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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郑世家郑桓公友者》原文、翻译及鉴赏

  【提示】 郑是西周末年周宣王所封之国,虽立国较晚,然经过桓、武、庄公三世努力,至春秋初年已颇有实力。但由于郑国所处的特殊的地理位置,北有晋国,南邻于楚,始终是两强争霸的焦点。是以战事连年,竟无宁日。而郑国竟能于两强争霸之间,求得生存和发展,这得益于成功的外交。挟天子而令霸主,结强国以凌弱国,见风使舵,左右逢源,从而使郑长期处于不败。然而导致郑最终亡于韩的重要原因,应当说是郑国内部的长期内乱。 兄弟相争,君臣相残,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构成内耗,直至国亡。

  郑虽是一个小国,然作为姬姓诸侯,它紧邻王畿,与王室关系特殊,又兼地处天下之中,同四方诸侯交往频繁。故作者于郑世家记事颇为详细。桓公兴国,郑庄图霸,周郑交恶,子产相郑,都着力描写,据实以载。而对郑国内兄弟之间的夺权斗争,君臣之间的权利交合,以及郑同晋、楚之间时而结盟、时而交兵的错综复杂的外交形势,更是作者精心用笔的地方。

  篇中不少人物,形象生动,性格鲜明。如桓公友审时度势,老练稳沉;郑庄公阳善阴恶,外宽内深;次要人物如子产的博学忠厚;祭仲的圆滑不仁,作者能于世系史迹的记述中,把人物写得如此生动传神,实属难得。

  郑桓公友者,周厉王少子而宣王庶弟也[1]。宣王立二十二年,友初封于郑[2]。封三十三岁,百姓皆便[3],爱之。幽王以为司徒[4],和集周民,周民皆说[5]。河、洛之间[6],人便思之[7]。为司徒一岁,幽王以褒后故,王室治多邪[8],诸侯或畔之[9]。于是桓公问太史伯曰:“王室多故,予安逃死乎?”太史伯对曰:“独洛之东土,河、济之南可居。”公曰:“何以?”对曰:“地近虢、郐[10],虢、郐之君贪而好利,百姓不附。今公为司徒,民皆爱公,公诚请居之[11],虢、郐之君见公方用事[12],轻分公地。公诚居之,虢、郐之民皆公之民也。”公曰:“吾欲南之江上,何如?”对曰:“昔祝融为高辛氏火正[13],其功大矣,而其于周未有兴者, 楚其后也[14]。周衰,楚必兴。兴,非郑之利也。”公曰:“吾欲居西方,何如?”对曰:“其民贪而好利,难久居。”公曰:“周衰,何国兴者[15]?”对曰:“齐、秦、晋、楚乎?夫齐,姜姓,伯夷之后也[16],伯夷佐尧典礼。秦,嬴姓,伯翳之后也[17],伯翳佐舜怀柔百物[18]。及楚之先,皆尝有功于天下。而周武王克纣后,成王封叔虞于唐[19],其地阻险,以此有德,与周衰并,亦必兴矣。”桓公曰:“善。”于是卒言王,东徙其民洛东,而虢、郐果献十邑[20],竟国之[21]。

