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志异《卷一·三生》原文
刘孝廉(1),能记前身事(2)。与先文贲兄为同年(3),尝历历言之(4):一世为搢绅(5),行多玷。六十二岁而殁。初见冥王,待以乡先生礼(6),赐坐,饮以茶。觑冥王盏中,茶色清彻;己盏中,浊如醪(7)。暗疑迷魂汤得勿此耶(8)?乘冥王他顾,以盏就案角泻之,伪为尽者。俄顷,稽前生恶录(9);怒,命群鬼捽下,罚作马。即有厉鬼絷去(10)。行至一家,门限甚高,不可逾。方趑趄间,鬼力楚之(11),痛甚而蹶。自顾,则身已在枥下矣。但闻人曰:“骊马生驹矣,牡也。”心甚明了,但不能言。觉大馁,不得已,就牝马求乳。逾四五年,体修伟。甚畏挞楚,见鞭则惧而逸。主人骑,必覆障泥(12),缓辔徐徐(13),犹不甚苦;惟奴仆圉人(14),不加鞯装以行(15),两踝夹击,痛彻心腑。于是愤甚,三日不食,遂死。
至冥司,冥王查其罚限未满,责其规避(16),剥其皮革,罚为犬。意懊丧,不欲行。群鬼乱挞之,痛极而窜于野。自念不如死,愤投绝壁,颠莫能起。自顾,则身伏窦中,牝犬舐而腓字之(17),乃知身已复生于人世矣。稍长,见便液亦知秽;然嗅之而香,但立念不食耳。为犬经年,常忿欲死,又恐罪其规避。而主人又豢养,不肯戮。乃故啮主人,脱股肉。主人怒,杖杀之。
冥王鞫状(18),怒其狂猘(19),笞数百,俾作蛇。囚于幽室,暗不见天。闷甚,缘壁而上,穴屋而出。自视,则伏身茂草,居然蛇矣。遂矢志不残生类,饥吞木实。积年余,每思自尽不可,害人而死又不可;欲求一善死之策而未得也。一日,卧草中,闻车过,遽出当路;车驰压之,断为两。
冥王讶其速至,因蒲伏自剖(20)。冥王以无罪见杀,原之,准其满限复为人(21),是为刘公。公生而能言,文章书史,过辄成诵。辛酉举孝廉(22)。每劝人:乘马必厚其障泥;股夹之刑,胜于鞭楚也。
异史氏曰:“毛角之俦(23),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所以然者,王公大人之内,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故贱者为善,如求花而种其树;贵者为善,如已花而培其本:种者可大,培者可久(24)。不然,且将负盐车(25),受羁馽(26),与之为马(27);不然,且将啖便液,受烹割,与之为犬;又不然,且将披鳞介,葬鹤鹳(28),与之为蛇。”
聊斋志异《卷一·三生》翻译
刘举人能记得前世的事情。他和我已故的同族兄长蒲文壁同一年考中举人,曾清清楚楚地谈论前世的事情。
他自称自己第一世是个乡绅,品行多有不检点,活到六十二岁就死了。他初次见到阎王,阎王以乡里长者的厚礼对待他,给他赐坐,请他品茶。他瞥见阎王杯中的茶水非常清澈,而自已杯中却浑浊如胶。他心里怀疑莫非迷魂汤就是这样子?他趁阎王不注意,就将杯中茶水悄悄倒在桌子下面,假装喝完。过了一会儿,阎王查出他前生的罪恶,一怒之下,命令群鬼将他揪下去,罚他做马。立即就有恶鬼将他捆绑起来拉着走。他被拉到一家大院跟前,只见门槛很高,无法跨越。他正踟蹰时,恶鬼用鞭子猛抽了他一下,他疼得栽倒。当他抬头看时,发现自己已在马圈里,只听有人叫道:“黑马生了个小驹,是匹公马。”他心里很清楚,嘴里却说不出话。他觉得肚子很饿,迫不得已,就靠近母马来吃奶。过了四、五年,他就长得身高马大,最怕抽打,一见马鞭,就惊恐逃窜。每次遇到主人骑他,就放上鞍子,又加上障泥,轻轻拽住辔嚼,这样还不太痛苦。如果遇到仆人、马夫骑他时,不用鞍鞯,用两脚紧紧夹击马腹,直疼到心腑里去。他忍不过这种折磨,气得三天不吃东西,就死了。他第二次到了阴间,阎王一查他罪罚期限未满,责斥他有意逃避惩罚,于是就将他一身马皮剥掉,又罚他做狗。他心里非常懊丧,不愿意去,群鬼对他一顿乱揍,忍不住皮肉疼痛,他就逃窜到荒郊野外。他心想着不如死掉的好,于是气呼呼地走上悬崖往下一跳,跌在地上爬不起来。他再抬头一看,自己已经趴在狗窝里,母狗正爱昵地用嘴添着他的头和身子,他明白自己又生在人世上了。稍稍长大一点,看见粪便之类,他知道那很污秽,闻上却还有些香味,但他决心不去吃那些东西。大约过了一年,他常常气得要死,又害怕阎王责斥自己罪孽未满有意逃避,只好强忍着。无奈主人养着他又不肯杀,于是他故意咬掉主人腿上的一块肉,主人怒不可遏,一顿乱棒将他打死。
