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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诗词《贾迎春》判词原文及鉴赏

  《 十六、《金陵十二钗正册》判词(警幻仙姑) 贾迎春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1)。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2)。

  【注释】

  (1) “子系”二句:子系,你是,指迎春的丈夫孙绍祖(子系,合起来是孙的繁体字)。中山狼,古代小说《中山狼传》中的艺术形象。战国时赵简子在中山打猎,有一条狼被追逐甚急,适遇东郭先生,狼就乞求庇护,得以脱险。危机过去后,它就露出本相,不但不思谢,反而恩将仇报,要吃掉东郭先生。这里比喻孙绍祖的阴险凶恶、恩将仇报的本性。得志,实现愿望,指孙绍祖发迹成了暴发户,并娶到了贾迎春

  (2) “金闺”二句:金闺,指富贵人家小姐的闺房,代指迎春。花柳质,如花似柳的姿质。花,比喻容貌;柳,比喻体态。一载,一年。赴黄粱,喻指死亡,且有死得快之意。这里指迎春很快(一年)被孙绍祖虐待而死。黄粱,黄粱梦。唐沈既济《枕中记》:穷书生卢生在邯郸旅店睡午觉,在梦中享尽荣华富贵,醒来时店主人的黄粱米饭尚未煮熟。后用以比喻虚幻的美事很快破灭。这里“赴黄粱”,意谓迎春怀着憧憬嫁到孙家,却很快美梦破灭,被虐待而死。

  【译文】

  孙绍祖是只恩将仇报的中山狼,巴结贾府发迹并娶到贾迎春后,便露出了凶狠猖狂的面目。荣华富贵之家出身的贾迎春,春花般娇艳、弱柳般轻盈,可怜她嫁给孙绍祖,仅仅过了一年就被虐待折磨死了,有如一场黄粱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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