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读书笔记一
《尤利西斯》是爱尔兰的詹姆斯·乔伊斯于1922年出版的长篇小说,他是一位现代主义作家,《尤利西斯》被誉为意识流小说的“开山之作”。
民主社会的平庸性:“如果你认为理智比才华更为有用,如果你的目的丝毫不是想创造什么英雄业绩,而只是想尽可能地形成一些息事宁人的习惯,如果你希望看到的只是缺点而不是罪恶,只要罪恶少些,宁可少一些伟大的行动,如果你满足于在一个繁荣的社会里生活而不是在一个光辉灿烂的社会里大展宏图……那么你就得为平等创造条件,组成一个民主的政府。”这样的国家不再是帝王们追求荣耀的工具,贵族等级也失去了昔日的文化垄断权,因此它不可能以千古伟业和荣誉为目标,而只能带来繁荣和安宁的小康局面。
20世纪有时被人称为一个“意识形态的世纪”,乐于让一种包打天下的观念体系来主宰我们的精神生活,同肠胃是否有充足的摄入可能有一定关系,同时也很可能是深深扎根在人类本性的某种弱点之中。人们经常是不愿承担责任的;世事无常,人情险恶,失去集体归属的感觉,会令人心神不安;如果是在一个冲突性很强的社会里,一味坚持己见所要付出的精神或物质代价,往往也不是普通人的意志所能承受的。
一个成功的新闻记者,他所面对的特殊困难,是他内心向他发出的要求。经常以貌似平起平坐的身份,出入于这个世界上权势人物的沙龙,大家往往是出于惧怕而对他奉承有加,但他心里始终明白,他身后的大门一关,主人十有八九会向客人们解释自己同这位“报界下流文人”打交道的原因,这实在不是件轻松的事情。更不轻松的事情是,他必须迅速而令人信服地就这事或那事发表意见,对生活中可以想象到的一切问题,即出现“市场”需求的无论什么事,表明自己的态度,又不能变得极端肤浅,最重要的是,他不能因自我表白而丧失尊严,这会造成十分可悲的后果。有许多新闻记者变得丧失人性,毫无价值可言,这并不足怪。使人感到吃惊的倒是,尽管有这种情况,这个团体中居然仍有许多可敬的、真诚的人,这实在不是外人所能轻易想象的。
《尤利西斯》读书笔记二
普罗透斯是乔伊斯为《尤利西斯》的第三章原设的标题,这个名字来源于希腊神话中变幻莫测的海神。对比之下,前两章虽然有一定的心理活动,还算以对话来展开故事,而这一章开始,则彻底进入了主视角人物斯蒂芬的意识流中。
“意识流”这个词由“意识”和“流”两部分组成,长期以来我都误以为这个“流”字和“一刀流”里的一样代表“流派”,后来才发现它的英文原文是stream of consciousness,和“气流”、“水流”一样指流动的物质,换言之,“意识流”不仅应有代表“意识”的心理活动描写,且这种描写应当是不断“流”动变化的——从这一点上来讲,普罗透斯的确是不能更适合的代言人。
在这一章,斯蒂芬的思绪在同一主题内平缓地流动,而在两个差距极大的意识间跳跃时则会有意识与现实的切换,说明导致他转换意识的原因,比如“闭上眼”、“睁开眼看见几个女人”或“感受到风”。意识与现实的切换没有明确的界限,同时意识中也会出现回忆甚至是臆想之类非常接近现实的描绘,导致读者需要花费更多精力去区分意识与现实。同样没有界限的还有他人的引语、主人公的叙述与作者站在上帝视角的叙述这三种叙述的内容——作者舍弃了引号这一关键的标点,将三种叙述混杂在一起,同一段落中出现的“我”和“他”可能指的是同一个人,因为作者写到一半毫无预兆地切换了叙述主体。
小说的最后几章更是花样翻新:十四章中随着故事里时间的进展,文体从古文逐步向现代文推进,一章之内出现了好几个时代的语言;十五章采用戏剧的体制,以你方唱罢我登场的形式将意识的流动与现实的混乱拼接在一起,把意识流的变换莫测作了更深层的展现;十七章一本正经地提出一大串(过于)细致的问题并站在上帝视角给出解答,通过回答的内容描绘剧情的进展,同时充满诙谐的调侃;十八章密密麻麻完全不带标点的行文,让人体会到了中国古人读书的辛苦(笑)。
无疑问的,《尤利西斯》不是一本对读者友好的书。千奇百怪的文学实验,加大了读者的阅读负担:读者必须以极细致的态度逐字逐句地阅读,漏掉一两句话就可能错过关键情节或是叙述主体、意识与现实之间切换的关键点。
那么作者为什么要这么写呢?
