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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狗猫鼠》读后感(二篇)

  狗猫鼠读后感(一)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猫儿们绝不甘心这样被狗欺凌,于是他们卧薪尝胆苦思冥想,想出了不少对付黄狗的手段,遂上门找茬。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由于狗族中能对猫构成威胁的多是黄狗,而黄狗又不善,狗狗相护,所以这场猫狗之战中,猫儿们占尽了便宜。生活好了,自然心情好,吃饭香,身子也胖。有一次我到一位富同学家做客,额刚一进门,便被吓得魂飞魄散。我早听说我那富同学喜欢养小动物,却不料他如此大胆,竟敢贩卖东北虎!我正拔腿要跑,却听到他温顺地叫了声

  喵——

  接着便在我跟前撒娇,我这方才明白这竟是一只猫,幸甚!

  猫狗相争各有所伤,这可乐煞了那些鼠辈。他们再不必东躲西藏,尽可以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逛,若是遇上了黄狗要拿他,他便说:没用的家伙,空有一副大体格,连那小猫都对付不了,却只会来欺凌我们这些弱弱小。

  若是碰到了猫他便说:孬种,连饭碗都被人抢了还来逞什么威风,回家睡觉去吧!

  就这样,猫狗继续针锋相对,而鼠辈们则自在地过活。

  也许某一天,大街上会发生这样一件趣事:一只猫和一只狗正争斗着,旁边突然窜出一只小老鼠,那猫和狗便立马撒腿,向深巷里钻了去。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狗猫鼠读后感(二)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迅先生的观点一些我并不赞同,多少还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长大后的世故带来的偏见。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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