他第三次来到阴间,阎王再次审讯他,憎恨他是疯狗,于是又鞭打数百下,再将他罚为蛇。他被关在一间阴暗的房子,见不上太阳,苦闷极了,就沿着墙壁往上爬,从屋子的一个孔穴钻出去。这时他发现自己伏在深草丛中,居然成为一条蛇。他发誓不残害生灵,饥饿的时候,只吞食树上的果子。过了一年多,他常常思索着,自杀不行,害人而死也不行,想找一个好死的上策却没有。一天,他正躺在荒草丛里,听见一阵车轮声传来,他急忙爬出去挡在路当中,车轮飞驰而过,他被压断成两截。阎王纳闷他这么快又来了,他赶快伏在地上申辩。阎王见他这次是无罪而死,就原谅了他,准许他罪期已满再回阳世做人,这就是刘举人。
刘举人一生下来就会说话,读书能过目不忘,辛酉年考中举人。他常常奉劝人:骑马一定要放上鞍子,千万不要用腿夹击马腹,这比用鞭子抽打更厉害。
异史氏说:“禽兽之中,竟有王公大人在其中,其所以如此,是由于在王公大人之中,未必没有禽兽。所以贫贱之人做善事,好比想要得花而栽树;高贵人家做善事,好比已经有了花儿,还要更精心培养其根基。栽下树木可以使其长大开花,培养根基可以使花保持长久开放。否则,拉车或被笼套所束缚,那就是做马;再不然,去吃粪便,经受烹割之苦,那便是做狗;还不然的话,就要披上鳞介,将葬身鹳鹤之腹,这就是做蛇了。”
聊斋志异《卷十·三生》原文
湖南某,能记前生三世。一世为令尹(1),闱场入帘(2)。有名士兴于唐被黜落(3),愤懑而卒,至阴司执卷讼之。此状一投,共同病死者以千万计(4),推兴为首,聚散成群。某被摄去,相与对质。阎王便问:“某既衡文(5),何得黜佳士而进凡庸?”某辨言:“上有总裁(6),某不过奉行之耳。”阎罗即发一签,往拘主司。久之,勾至。阎罗即述某言。主司曰:“某不过总其大成;虽有佳章,而房官不荐(7),吾何由而见之也?”阎罗曰:“此不得相诿(8),其失职均也,例合笞(9)。”方将施刑,兴不满志,戛然大号(10);两墀诸鬼,万声鸣和。阎罗问故,兴抗言曰(11):“笞罪太轻,是必掘其双睛,以为不识文之报。”阎罗不肯,众呼益厉。阎罗曰:“彼非不欲得佳文,特其所见鄙耳。”众又请剖其心。阎罗不得已,使人褫去袍服,以白刃劙胸(12),两人沥血鸣嘶。众始大快,皆曰:“吾辈抑郁泉下,未有能一伸此气者;今得兴先生,怨气都消矣。”哄然遂散。
某受剖已,押投陕西为庶人子。年二十余,值土寇大作,陷入贼中。有兵巡道往平贼(13),俘掳甚众,某亦在中。心犹自揣非贼,冀可辨释。及见堂上官,亦年二十余,细视,乃兴生也。惊曰:“吾合尽矣!”既而俘者尽释,惟某后至,不容置辨,竟斩之。某至阴司投状讼兴。阎罗不即拘,待其禄尽(14)。迟之三十年,兴始至,面质之。兴以草菅人命(15),罚作畜。稽某所为,曾挞其父母,其罪维均。某恐来生再报,请为大畜。阎罗判为大犬,兴为小犬。
某生于北顺天府市肆中(16)。一日,卧街头,有客自南中来,携金毛犬(17),大如狸。某视之,兴也。心易其小,龁之。小犬咬其喉下,系缀如铃;大犬摆扑嗥窜。市人解之不得,俄顷俱毙。并至冥司,互有争论。阎罗曰:“冤冤相报,何时可已?令为若解之。”乃判兴来世为某婿。某生庆云(18),二十八举于乡(19)。生一女,娴静娟好,世族争委禽焉(20)。某皆弗许。偶过临郡(21),值学使发落诸生(22),其第一卷李姓——实兴也。遂挽至旅舍,优厚之。问其家,适无偶,遂订姻好。人皆谓某怜才,而不知有夙因也(23)。 既而娶女去,相得甚欢。然婿恃才辄侮翁,恒隔岁不一至其门。翁亦耐之。后婿中岁淹蹇(24),苦不得售(25),翁为百计营谋,始得志于名场(26)。由此和好如父子焉。
异史氏曰:“一被黜而三世不解,怨毒之甚至此哉(27)!阎罗之调停固善;然墀下千万众,如此纷纷,勿亦天下之爱婿,皆冥中之悲鸣号动者耶(28)?”
