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罗隐
狙氏子不得父术,而得鸡之性焉。其畜养者,冠距不举,毛羽不彰,兀然若无饮啄意。洎见敌,则他鸡之雄也;伺晨,则他鸡之先也。故谓之天鸡。
狙氏死,传其术于子焉。且反先人之道:非毛羽彩错、嘴距铦利者不与其栖,无复向时伺晨之俦,见敌之勇,峨冠高步,饮啄而已。吁!道之坏也有是夫!
——《谗书》
〔赏析〕这哪里是说天鸡!分明是在说识才、用才之道。作者生于晚唐时期,这篇痛斥晚唐王朝统治者以貌取士、不重真才的用人路线的小品,是针砭时弊的妙文。
能识才、用才者,他本身就是英才,而不是庸才;是明君,而不是昏君。他的英明,不是天生的,是由时势决定的。秦末群雄蜂起,逐鹿中原,谁想得天下,谁就得识才、用才,这方面刘邦比项羽强:刘邦用了张良、萧何、陈平、韩信、樊哙各种人才,而项羽,连一个范增也被他逼走。可见相同的时势并不是都能造就英雄,主要的还在不同人的不同内因,有没有真正的抱负,宏大的气魄,能不能选贤任能,使之各得其所,刘项成败的分野在此。
识才、用才,谈何容易!罗隐以“天鸡”作比喻,什么叫“才”?概括两点:一是能战斗,是“他鸡之雄”;二是有见识,为“他鸡之先”。这两项标准,既是在“见敌”和“伺晨”的关键时刻显示出来的,又是在同“他鸡”比较中见分晓的。有比较才能鉴别。天下无事,难见清浊高低,一旦有事,真才实学者,激励奋进有所作为,而平日峨冠高步,望之俨然之徒,没有司晨的本事,没有御敌的方略,暴露出他是只知道吃吃喝喝的庸人,原形毕露了!
文章落点在:“道之坏也有是夫!”内涵也远远超出识才、用才之道之外。罗隐反对的是“反先人之道”,当然他这个“先人之道”,指的是经过实践证实了确属科学的原则和方法,那是需要认真继承的,当然不是说凡“先人之道”都要无批判地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