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见的人》外国文学作品简析
美国黑人作家埃利森(1914— )的长篇小说。小说主人公“我”是一个一直没有暴露身份的人。他现在住在装有1369只灯炮的地窖里,产生幻觉,回忆往事。祖父的遗训,高中毕业典礼上的演说,尤其是他被邀请到吸烟室对白人演讲的情景,无不历历在目。里面有一丝不挂的金发女郎跳舞;他与几个黑人被蒙上眼睛去互相拳击,白人把赏钱撒在地毯上,他们去捡钱时被通了电的地毯打得东倒西歪。最后,他获得上黑人大学的奖学金,并得到黑人校长的赏识。后来他因一次过失而被校长开除,校长假惺惺地发慈悲,给他写了7封推荐信去找工作,等到他在四处碰壁后才发现这些推荐信实际上是向有关单位介绍他的缺点,不许他重返学校。他无可奈何只得到一家油漆店当锅炉工。可是工头以为他是工会派去的奸细,两人在一次殴斗中忘了调气压而发生事故。他受了重伤,幸好遇上好心的玛丽大婶,经她细心护理而得以康复。出院后他参加了兄弟会,与黑人民族主义分子作对。一天深夜,城里发生暴动,他与冤家相逢。经过一场搏斗,他死里逃生,钻进地窖,从此真正成了看不见的人。
小说通过虚构的故事展示了美国黑人区的社会现实。小说具有深刻的象征意义,揭示了一切人在惨无人道的社会都要追求个人生存价值这一真理。主人公是南方的一个黑人,他讨厌种族的偏见,也讨厌黑人校长对白人的那种虚伪态度。他来到纽约黑人区哈莱姆,认识到黑人在世人的眼里只是一种“创造”而已;黑人在人生舞台只是一个小小的角色,因为他们常常充当爵士音乐师或喜剧演员;黑人在社会上只能起某种微小作用,因为他们只能是奴隶或清道夫;黑人的形象只能是一张假面具,因为他们要咽下义愤,强装笑脸。总之,黑人在美国社会不能以一个有血有肉、实实在在的个人而存在,只能是看不见的人。作者为了突出他“看不见”的特征,有意不交代主人公的名字和身份,小说还好几次让他被人们认错。但主人公又竭力要表现出自己,他从南方到纽约为的是证实他自己的存在,他要通过工作与爱情,稳稳当当地创造出自己作为人的价值,使自己变成看得见的人。然而一次狂暴的种族骚乱之后,他的理想全部破灭,只有躲进地下室,永不见天日。然而他并未放弃追求,让1369只灯炮照射着他的身躯。这地窖是他失败的象征,也是他胜利的象征,是孕育他新生的处所。作者运用大段大段的幻觉描述,创造了一种将超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糅合在一起的新风格。这种风格正是主题和内容所要求的,这也是作者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