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识小小之长随和门子
邓云乡先生在《红楼梦风俗谭》里有一篇专门介绍长随和门子的文章,叫做《长随到门子》,从明清笔记的记载到《红楼梦》的描写,两相结合起来说明,很是明白清晰,读来既有趣又长见识。不过,他在那篇文章里所介绍的长随和门子大多是达官贵人家里所养的仆人,其实在清代,长随和门子却可以说是一种职业。
《红楼梦》前八十回中并没有出现长随一词,直到第九十九回说到贾政在外面做官的情形时才第一次出现。
那些长随也道:“你们爷们到底还没花什么本钱来的。我们才冤,花了若干的银子,打了个门子,来了一个多月,连半个钱也没见过。想来跟这个主儿是不能捞本儿的了。明儿我们齐打伙儿告假去。”次日果然聚齐都来告假。贾政不知就里,便说:“要来也是你们,要去也是你们。既嫌这里不好,就都请便。”那些长随怨声载道而去。
只剩下些家人,又商议道:“他们可去的去了,我们去不了的,到底想个法儿才好。”内中有一个管门的叫李十儿,便说:“你们这些没能耐的东西,着什么急呢!我见这‘长’字号儿的在这里,不犯给他出头。
从上面所引两段可以看出:第一,长随为衙门长官私人所雇请,因此当他们认为得不到好处的时候可以辞职;第二,长随的利益主要来自于官场活动。在清代,由于人口的膨胀,州县等地方事务极为繁忙,而虽然衙门中有许多的书吏和衙役,但是仍有一些官方事务没有专人办理,于是这些事务只好留给地方官员的私人仆人来办理。由于他们参与地方政务,因而任何的长官在选用长随的时候首先要考虑的是信任和办事能力。出于信任的考虑,一般长随大多由长官家里固有的奴仆担任。然而这并不是选拨长随的惟一办法,除此之外,有些长随是由前任或者上级官员的推荐而来。
与此同时,长随所要参与的地方事务比较琐碎,他们的协助更是地方长官所必不可少的,因而,长官在选用长随的时候,工作经验也成为考核的重点。
据《红楼梦大辞典》所引清人记载“今俗所谓长随,则官场雇用之仆人。前明谓之参随” ,那么最晚在明朝长随就已经出现,到了清朝,随着长随的职业化,出现了专门的教科书。据《清稗类钞》记载:
况夔笙太守周颐尝寓金陵,一日,于东牌楼古董摊购书二册,一九峰书院本《中州乐府》,后为朱古征侍郎据以覆刻。一为写本《长随论》,前序略云:“《偏途福》,又名《仕途轨范》,俗曰《长随论》。曩余寄迹涟水官廨,见有《长随福》一书,友人置之案头,据载国朝庄有恭作,相传已久。开卷浏览,拨冗移录。其篇之语易解,所载之法易明,所述之言颇有有浅俗之句,惟是初入长随之诸君子,不可不加意温习。类如卷中十要一节,十不可一节,呈词分别刑钱一节,用印信条款一节,礼部铸印局一节,国家喜诏遗诏一节,比文墨之要诀。又梆点金鼓一节,朝贺祭祀一节,柬贴称呼一节,皆差务之要诀。至于监狱班馆,红衣督护,尤为防范攸关,不可稍涉疏忽。是书条分缕析,理明辞达,令读者触目会心,易于效法者也。同治戊辰六月,北平刘炳麟录于祝其捐局。
序后一则略云:“庄先生讳有恭,广东人,乾隆已未科状元。未第时,父为苏州府司阍。及第后,仍执司如故,经太守婉谢,不肯归。嗣先生督学江苏,太守亲送江阴使署,为封翁焉。(注:旧例,长随之子勿许应试。据光绪丙子科某者有捷秋闱者,计谐入都,同乡官不肯出印结,竟不得复试。而庄不然,讵当时尚可通融,视晚季稍忠厚耶?)是书于州县衙门公事程式,记载至详。
从中可见,长随所要做的衙门公事实在不少,那么这么多的长随是如何区别的呢?按照他们不同的工作内容,负责把门的叫做“司阍”或者“门上”,负责文书签转的叫做“签押”(也叫稿案),负责看守仓库的叫做“司仓”,还有“管厨”和专门跑腿的“跟班”。此外,长随还包括在公堂值勤的“值堂”、负责通讯的“书启”、管印信的“用印”、负责税收的“钱粮”或者“钱漕”、负责监所的“管监”、负责驿站的“管号”和负责杂税的“税务”。在清代,要用多少个长随一般视长官的的才能以及衙门事务多少而定,但是到了1702年,长随的名额便由国家定下来,一般州县官可雇用20名,满族官员则可以加倍。上面所提到的庄有恭的父亲是司阍,也即是门上,也叫做门子。
