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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崇群《做客》原文及赏析

  这里说做客,并不是一个人单身在外边的意思。做客就是到人家去应酬——结婚,开丧,或是讲交情,都有得吃,而且吃得很多很美。虽说做客,可不需要什么客气,一客气反教主人家不高兴,回头怪客人不给他面子了。有好多次我都不认识主人是谁,便吃了他很多东西,我感谢这种盛意,但心里总不免为主人惋惜:请了这么些个客人来,一张一张陌生人的面孔,究竟有什么可取的地方呢?我想,在这里做客,还莫若叫做“吃客”才妥当些。

  请客的事,恐怕没有一个地方再比这里浪费的了。一个小小的人家,办一次婚丧,便要摆几十桌酒席,一天两三道,两天,三天这样排场下去。那些做父母的,有的要卖掉他们的田地和祖产,那些做儿女的,有的便要负担这一份很重的债务,直等很多年以后都偿还不清。可是吃客们早已经风流云散了,像我便是其中的一个。

  虚荣和旧礼教,往往是一种糖衣的苦丸,这个小城似乎还没有停止地在吞啮着它。

  因为做客做惯了,我可以写下一篇做客的历程。有一次我把这个题目出给学生们去做,有一篇写道:“我小的时候便喜欢做客,但大人带我去的时候很少,总计不过二百多次罢了。……”这个学生是当地人,现在才不过十六七岁,做了二百多次客还觉得少,在我则不能不瞠乎其后矣。

  就喜事的客说,每次的请帖约在十天半月之前便可送到。上面注明男宾和女宾被招待的不同的日期。普通的礼物是合送一副对联,很多的只用单张的红纸,不必裱卷;隆重一点的合送一幅可以做女人衣服的绸幛;再隆重的不妨当天加封两元贺仪。

  客人进了门,照例是被招待到一个礼堂里坐下,随手递来一根纸烟,一杯茶,和一把瓜子。这间房里铺了满地的松针,脚踏在上面也不亚于软绵绵的毛毯。等候一些时候客人们都到齐了,于是就一拥而占席吃饭。午饭有八样菜,几乎每家每次一律,如青豆米,豆腐皮,酸菜末,粉蒸肉……和一碗猪血豆腐汤,汤上漂着一些辣椒粉和炒芝麻粒子。晚饭的菜是考究的,多了四小碟酒菜,如炸花生,海菜,咸鸭蛋和糟鲦鱼。热菜中另加八宝饭,炒鱿鱼和山药片夹火腿等,快散席的时候,每人还分一包小茶食,可以带回去当零嘴吃。

  做客的程序,似乎到了放下晚席的碗筷为一段落,这时吃饱了喝足了的人,连忙抹抹嘴便一哄而散。走到门口可以看见一个弯着身腰做送客姿势的人,那大约就是主人家了。另外有人抓着一大把“筏烛”分给客人照亮,从那红红的光亮里,可以照见那些客人们的嘴上还衔着一枝纸烟,那是散席时每人应该分到的。

  吃是吃饱了,喝是喝足了,还带着一些衔着一些东西回去,这一天觉得很快的便过去了;真是很满足的一天! 于是,有些同事们在平淡的日子里便希望常常有做客的机会来“充实充实”自己。有的同事甚至于向人探问,“怎么近来学生结婚的不多?”所以一看见有红帖子散来,便禁不住地扯开了笑脸;有的直喊:

  “过两天又有‘宣威’吃了!”

  “宣威”成了一个典故,因为宣威那个地方出罐头火腿,很名贵很香嫩的火腿,大凡一有宣威火腿吃,便是有客做的意思。

  一个学期终了,讲义堆下竟积了一叠子请帖,我在石屏做客的次数也不算少了。可是回想起来,我几乎不记得任何一家主人的面孔——当时就不认识,因为在这里做客,无须对主人贺喜,也无须对主人道谢,一切的应酬仪式,简单的几乎完全不要,因此,就习惯上讲,我每逢做一次客,我就轻蔑一次自己的薄情,以致我也怜悯那些做主人的,为什么要这样奢侈,虚伪而浪费!

