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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文《放下“十字架”》原文及鉴赏

  “上海滩尽出新闻”,有人这样说。上次是电影明星达式常案,这次是老山英雄徐良案。

  “三千元的震荡”闹了半天,原来是“莫须有”,而结果这回徐良却真的获得了三千多元——判给他的名誉损失费。我想,引起“震荡”的倒该是这一次。

  当初,徐良“索要三千元演出费,少一分也不登场”的新闻,曾激起了全国不少报刊的猛烈批评; “英雄末路”,闻者莫不叹息、愤慨。问题不在于三千元,而在于徐良不是一个普通人,否则,别说是三千,就是三万,也未必能引起这么大的“震荡”。君不闻那些什么歌星、影星“走穴”一趟,收入成千上万并不算什么!

  人,一旦成了英雄,就不能象普通人那样活着——这是许多人的逻辑。既是英雄,就应当背上十字架,就该是耶稣、圣母,就该受苦受难,无私奉献。别说是献出一条腿,就是两条,甚至四肢,也是应该的; 而一言钱,那就有损圣洁。至于普通人,尽管四肢健全,也完全可以理直气壮地谈钱说财,而且还是思想开放的表现。

  这背上“十字架”的形象,大概要归于我们长时期的“宣传效应”。一个人成了英雄,一夜之间仿佛就成仙成佛了,浑身的金光,连私字也只有“一闪念”,而且无所不备,无所不能。这次是“两个文明”的标兵,下次便是“两用人才”的模范,再下次就是“双增双节”的能手,再再下次也许该是……,不把所有的桂冠戴到他头上,就显不出英雄气概。这沉重的“十字架”一背,多英雄的人也得变形。你宣传他一件衣裳十个补丁,那他只好新衣压箱底,一块疤的衣服再穿九个窟窿。许昌“新闻人物”袁桂梅,为了“不辜负组织的期望”,放弃了许多个人的爱好,近几年几乎没看过戏和电影,没休息过星期天,没请过一天假,孩子病了也不管。1987年,她参加各种会议累计时间近两个月,却以出车量270%超额完成任务,实现利润居全车队之首,保持了模范称号。结果在她丈夫眼里,她“只会工作,不会生活;只重工作,不重感情;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劳模,而不是女人”。今年1月9日,这位女劳模只好牵着四岁的儿子,含着凄苦的眼泪接过一张离婚判决书——是她主动提出离婚的。因为她开的客车多次遭到丈夫的拦截!

  英雄也好,先进也好,终究还是人,与普通人一样,也是血肉之躯,也只有一个脑袋两个肩膀,承受不 了 “十字架” 的压力,因而有的被压趴了,不是家庭不幸,就是个人短命; 有的则不堪忍受,自卸重负,不是身败名裂,就是以假作真——你宣传你的,他生活他的。有的假典型,其实并非全是假的,而是因为被拔得太高了,难以名副其实。难怪一些先进人物害怕宣传,害怕树典型,这是因为一旦出名,他们就会失去正常人的生活,生活变得可怕起来。

  从来就没有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这是觉悟者的大呼。然而,中国由神仙皇帝主宰的历史太长了,因而历史的沉淀非常深厚,以致革命的洪流也未能将其冲刷干净。直到今天,在相当一部分人的思想意识中,还在期望 “好皇帝” 、“青天老爷” 来作主,神佛来保佑。因此,一旦一个人做了几件好事,就很容易被美化成完人、超人,抬到天上。可经过神化美化了的人总归还是人,结果就令人老是在期望与失望中徘徊。这种历史的消极的思想沉淀,文化沉淀,就是一副沉重的 “十字架” 。我们的民族苦难之多,恐怕与这劳什子不无关系。

  放下 “十字架” ,让那些前驱者得以轻装前行,也使千百万大众彻底抛弃幻觉,自主命运,那么,我们民族的前途就会光明得多。

  (1988年7月22日《北京日报》)

  赏析 洞幽察微,以小见大,是杂文写作的一条基本规律。《放下“十字架”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一个范例。

  “徐良现象”,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屡见不鲜的。人,一旦成了英雄,就背上了十字架——失去了做人的自由。“君子耻言利”。好象英雄不应该有七情六欲,不应该关心妻子儿女,甚至不应该有基本的物质生活。这奇怪吗?奇怪,但我们习以为常了,因而也就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作者正是从人们司空见惯、习焉不察的生活现象中,透视出千百年来被扭曲的国民灵魂,揭示出一个具有警世意义的重大主题。

  写法上,作者先从徐良的名誉损失案写起——这个角度很具体,很小,也很实在。接着,作者指出“徐良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人,一旦成了英雄,就不能象普通人那样活着——这是许多人的逻辑。”进而,作者层层深入地剖析了产生这一现象的现实的和历史的根源。从现实方面说,这种现象根源于我们的“宣传效应”。“一个人成了英雄,一夜之间,仿佛就成仙成佛了……不把所有的桂冠戴到他头上,就显不出英雄气概。”这确实是长期以来典型报道的一种观念,一种模式。从历史方面说,这种现象根源于“中国由神仙皇帝主宰的历史太长了”,以致形成了一种“消极的思想沉淀,文化沉淀”,一副“沉重的‘十字架’”。总之,以小见大,由个别到一般,由点到面,由现象到本质,形成了这篇杂文基本的逻辑结构和框架。全文思路清晰,逻辑严密,一气呵成。

  杂文家林帆说:“……”从全局出发,就一点生发,而且要有感而发。杂文的味,便在这‘三发’之中。”(《新闻写作纵横谈》第156页)这里的“三发”,从写作上讲,就是以小见大。《放下“十字架”》的作者蒋元明深谙其个中三昧,才写出了这篇脍炙人口的杂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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