  二岁,犬戎杀幽王于骊山下[22],并杀桓公。郑人共立其子掘突,是为武公。

  【段意】 写郑桓公初封之时,审时度势,凭借王室司徒地位,扩充封地,兴建郑国。

  【注释】 [1]宣王庶弟:《年表》作“宣王母弟”,即同胞兄弟。 [2]郑:周天子领地内邑,在今陕西华县东。 [3]便:有利,得到好处。 [4]司徒:西周官名.掌管土地、人民、教化。为六卿之一。 [5]说:“悦”的古字。 [6]河洛之间:指黄河之南、洛水之北一带地区。 [7]便:通“遍”,普遍。 [8]治多邪:治理不善。 [9]畔:通“叛”。 [10]虢:周文王弟虢叔的封地,在今河南荥阳东北。郐(kuai):西周侯国,地在今河南郑州南。 [11]诚:如果真的。 [12]方用事:正当执政。 [13]祝融:颛顼孙,名重黎。高辛: 上古帝喾之号。火正:古官名,职掌祭祀和观察火星,行火政。 [14]楚其后:楚国先祖为高辛氏之后。 [15]周衰二句:周王朝衰微后,哪些诸侯国将兴起呢? [16]伯夷:舜的臣子。《书·舜典》:“有能典朕三礼,佥曰伯夷。” [17]伯翳:又称伯益,舜时东夷部落的首领。 [18]怀柔:招徕安抚。 [19]唐:在今山西翼城西南。 [20]十邑:《集解》引虞翻曰:“十邑谓虢、郐、鄢、蔽、补、丹、衣、历、莘也。”即今河南开封以南,洛阳以东地区。 [21]竟国之:最后在那里立国。 [22]犬戎:古戎族的一支,殷、周时居住在我国西部。周幽王十一年,申侯引犬戎入宗周攻杀幽王。

  武公十年,娶申侯女为夫人[1],曰武姜。生太子寤生[2],生之难,及生,夫人弗爱。后生少子叔段,段生易,夫人爱之。二十七年,武公疾。夫人请公[3],欲立段为太子,公弗听。是岁,武公卒,寤生立,是为庄公。

  庄公元年,封弟段于京[4],号太叔。祭仲曰[5]:“京大于国[6],非所以封庶也。”庄公曰:“武姜欲之,我弗敢夺也[7]。”段至京,缮治甲兵[8],与其母武姜谋袭郑。二十二年,段果袭郑,武姜为内应。庄公发兵伐段,段走。伐京,京人畔段,段出走鄢[9]。鄢溃,段出奔共[10]。于是庄公迁其母武姜于城颍[11],誓言曰:“不至黄泉[12],毋相见也。”居岁馀,已悔,思母。颍谷之考叔有献于公[13],公赐食。考叔曰:“臣有母,请君食赐臣母。”庄公曰:“我甚思母,恶负盟[14],奈何?” 考叔曰:“穿地至黄泉,则相见矣。”于是遂从之,见母。

  【段意】写庄公即位,其母姜氏与弟叔段欲武力篡位,庄公内紧外松,俟时机成熟即一 举击败叔段,囚禁其母,从而巩固了自己的地位。

  【注释】 [1]申:古国名,姜姓。地在今河南南阳。 [2]寤生:胎儿出生脚先出,即难产。寤,通“牾”,倒着。 [3]请:请求。 [4]京:春秋郑邑,在今河南荥阳东南。 [5]祭(zhai)仲:郑大夫,名足,字仲,食邑在祭,以祭为氏。 [6]京大于国:京城的规模大于国都。国,国都。 [7]夺:裁夺。 [8]缮治甲兵:整修铠甲和兵器。 [9]鄢:古国名,地在今河南鄢陵西北。 [10]共(gong):古国名,在今河南辉县。 [11]城颍:春秋郑邑,在今河南襄城东北。 [12]黄泉:地下泉水。旧时迷信,亦指阴间。全句是说,不到死后不相见。 [13]颍谷之考叔:颍谷,郑边邑,在今河南登封西南。考叔,人名,时为颍谷封人(管理疆界的官)。 [14]恶(wu)负盟:不愿违背誓言。

  二十四年,宋穆公卒,公子冯奔郑。郑侵周地,取禾[1]。二十五年,卫州吁弑其君桓公自立[2],与宋伐郑,以冯故也。二十七年,始朝周桓王。桓王怒其取禾,弗礼也[3]。二十九年,庄公怒周弗礼,与鲁易祊、许田[4]。三十三年,宋杀孔父。三十七年,庄公不朝周,周桓王率陈、蔡、虢、卫伐郑。庄公与祭仲、高渠弥发兵自救[5],王师大败。祝瞻射中王臂[6]。祝瞻请从之[7],郑伯止之,曰:“犯长且难之,况敢陵天子乎[8]?”乃止。夜令祭仲问王疾[9]。

