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中的“三春”
红楼人物
《说文解字》中“三”是指“三才”,即“天、地、人之道”。八卦上也对三作了解释(不过我没太看懂,略去),大意是说,三包括了“天、地、人之道”,即世上所有的事物,同时还是事物发展转机的极限数字。比如古文中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事不过三”等成语,在传统文化里,三是一个很重要的数字。脂砚斋曾指明,“三春”与“三秋”是整部《红楼梦》的大关键,它隐喻着贾府从盛到衰的过程。我们先来说“三春”。
小说中提到“三春”是在第十三回秦可卿临死前托梦给王熙凤,劝诫她要在贾府“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盛世为将来贾府落败时早作打算。最后,秦可卿赠给王熙凤两句话:“三春去后诸芳尽,各自须寻自各门”。对“三春”,有多种解释,一种认为是指人名,即贾府的元春、迎春、探春。即在这三个女子或死或远嫁之后,大观园中的所有女子,也将或亡、或嫁、或被卖、或出家……各走各的路。
(不过我怎么觉得如果指迎春、探春、惜春更有道理,毕竟,元春早早就进了宫,我觉得她更像是一种权力符号,而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在第三十五回宝玉因为挨打而卧床养伤时,贾母众人来看望宝玉时说过一段话:“提起姊妹,不是我当着姨太太的面奉承,千真万真,从我们家四个女孩儿算起,全不如宝丫头。”仔细体会这句话,此时元春已慢宫中的娘娘,贾母自然不敢拿元春与宝钗对比,更不敢说出元春不如宝钗这样“忤逆”的话来,所以,这四个女孩儿中当然不可能包括元春。那么这四个女孩只能是迎春、探春、惜春以及黛玉了。也就是说,如果是指贾府的“三春”,元春是不应该算在内的。曾经有人分析过这句话,贾母表面上是在赞宝钗,而实际上却是将宝钗排除在贾府之外。贾母对于黛玉、宝钗的态度,孰亲孰疏,读者自有体会,不过这个话题就扯远了,还是回到“三春”这个问题上来。)
“三春”的另一种含义是指季节,即“初春、仲春、季春”,即整个春天。从这种理解出发,也就是说当百花开放、争艳的盛春过后,大观园中的“群芳”“千红”“万艳”也将全部调谢、零落,暗示了这些女儿的悲惨结局。
“三春”还有一种解释,即指贾府的三次春节——元宵节。这三次佳节,实际上透露了贾府由盛到衰的消息。贾府的第一次元宵节是在第十八回元春省亲时,当时贾府正处在“烈火烹油、鲜花着锦”的极盛时期,其奢靡程度连元妃都觉得过了。第二次元宵节是在第五十三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从第十九回到第五十二回,这三分之一的篇章集中描写了贾府一年的生活。这第二次的远宵节,其奢华程度当然不能与第一次相比,从节日中所点戏目《西楼会》已透露出贾府正走向衰败的迹象,凤姐在第五十四回说“咱们也该‘聋子放炮竹——散了吧’!”,这句话暗示的更明确。至于第三次元宵节在何时?作者没有写出,但是在小说第一回一僧一道对甄十隐留下的那句“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来分析,这第三次元宵节便是贾府“烟消火灭”的祸变、衰败之时,可惜我们却看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