的叙事观点作为第一人称的主轴,从1950年一路写到2000年,加上后设式的「蓝解放」与「大头儿」倒叙的对话,再穿插故事中角色「莫言那小子」的叙事角度,来补足第一人称叙事所不能及的观点。这样既能收全知全能之效、得以有效地推进情节,又以真假莫辨的多重视角尽量地避开了全知全能「说了算」的限制,是一套非常精巧复杂的叙事结构,然而读起来并不吃力。
早期《红高粱家族》(1987)「我爷爷、我奶奶」的叙事角度让人耳目一新,《天堂蒜薹之歌》(1988)和《檀香刑》(2001)对民间戏曲、民间音乐的融合挪用,更是他在「小说语言」开疆拓土的试验。这次莫言借用「六道轮回」的观念,以畜牲的眼光叙说故事,继《檀香刑》「多人轮流独白」的形式之后,再次找到了全新的「说故事腔口」,确实别出心裁。至于跳跃的多重视角,则是诸前辈小说家搬弄多年的「老哏」,也是莫言在前作反覆展演的招数,也算是玩入化境、举重若轻了。
寻找到「正确的」叙事方式、掌握小说的整体结构,确实至关重要,这让莫言得以「顺当地说故事」。但私以为真正重要的,仍然是「语言」和「角色」。
莫言的语言仍然酣畅淋漓,无论是白描或人物对话,在在生动无比,是第一流小说家的示范。不免可惜的是,这回他又重蹈了《丰乳肥臀》(2000)的覆辙,到了最后一部,节奏乱了,收尾收得有些潦草,「小说家之声」忙不迭地跑出来,把许多原本可以留著点儿余韵的场景情节添上了注脚和教训,通通讲白了,意思就小了。
我们未必会介意莫言的乱跑野马、无休止地岔题、以及许多为炫技而炫技的写作表演。这些喋喋不休、芜蔓庞杂的枝枝节节,其实是阅读莫言作品不可分割的乐趣。然而,《生死疲劳》结构上的头重脚轻、匆促收场,还是不禁让人若有所失。多么希望莫言在最后一百页能坚持前面四百多页的叙事节奏,夹沙带泥地,把那些重要角色纷纷退出舞台的极度戏剧化场面,就像百老汇舞台剧终幕管絣齐鸣的大高潮那样用力交代完,或者换个方式,干脆让这部书在四百八十页以内收尾,或许都比现在这样留著个「兔子尾巴」好些。
不过,《生死疲劳》无论如何都还是一部精彩的大书,写得最好的段落,足以催人泪下。比起前作《四十一炮》(2003)的不知伊于胡底,《生死疲劳》回归「章回体」的精神,回过头来「好好从头说一则故事」,无论如何都是可喜的。理智上我明白这部书的结构有著无可回避的缺陷,然而情感上我全心拥戴它,并且感谢它。
在我心目中,莫言「完美的长篇代表作」似乎还没写出来──我是说,像马奎斯《百年孤寂》、巴加斯.略萨《酒吧长谈》、葛拉轼《锡鼓》那样的钜制,在人物、结构、语言各方面的平衡,使它能兼顾雄大的野心与细节的讲究。以莫言的才华和活力,五十岁出头的壮年,他的体内应该藏著不只一部同等级的精彩作品吧,我们很愿意继续等待。
《生死疲劳》读后感二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