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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吐温《我所发现的生活》原文及赏析

  那个人家住费城,小时候很穷,他走进一家银行,问道:“劳驾,先生,您需要帮手吗?”一位仪表堂堂的人回答说:“不,孩子,我不需要。”

  孩子满腹愁肠,他嘴里嚼着一根甘草棒糖,这是他花一分钱买的,钱是从虔诚、好心的姑妈那里偷来的。他分明是在抽泣,大颗大颗的泪珠滚到腮边。他一声不哼,沿着银行的大理石台阶跳下来。那个银行家用很优雅的姿势弯腰躲到了门后,因为他觉得那个孩子想用石头掷他。可是,孩子拾起一件什么东西,却把它揣进又寒伧又破烂的茄克里去了。

  “过来,小孩儿。”孩子真的过去了。银行家问道:“瞧,你捡到什么啦?”他回答:“一个别针儿呗。”银行家说:“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他回答说是的。 银行家又问:“你相信主吗?——我是说,你上不上主日学校?”他回答说上的。

  接着,银行家取来了一支用纯金做的钢笔,用纯净的墨水在纸上写了个“St.Peter”的字眼,问小孩是什么意思。孩子说:“咸彼得”①。银行家告诉他这个字是“圣彼得”,孩子说了声“噢!”

  随后,银行家让小男孩做他的合伙人,把投资的一半利润分给他,他娶了银行家的女儿。现在呢,银行家的一切全是他的了,全归他自己了。

  我叔叔给我讲了上述这个故事,我花了六个星期在一家银行的门口找别针儿。我盼着那个银行家会把我叫进去,问我:“小孩子,你是个乖孩子吗?”我就回答:“是呀。”他要是问我“St.John”是什么意思? 我就说是“咸约翰”。可是,银行家并不急于找合伙人,而我猜他没有女儿恐怕有个儿子,因为有一天他问我说:“小孩子,你捡什么呀?”我非常谦恭有礼地说。“别针儿呀。”他说:“咱们来瞧瞧。”他接过了别针。我摘下帽子,已经准备跟着他走进银行,变成他的合伙人,再娶他女儿为妻子。但是,我并没有受到邀请。他说:“这些别针儿是银行的,要是再让我看见你在这儿溜达,我就放狗咬你!”后来我走开了,那别针儿也被那头吝啬的老畜生没收了。这就是我所发现的生活。

  (肖聿 译)

  选自《译海》1984年1期

  【赏析】 美国作家马克·吐温向以幽默的文风著称于世,他的幽默是多种多样的。通常的、一般意义上理解的幽默就是逗笑,可我们读罢《我所发现的生活》,就感到既笑不起来,又同时被小说中洋溢着的幽默所浸染. 可以说,这是一种冷隽的幽默,幽默的冷隽,是艺术辩证法赋予马克·吐温的天才创造。

  这篇小说共六个自然段落。我们读前五段,会自然地沉浸在一个美好的故事中,作品中的小孩是多么幸运,银行家是多么慈祥,生活中真是充满阳光, 一句话, 可以说是小孩, 也可以说是读者发现了美好的生活。

  然而这一切是真的吗? 作品第六段的开头一句话就使我们幡然醒悟。原来这是一个故事,是作品真正的主人公的叔叔给他讲的一个故事,这是一个古老的故事,还是一个神奇的传说,或是一种人们意念中的愿望,作者没有多做交待,读者看下去,自会体味出来。作品叙述“我”为前面故事的美妙结局所诱惑,天真地模仿起来,可最后结果是银行家要放狗咬人。而小孩花了六个星期好不容易找到的“那别针儿也被那头吝啬的老畜生没收了。这就是我所发现的生活。”小说至此结束,读者也就不难发现“我所发现的生活”是什么了。

  马克·吐温在这篇小说中要叙述的是一个令人忧伤和愤慨的故事,却以他特有的幽默形式出之。他精心设制了一个故事叠故事的套式结构,作品的大多数笔墨在前半部分,那娓娓叙述的温情脉脉的故事,与后文中银行家的吝啬与冷酷形成鲜明的对比,产生了强烈的艺术效果。除了这由艺术构思体现出的内容上的幽默外,作品还于平直的叙述中寓有从容冷静的幽默语言,捡别针这典型细节的设置也极妙,而尤为令人叫绝的是最后小孩在久不见银行家出来问他,却还猜想着他可能没有女儿,恐怕不想招个女婿,以及准备把“圣·约翰”回答成“咸约翰”这样的念头,这种调侃笔法在冷隽式幽默中同样是不可缺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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