  三十八年,北戎伐齐[10],齐使求救,郑遣太子忽将兵救齐。齐釐公欲妻之,忽谢曰[11]:“我小国,非齐敌也[12]。”时祭仲与俱[13],劝使取之[14],曰:“君多内宠[15],太子无大援将不立,三公子皆君也。”所谓三公子者,太子忽,其弟突,次弟子亹也。

  【段意】 写周郑交恶,郑无视王权,侵周地而取禾,抗王师而射中王臂。开春秋时代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之先例。

  【注释】 [1]禾:禾麦。 [2]州吁:卫国公子。 [3]弗礼:不以礼相待。 [4]与鲁易祊、许田:郑国拿祊同鲁国交换许田。祊,古邑名,春秋时郑国祭祀泰山之邑,时在鲁境内,在今山东费县东南。许:鲁国祭祀周公之邑,挨近郑国,在今河南许昌南。 [5]高渠弥:郑卿。 [6]祝瞻:又称祝聃,郑大夫。 [7]从之:追击王师。 [8]陵:侵犯。 [9]夜间派祭仲去问候周天子的箭伤。疾,伤痛。 [10]北戎:古戎族的一支,又称山戎。 [11]谢:推辞。 [12]非齐敌:不能与齐国匹配。敌,匹配。 [13]时祭仲与俱:当时祭仲同太子忽在一道。 [14]取:“娶”的古字。 [15]内宠:宠妾。

  四十三年,郑庄公卒。初,祭仲甚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公使娶邓女,生太子忽,故祭仲立之,是为昭公。

  庄公又娶宋雍氏女,生厉公突。雍氏有宠于宋。宋庄公闻祭仲之立忽,乃使人诱召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突以求赂焉[1]。祭仲许宋,与宋盟。以突归[2],立之。昭公忽闻祭仲以宋要立其弟突[3],九月(辛)〔丁〕亥[4],忽出奔卫。己亥[5],突至郑,立,是为厉公。

  厉公四年,祭仲专国政。厉公患之,阴使其婿雍纠欲杀祭仲[6]。纠妻,祭仲女也,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母曰:“父一而已,人尽夫也[7]。”女乃告祭仲,祭仲反杀雍纠,戮之于市。厉公无奈祭仲何,怒纠,曰:“谋及妇人,死固宜哉[8]!”夏,厉公出居边邑栎[9]。祭仲迎昭公忽,六月乙亥[10],复入郑,即位。

  秋,郑厉公突因栎人杀其大夫单伯[11],遂居之。诸侯闻厉公出奔,伐郑,弗克而去。宋颇予厉公兵,自守于栎,郑以故亦不伐栎。

  【段意】 写郑庄公死后,郑国诸公子为争夺君位而展开的角逐:昭公忽立,宋人执祭仲以逼忽退位而立厉公突,其后厉公欲杀祭仲而反被逐于栎,昭公复立。

  【注释】 [1]赂:财货。 [2]以:使。 [3]以:因为。 [4]九月丁亥:指郑庄公四十三年九月十三日,古人以干支记日。 [5]己亥:指九月二十五日。 [6]雍纠:郑大夫,祭仲的女婿。 [7]人尽夫:意思是说,丈夫死了可再嫁一个,适年男子都可作丈夫。 [8]谋及二句:大事和妇人商量,死了也是活该。 [9]栎(li):春秋时郑的别都,在今河南禹县。 [10]六月乙亥:指郑厉公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11]因: 依靠。

  昭公二年。自昭公为太子时,父庄公欲以高渠弥为卿,太子忽恶之,庄公弗听,卒用渠弥为卿。及昭公即位,惧其杀己[1],冬十月辛卯[2],渠弥与昭公出猎,射杀昭公于野。祭仲与渠弥不敢入厉公[3],乃更立昭公弟子亹为君[4],是为子亹也,无谥号。

  子亹元年七月,齐襄公会诸侯于首止[5],郑子亹往会,高渠弥相,从,祭仲称疾不行。所以然者,子亹自齐襄公为公子之时,尝会斗,相仇,及会诸侯,祭仲请子亹无行[6]。子亹曰:“齐强,而厉公居栎,即不往[7],是率诸侯伐我,内厉公[8]。我不如往,往何遽必辱[9],且又何至是!”卒行。于是祭仲恐齐并杀之,故称疾。子亹至,不谢齐侯[10],齐侯怒,遂伏甲而杀子亹。高渠弥亡归,归与祭仲谋,召子亹弟公子婴于陈而立之,是为郑子。是岁,齐襄公使彭生醉拉杀鲁桓公[11]。