我的看法是:发掘文字的表现力,达到对现实的尽可能还原。
意识流文学本身是对人精神活动的模拟,这种模拟与它出现之前的文学甚至其他学科的文字著作相比,其一大重要特征就是无序性。史书,法典,哲学论著,都是创作者将自己意识中的内容以一定规律整理之后发表出的,而意识流小说则是以不加修饰的方式将意识运作的过程还原到了纸面上,对其内容进行整理排序的工作从作者侧被交到了读者侧,这也是读者阅读负担大的原因。
这是否说明意识流的作者比其他体裁的作者更省事,眼睛一闭脑子里哗哗想手上刷刷记下来就行了?当然不能:意识本身不断流动,无论以任何方式记录,记录的速度都跟不上意识流动的速度。意识流小说的创作方法与其他小说并无不同,还是想象与虚构。
让我们再次借用普罗透斯所象征的“海”这个意象来说明吧——乔伊斯塑造了一个星球,他丰富的阅历与知识,以及意识中的其他部件作为海水充溢于这个星球上的若干片海域中,在这个世界里无异于造物主的乔伊斯俯视着不同的海域,参照自己在地球上观察到的海水流转,来决定它们的流动方式,再将这些海水的流动记述为文,便形成了《尤利西斯》。
需要注意,作者的目标是“模仿”意识的无序,这一目标本身却是清晰明确的。所以,作者在模拟无序的意识流的同时,自身的意识却还要和创作其他小说时一样,保持清醒理智,有序地整理自己无序的意识,使之朝向“模仿”无序这一目标。
不仅如此,乔伊斯还用上了以前没人用过的方式来进一步追求意识的还原:十四章的文体从古至今,正是剧情中时间前进,孩子从分娩到出生过程的投影;十五章的混乱戏剧中出现各种已死之人凸显其非现实性,又与现实的情况交杂,表现主人公醉酒后的模糊状态;十七章的严谨问答体现两位主人公转向清醒并通过彼此的存在得到精神上的平静;末章则用无标点的特征来刻画睡意朦胧的意识。
好了,现在我们也该关注下一个问题了:这本作者写着累,读者读着也累的书,到底讲了些啥?
小说有两条线索,分别描绘两位主人公,一位是二十二岁的爱尔兰大学生斯蒂芬,一位是三十八岁的犹太广告商人布卢姆。斯蒂芬早上去学校领工资,受校长的委托前往新闻社,后与同学在图书馆辩论,晚上则出现在医院和众人饮酒闲聊,布卢姆早晨出门参加朋友的葬礼,又因自己的工作在新闻社出没,与斯蒂芬失之交臂,下午在酒馆因种族问题与他人争吵,最后在晚上与斯蒂芬参加了同一个聚会。
书名上的人“尤利西斯”哪去了?答曰:这是古希腊史诗《奥德赛》的主角“尤利西斯”的名字,作者给小说的每一个章节都对应史诗取了个标题,虽然后来删去了,但书名仍旧保留,我忍不住还是要对号入座一下——
布卢姆对应主角尤利西斯(奥德修斯),他的妻子对应奥德修斯的妻子,布卢姆的偷情对象对应暂留奥德修斯的仙女卡吕普索,斯蒂芬对应出海寻父的奥德修斯之子,第二章出现的校长对应涅斯托尔,葬礼的主人公对应冥王哈迪斯……
有人说这不是坑爹嘛,拿伟大的荷马史诗当背景板,就写了一堆普通人的low bee故事,没有伟大英雄的惨烈战争或者美好爱情的惨痛悲剧,也没有史诗气概的奇幻景观或者扣人心弦的奇谋妙计?