聊斋志异《卷十·三生》翻译
湖南省的某人,能记忆前生三世的事情。
头一世他作知县,做乡试的同考官。在负责阅卷工作的时候,一位叫兴于唐的名士被他除名落榜。兴于唐含着悲愤死去了,来到阴曹地府,拿着他的试卷诉讼某人。诉讼一经投递,便引起数千名因同病而死的冤鬼们的共鸣,他们共同推举兴于唐作他们的首领,时聚时散,结队成群,齐声喊冤。阴司便把某人拘去与兴于唐等人对质。阎王问:“你既然负责试卷的评审工作,为什么要贬黜优秀 人才,而选取那些平庸之辈?”某人辩解说:“我上面有负责裁决的主考官,我只不过是执行他的意图罢了。”阎王立即发出一支签令,去揖捕主考官。过了好久,主考官被抓到。阎王向他转述了某人的辩词。主考官却说:“我不过总其大成而已;下面虽有好文章,但分管的房考官不推荐,我又怎么能看得见呢?”阎王判决说:“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诿,失职的责任各有一半,按照律例应受鞭笞之刑。”差役们刚要对他俩施刑的时候,兴于唐因嫌刑罚太轻,很不满意,便突然大声喊叫,台阶两边的群鬼一齐呼应。阎王问他们为什么喊叫,兴于唐高声抗拒说:“笞刑太轻,必须挖去他们的双眼,作为对他们不辨文章优劣的报应。”阎王认为他们的要求太过分,不肯答应,可是群鬼的呼声越来越高。阎王解释说:“他们并不是不想选到好文章,只是因为他们见解太浅陋。”众鬼便要求挖出他们的心肝。阎王不得已,只好答应他们。让行刑的人剥去他们的袍服,用雪亮的刀子,剖开他们的胸膛,俩人鲜血淋漓,不住地叫喊。众鬼们齐声称快,都说:“我们这一帮人在九泉之下受屈,从来没有人给我们出这口恶气;今 天幸亏有兴先生,我们的冤枉终于昭雪了。”于是群鬼便一哄而散。
某人受了剖刑之后,被押送到陕西一个平民家里投生。当他二十多岁的时候,正值地方上土匪作乱,不幸陷落在贼寇之中。官府派兵巡道前来围剿,抓捕了很多俘虏,某人也在其中。他自己在心中揣磨:我又不是贼寇,提审的时候总可以辩解清楚。当他被押到大堂上一看,坐在上面审案的县官,也是二十多岁。再仔细打量,正是前世的冤家兴于唐。便吃了一惊,心里说:“这一下,我可要完了。”果然,被俘的人员全部获释,只有某人留在最后发落。结果是不容置辩,竟然被斩首示众。某人死后,来到阴曹地府,向阎王投状诉讼兴于唐。但是阎王并不立即下令拘捕,等着他享尽了俸禄的运数。一直推迟了三十年,兴于唐才被揖捕归案,与某人当面对质。兴于唐以随意杀人的罪名被罚作畜牲,又经查证某人曾经鞭打过兴于唐的父母,二人判的罪应该均等。某人恐怕兴于唐来生再进行报复,自己请求转生为大狗,而兴于唐则判生为小狗。
某人转生为大狗以后,经常在顺天府的街市上觅食。有一天,大狗正在街上趴着,有位从南方来的客商,携带一只金毛色的小狗从这里经过,形体跟一只小猫差不多。大狗审视了一下这只小狗,认出来这原来是兴于唐变的。大狗认为对方体态那么小,容易对付,蹿过去就咬。那小狗毫不示弱,一下子就咬住了大狗的喉管,像铃铛一样缀在大狗的脖子上;急得大狗摇头摆尾,又窜又叫。街亡的人无论如何,也不能把他们分开,顷刻之间,两条狗同时丧命。两狗死后,一齐来到阴司衙门找阎王评理。他们各持一端,争论不休。阎王说:“你们两个这样以冤报冤,何时算完?今 天我要为你们加以排解。”于是就判兴于唐来世做某人的门婿。某人转生到山东庆云县,二十八岁乡试中举,所生一女娴雅安静,品貌端庄。当地的世宦贵族都争着送聘礼来求婚,都被某人一一拒绝。后来,偶而路过临郡,正遇上学使大人为参加官考的生员评定等级,其中考中第一名的李生――正是兴于唐转生。于是某人便邀请他到自己住的旅舍相聚,对他的款待也非常优厚。又向他打听家中的情况,正好他还没有配偶,于是就将自己的女儿许配李生为婚。别人都认为这是因为某人爱惜人才,而却不知他们之间有前世的因缘。不久,李生娶了某人的女儿,夫妻生活恩爱美满。然而这个女婿持才自傲,常常侮辱岳父,有时一年到头也不登岳父的家门。岳父却非常耐心地等待。后来女婿中年困顿,屡次考试都遭到失败,岳父多方替他钻营谋划,终于使李生在名利场中得胜。由此,翁婿之间前嫌尽释,感情融洽,如同父子一般。
异史氏说:“因为一次被黜,仇恨三世不能化解,怨毒之深到了如此的程度!阎罗的调解虽然很恰当;然而阶下有这种冤情的人千千万万,如此众多,莫非天下考官的爱婿,都是阴曹地府里那些因被黜而悲呜呼号的冤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