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间,有术人携一榼,榼中藏小人,长尺许。投以钱,则启榼令出,唱曲而退。至掖,掖宰索榼入署,细审小人出处。初不敢言;固诘之,始自述其乡族。盖读书童子,自塾中归,为术人所迷,复投以药,四体暴缩;彼遂携之,以为戏具。宰怒,杀术人。留童子,欲医之,尚未得其方也。
榼:古代盛酒的器具,“使行人执~承饮。”泛指盒一类的器物
乡族:乡里族姓。
掖:古县名,今山东境内。
暴:突然。
携:携带。
署:官府。
启:打开。
审:审问,查问。
索:讨取,要。
许:左右,表示约数。
固:坚持。
诘:问。
复:又。
启盖令小人出:让,命令。
掖令索瓮入署:县官。
方自述其乡与族:才。
盖读书童子:原来。判断句。
出处:本文中指“来历”、“身世”。
投以钱:介词,用,把。省略句,倒装句,应为“以钱投之”。
为其迷:被动句,被他迷惑。
复投以药:倒装句,应为“复以药投”。
以为戏具:省略句,应为“以之为戏具。
杖:名词作状语,用杖。
康熙年间,有个有手艺的人携带着一个瓮,瓮中藏着一个小人,才一尺左右高。人们扔给他钱,他就打开盖子让小人出来,唱个曲子再退回去。他到了山东掖县,掖县县官要把榼带进县府,仔细审问小人的来历。小人起初不敢说。县官坚持问他,才自己说出了家乡和姓氏。原来小人是个读书的童子,从学堂中回家时,被他拐骗,被灌药,四肢突然缩小。他于是携带着小孩,当成了赚钱的道具。县令听说后大怒,杀了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