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佞鬼。有鬼降于楚曰: “天帝命我治若土②,余良威福而人③。”众愕然④,共命唯谨⑤。祀之庙,旦旦荐血食⑥,跪而进之,将弊⑦。市井亡赖附鬼益众⑧,以身若婢妾然⑨,不厌,及其妻若女⑩。鬼气所入,言语动作与鬼无不类(11)。乃益倚气势,骄齐民(12)。凡不附鬼者,必谮使之祸(13)。齐民由是重困(14)。
天神闻而下之,忿且笑曰: “若妖也(15),而庙食于此(16),作威福不已! ”为兴疾霆,碎其庙,震亡赖以死。楚祸遂息。
彼以鬼气势可常倚哉!
(《伯牙琴》)
注释 ①楚佞鬼——楚地之人迷信鬼。楚:指今湖北、湖南一带地方。佞(ning):谄媚、讨好,引申为崇奉、迷信。本文是元人邓牧《伯牙琴·二戒——学柳河东》的第二篇。②治若土——管理你们这块土地。若: 你(们)。③余良威福而人——我确实能给你们降祸赐福。良:很,确实。而:同“尔”。而人:你们这些人。④愕然——惶遽惊恐的样子。⑤共命唯谨——都恭谨地听命于鬼。⑥荐血食——荐:进献。血食:指宰杀的猪、牛、羊等祭品。⑦弊——穷困。原本作“币(币)”,当是形近误刊。⑧“市井”句——社会上的地痞流氓依附于鬼的愈来愈多。亡(wu)赖:即无赖。⑨以身若婢妾然——让自己象奴婢贱妾那样(去侍奉鬼)。⑩“不厌”二句——(这样还)不满足,又搭上他们的妻子和女儿。厌:通“餍”,满足。若:这里用作连词,与、和。(11)类——类似,相象。(12)齐民——即平民百姓。(13)谮(zen)——进谗言,诬告。(14)由是重困——因此陷入灾难深重的困境。(15)若——此,这。(16)庙食——在庙中享受祭飨。
赏析 本文由一个百馀字的小故事和十来字的一句评论构成。前面的小故事是文章的主体,其中写了四种形象: 一是作威作福的外来恶鬼,二是依附鬼势为非作歹的当地无赖,三是身受恶鬼和无赖双重迫害的平民百姓,四是最后惩治鬼和无赖的天神。通过这些形象及其相互关系,联系作品产生的时代,我们不难察觉,这篇蒙上了“鬼”“神”外衣的小文,与其姊妹篇《越人遇狗》一样,同属针对元代社会尖锐的民族和阶级矛盾而发,也是一篇具有很强政论性的寓言体杂文。
文章的思想意义十分丰富。它以恶鬼影射元蒙贵族,以其享民“血食”谴责其奴役和压迫。它以倚仗鬼势的无赖比附投降卖国的汉奸,揭露其残害同胞的恶行。文中还暗示出元朝统治者及其走狗与广大民众的对立,对人民寄予深切同情; 又通过写“天神”惩治邪恶,预示恶势力的必然灭亡,表达了人民的愿望。古人作文很讲究“意则期多,字惟期少”,本文确实堪称文约而意丰,语短而意长。但文章的主旨还是着力于鞭挞附鬼的无赖。看来作者特别痛恨这些卖身投靠、为虎作伥的民族败类,他在所写四种形象中,突出地对无赖作了铺张的形容和描述。最后,当写到“天神” 以疾雷击碎鬼庙、震死无赖时,作者又以“彼以鬼气势可常倚哉”一句议论收煞全文。这正是一语破的,表明本文的宗旨,主要在于警戒这些汉奸走狗,他们的好运决不会久长。当然,其艺术形象所显示的客观意义,我们还可理解得更宽广一些,把它看作是对形形色色的狐假虎威、助纣为虐者的严正警告。
作者描写形象的技巧也颇为高明。他很善于抓住描写对象的具有特征性的言行,以显示其本质。写恶鬼是写其言: “天帝命我治若土,余良威福而人。”试看这多象元朝统治者征服全国后,以天命、威压和笼络诏告天下的口吻! 写无赖则是写其行: “以身若婢妾然,不厌,及其妻若女”——不仅自己形同婢妾的侍奉主子,还连妻女也一并献上; “言语动作与鬼无不类”——学说异类的语言,模仿主子的作派; “凡不附鬼者,必谮使之祸” ——以告密诬陷为手段迫害同胞,向主子邀功请赏。这些行径,正是一切汉奸走狗的共同特征。作者淋漓尽致的刻划,适足以揭示出他们卑鄙龌龊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