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李贤
士奇晚年泥爱其子,莫知其恶,最为败德事。若藩、臬、郡、邑或出巡者见其暴横,以实来告,士奇反疑之,必以子书曰:“某人说汝如此,果然,即改之。”子稷得书,反毁其人曰:“某人在此如此行事,男以乡里故,挠其所行,以此诬之。”士奇自后不信言子之恶者。有阿附誉子之善者,即以为实然而喜之。由是子之恶不复闻矣。及被害者连奏其不善之状,朝廷犹不忍加之罪,付其状于士奇。乃曰:“左右之人非良,助之为不善也。”而有奏其人命已数十,恶不可言,朝廷不得已,付之法司。时士奇老病不能起,朝廷尤慰安之,恐致忧。后岁余,士奇终,始论其子于法,斩之。乡人预为祭文,数其恶流,天下传诵。
——明《国朝纪录汇编·卷二十三》引《古穰杂录》
〔注释〕 士奇:即杨士奇,明江西泰和人。惠帝时以史才被荐入翰林。成祖时为翰林编修。仁宋时为大学士。英宗时为少师,与大学士杨荣、杨溥共同执政,合称“三杨”,是明代中期名臣。泥(nì):溺爱,宠爱。 藩、臬(niè)、郡、邑:即藩司、臬司、郡守、县令。 恶流:一系列的罪恶。
〔赏析〕杨士奇才能卓荦,连事四帝,建有很多勋劳,深得朝廷器重。史书上称颂他说:“玉质金相,通达国体,随事纳约,不诡于正。而意尝近厚,转导监国,保身济主,有大雅之明哲焉。”其立身处世,称得上是封建王朝的栋梁和楷模。但他的晚年,却有一件最为“败德”的事,那就是溺爱儿子,姑息养奸,怂恿为恶,玷污了一世盛誉,断送了儿子性命。
爱子之心,人皆有之,关键是如何爱法。战国时赵太后爱小儿子长安君,抵死不肯让儿子为质于齐而拯救赵国之危。老臣触龙委婉进谏后,赵太后终于改变主意,让长安君为国效力,这才是有长远眼光的真正爱子之道。而杨士奇呢?居高官,享厚禄,儿子养尊处优且不说,并在乡里横行,作恶多端,已可见杨士奇平时疏于教训。当地方官屡次据实向他报告其子劣迹,他始而“疑”,继而“不信”,反而嗔怪地方官刁难生事。忠言不被采纳,谎言必然入耳,于是一般阿谀逢迎的宵小之徒,经常向他称颂公子的“善”行,他却信以为真而“喜之”。儿子得到老子的庇护,有恃无恐地放肆作恶,犯下数十条人命案子。恶有恶报,杨士奇一死,他的儿子也被正法斩首。杨士奇的爱子,实质是害子,是他的刚愎与昏眊,把儿子推向了绝路。相比之下,在爱子这一点上,杨士奇不如赵太后远甚。
“养不教,父之过。”杨士奇溺爱儿子的悲剧,是非常沉痛的历史炯戒。做父亲的不仅要严于律己,而且要严于律子,千万不要重蹈杨士奇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