《红楼梦》第四回里写雨村听了案情之后,大怒道:“岂有此放屁的事,打死人命,白白走了,再拿不来的。”因发签差公人立刻将凶犯族人拿来拷问,令他们实供藏在何处。一面再动海捕文书,正要发签时,只见案边立的一个门子使眼色儿----不令他发签之意。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令人觉得奇怪,门子又如何会在衙门里?他又如何可以使眼色让长官不发判案的签子?当我们知道了门子是属于长随的一种的时候,就不会以门子站立在衙门里为奇了。而在清代地方衙门里,门子有着三种职责,其中之一就是充当长官与书吏衙役间的中介。在《清代地方政府》里写道:“门丁也可以承担向书吏衙役传达州县官命令的任务。当需要批阅公文、进行裁决,或催办公务时,州县官总会签署一个批条给稿案。由稿案交给门丁,再由门丁交给书吏或衙役。通常,稿案不得与书吏衙役直接接触。同样,书吏衙役的报告也必须经由门丁之手才能送达州县官。州县官向衙役签发捕票时,也由门丁传达。”
正如《清稗类钞》徐珂的注解一样,门子是属于贱民阶层,他们的儿子是不可以参加科举考试的,庄有恭也许是一个例外。但如果认为凡是门子都是穷人,那又大大的错了。在清代,长随的工钱由长官私人所出,然而这些工钱其实少得可怜,他们最主要的收不在于这,而在于一种叫做“陋规”的收入。
据《清代地方政府》转引自《各行事件》中提到的陋规计有:呈递诉状费,传唤被告、证人到堂费,撤诉费,甘结费,保释费;税单费;征收地契税、盐税、酒税时附加的规费,行纪证照费,船舶证照费。
清朝后期各种苛捐杂税已经搞得民不聊生,再加上各种各样合法化了的陋规,真是民命何以堪。到了道光年间,居然有把陋规当成地方政府办公资金的建议。虽然最后道光皇帝否决了这个提议,然而在地方上,其实,把陋规当成办公费用的大有人在。清人陈其泰著《庸闲斋笔记》里有一则“不轻载陋规之用意”:先伯半帆太守锡熊,由知县氵存历牧守,所到之处裁革陋规。一切用度,皆是伯祖长芦运使任内携往。时有“陈青天”之号。先大父时官安徽,闻之弗善也,贻书诫之曰:‘若父为都转,若故能取给。后任官之父安得尽为都转耶?将来不给于用势必仍复旧贯,居已以清名,陷人于不肖,非仁者之用心也。若果无须此项,盍留为地方公用乎?’先伯不能从。比去任,后来者果尽复之。同时帅仙舟中丞承瀛官浙抚,解任后,以盐规二万留为书院经费。后左季高相国抚浙,亦以宁关平余万六千金,捐作赈济之用,均裁此规目。二公皆一时名臣,前后所见相合如此。
上至督府下于长随,无不把陋规当成一种合法的收入,其间虽然数目有所差异,然而其实质则是相同的,比之于现在的灰色收入吧。而门子的陋规一般称之为“门包”。比如《红楼梦》第六十回写道“这是你哥哥昨日在门上该班儿----谁知这五日的班儿,一个外财没发,只有昨日广东的官儿来拜,,送了上头两篓小茯苓霜,余外给门上一篓作门礼,你哥哥分了这些。”拿茯苓霜做门礼,倒也是人之常情,更可笑的是在清人张集磬的自编年谱里谈到门包时说“两院三节两寿、门包并盘库酒席等用,通年须八百余两。尤可笑者,庆督门包须库平足纹,不要洋元,到任时初送门包,当即在门房弹兑,欠平六分,立时掷出。”门子索要的门包要库银,洋元他还不要,由此可见门子狗仗人势之可恶。
而正由于长随收入可观,因而就算儿子中了状元做了大官,庄有恭的父亲还是不肯到儿子的官署里做封翁,宁愿在府衙里当门子。初时觉得可笑,深究下去,也是经济利益使然。《红楼梦》第四回写小沙弥“因被火之后无处安身,欲投别庙去修行,又耐不得清冷景况。因想这件生意到还轻省热闹,遂趁年纪蓄了发充了门子”,“这件生意”虽然语气调侃,然而却也道出了门子在当时做为一门生意和一种行业的实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