  那些个青年的男的和女的,一个一个被牵被拉地结合了,不管他们的意愿,也不问他们能否生活独立。穿的花花绿绿,男的戴着美国毡帽,女的蒙着舶来的披纱,做着傀儡,做着残余制度的牺牲品;也许就从此被葬送了。(我不相信一个十六七岁的男或女,把结婚的排演当作是他一生中的幸福喜剧!)记得有一次我看见一家礼堂里挂满了喜联当中——其实都是只写上下款而留着中间空白的红纸条,在那一列一列致贺者的姓氏当中,我发现了几个“奠”字,原来姓“鄭”的那一半边旁,却被上面的一条掩住了。还有一家挂的横幅喜幛上只有“燕喜飞”三个字,原来中间落掉一个“双”字。当时我还不免暗笑,不过事后想想,反觉得沉闷无话好说了。

  还有一次,我做了一回大财主人家的宾客,不为什么婚丧大事,却只为了说“人情”。

  在中世纪似的极幽静的村寨里,我随着一行人走进了他的×村,想不到穿过一重一重的门第,还要走着无限曲折的游廊,踏过铺着瓷砖的甬道和台阶,满目华丽,竟是一所绝妙的宅邸。听说这个主人手下用着无数的沙丁,沙丁们每年为他流血汗换进了无数的银子。这些建设也都是沙丁们给他叠起的!

  我享受了这个主人的盛宴,我是在间接地吸取了沙丁们的许多血汗。这一次的做客恐怕是一件最可耻辱的!

  常常做为一个冷眼的客人的我,我真的满足了吗?所谓饱经世故的“饱”字,已足使我呕心的了!

  〔注〕 沙丁:此处指到附近著名的个旧锡矿干苦力的人们。

  缪崇群《做客》赏析

  《做客》这篇写于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初期的文章,见微知著,发人深思。

  文章开头先进行“正名”:把“做客”改为“吃客”。这一改改得好,揭示了问题的实质:“客”所为何来?全在一个“吃”字,真是入木三分!更可怪的是,这些满屋子的“吃客”竟然可以和请客的主人没啥关系,甚至毫不相干。“主”如此待“客”,“客”如此去“吃”,彼此熙来攘往,难道真是友谊的表示,“礼仪”的象征?

  作者当时在石屏谋生,当地设宴请客之风极盛,作者先后不知道当了多少回“吃客”,因为对这方面的情况太熟悉了,作者用不着任何夸张,只要如实记下,照直道来,便成了一幅幅深具讽刺意味的民俗风情画:坐在铺满松针的房间里吃瓜子,放下碗筷后一哄而散,主人弯着腰站在门口作出“送客”的姿势……年年如此,周而复始。筵席上的菜肴可以稍有不同,但“做客”的程式却永远是那样固定、刻板而单调,要从这里面找到真情实意,无异于天方夜谭!

  作者当然不是为了作纯客观的展览,流淌于字里行间的是作者深沉的感喟和叹息,他时而同情那些负债“请客”的主人,时而怜悯那些年仅十六七岁,在筵席上被牵来拉去的新郎新娘,时而又责怪自己“薄情”……应该说,这些同情和怜悯是十分可贵的,它是善良、美好的人性的具体表现,是使自己和众多“吃客”拉开距离的可靠保证,也是留给后人(包括今天的读者)的宝贵启示。

  作者把大财主为说“人情”大摆筵席的场面放在最后来写,显然是别具匠心的。如果说作者在以上的叙述中还多少带些调侃口吻,那么,这时充塞在作者胸中的已经是不平和愤懑了,要知道石屏县位于云南省南部,属于今天的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是一个相当偏僻的地区,而在如此偏僻地区,竟有如此敛财有术的大财主,如此豪华而深邃的宅邸,如此盛大热闹的筵席,读到这里,怎不令人“呕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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