嗯……要说悬念的话,还是有一个,第八章结尾布鲁姆看见一个穿“棕黄色皮鞋”的人之后如临大敌,赶紧躲了起来,乔伊斯为这一章原设的标题是令尤利西斯避之不及的可怕巨人,无疑正是这个人的象征——这个人是谁呢?
在第十章里这个“棕黄色皮鞋”又出现了,它穿在一位字里行间透露出花花公子气质的人物身上,而这人物第一次被提到则是在第四章布卢姆首次出场时他妻子的口中,这两件事有什么联系?
到了最后一章我们透过布卢姆妻子的意识流终于意识到,这哥们儿给布卢姆戴了绿帽子……而通过布卢姆的反应,我们想他是知道这件事的,甚至他通过自己的逃避促成了这件事。
我们再回忆斯蒂芬在图书馆和同学们的辩论中,将莎士比亚描述成一个妻子和弟弟私通的犹太人,似乎有些感觉到了这本小说里隐藏在波澜不惊的表层故事下的里层剧情,而布卢姆善良懦弱的形象也因此建立起来了,这么看的话好像还行……
个屁啦!这本书可是号称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不知道谁评的)诶,就讲一个戴绿帽子的小故事怎么够资格啦!就算有意识流小说的身份和各种新鲜的文学手法加成,思想内涵仍然是最重要的啊!
第三个问题:这本书到底要表达什么?
很容易发现,在斯蒂芬和布卢姆首次登场的章节里,作者迫不及待地体现了他们的种族身份:斯蒂芬是爱尔兰人,当时的爱尔兰处在英国的统治下,而在第一章里,斯蒂芬和英国来的海因斯就产生了无言的冲突,第二章里冲突的对象又换成了身为爱尔兰人却站在英国一方的校长;布卢姆是犹太人,虽然在他出场的第四章里没有明言这一点,但字里行间表现了他对犹太相关信息的关注,甚至我们可以从第二章里校长充满反面典型的言辞中推断出,这本书应该和犹太人脱不开关系。
随着故事的发展,越来越多人物出场,书中爱尔兰人反对英国殖民的气息越来越浓,校长屈从英国人的态度显然是政治不正确的,但对犹太人的态度却呈现出两个方向——一来,有人将《旧约》中摩西率领以色列人离开埃及的事件与爱尔兰脱离英国统治的努力作对比,明显有效仿之意;二来,又有不少的爱尔兰人和校长一样看不起犹太人,甚至当面攻击布卢姆。
要说明这件事,得从宗教谈起——基督教源于犹太教,《圣经》中的《旧约》原本就是犹太教典籍,但犹太教不承认基督教的救世主耶稣,两教分道扬镳,而后基督教成为统治欧洲的罗马帝国国教,在西欧洒下了无可比拟的影响力。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运动中产生了基督教的分支新教,并成为迅速崛起的“日不落帝国”英国的国教,与长期以来统治西欧宗教界的天主教分庭抗礼,但当时处于英国治下的爱尔兰仍残留大量天主教徒。
由于宗教上的冲突,信奉基督教的西欧人对信奉犹太教的犹太人怀有偏见,而在基督教圈子之内,信奉天主教的爱尔兰人又不甘屈居信奉新教的英国人手下——这就是本书中描绘的,20世纪初爱尔兰国内的现状。
作者是爱尔兰人,他和其他爱尔兰人一样支持爱尔兰的独立,但对犹太人则抱有不同的看法,这种看法不仅体现在主角布卢姆的犹太人身份上,也体现在另一位主角斯蒂芬对宗教的态度上:斯蒂芬认为自己是“一仆二主”,“一个是英国的,一个是意大利的”,“意大利的”指罗马教廷,换言之他对天主教持有的感情色彩与对英国殖民者并无区别,自然也就没有理由歧视犹太人,也正是因为这一点,他能够在精神上为布卢姆所接受,两人能够成为对应史诗的,象征意义上的“父子”。
总结《尤利西斯》的主题,无非老生常谈的两件事,民族独立和反对歧视。作者本人也曾明确表明,这是“两个民族的史诗”——虽然他的小说晦涩难懂,但这句话应该难作第二解。借着古希腊人尤利西斯的史诗框架而完成的,是犹太人摩西的史诗,也是爱尔兰人詹姆斯·乔伊斯的史诗。作者:很棒的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