  郑子八年,齐人管至父等作乱,弑其君襄公[12]。十二年,宋人长万弑其君湣公[13]。郑祭仲死。

  十四年,故郑亡厉公突在栎者使人诱劫郑大夫甫瑕,要以求入。瑕曰:“舍我,我为君杀郑子而入君。”厉公与盟,乃舍之。六月甲子[14],瑕杀郑子及其二子而迎厉公突,突自栎复入即位。

  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居六年[15],厉公果复入。入而让其伯父原曰[16]:“我亡国外居,伯父无意入我,亦甚矣。”原曰:“事君无二心,人臣之职也。原知罪矣。”遂自杀。厉公于是谓甫瑕曰:“子之事君有二心矣。”遂诛之。瑕曰:“重德不报,诚然哉!”

  厉公突后元年,齐桓公始霸。五年,燕、卫与周惠王弟颓伐王,王出奔温[17],立弟颓为王。六年,惠王告急郑,厉公发兵击周王子颓,弗胜,于是与周惠王归,王居于栎。七年春,郑厉公与虢叔袭杀王子颓而入惠王于周[18]。

  秋,厉公卒,子文公踕立。厉公初立四岁;亡居栎,居栎十七岁;复入,立七岁。与亡凡二十八年。

  【段意】 续写郑国内乱。昭公复立二年,为郑卿高渠弥所杀,其弟子亹立。子亹赴首止诸侯之会,被齐襄公所杀,其弟子婴立。婴立十四年,亡居在栎的厉公突胁迫郑大夫甫瑕,杀掉郑子婴及其二子,复入即位,甫瑕亦被诛。

  【注释】 [1]惧其杀己:高渠弥害怕昭公会杀掉自己。 [2]冬十月辛卯:指郑昭公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3]不敢入厉公:不敢让厉公回朝为君。 [4]更:另。 [5]首止:春秋卫邑,在今河南睢县东南。 [6]无:通“勿”。 [7]即:如果。 [8]内:“纳”的古字,接纳。 [9]何遽:怎么,为什么。 [10]不谢齐侯:不向齐侯道歉。 [11]彭生杀鲁桓公,事详《鲁周公世家》。 [12]管至父弑齐襄公,事详《左传》庄公8年。 [13]长万弑宋湣公,事详《左传》庄公12年。 [14]六月甲子:指郑子婴十四年六月一日。 [15]居六年:过了六年。 [16]让:斥责。伯父原:郑大夫,姬姓,名原繁。周王朝称同姓诸侯为伯父。 [17]温:周畿内国名,在今河南温县。 [18]入:护送回国。

  文公十七年,齐桓公以兵破蔡,遂伐楚,至召陵[1]。

  二十四年,文公之贱妾曰燕姞[2],梦天与之兰[3],曰:“余为伯鯈[4]。余,尔祖也。以是为而子[5],兰有国香。”以梦告文公,文公幸之[6],而予之草兰为符[7]。遂生子,名曰兰。

  三十六年,晋公子重耳过,文公弗礼。文公弟叔詹曰:“重耳贤,且又同姓[8],穷而过君[9],不可无礼。”文公曰:“诸侯亡公子过者多矣,安能尽礼之!” 詹曰:“君如弗礼,遂杀之;弗杀,使即反国[10],为郑忧矣。”文公弗听。

  三十七年春,晋公子重耳反国,立,是为文公。秋,郑入滑[11],滑听命,已而反与卫[12],于是郑伐滑。周襄王使伯犕请滑[13]。郑文公怨惠王之亡在栎,而文公父厉公人之,而惠王不赐厉公爵禄,又怨襄王之与卫滑[14],故不听襄王请而囚伯犕。王怒,与翟人伐郑[15],弗克。冬,翟攻伐襄王,襄王出奔郑,郑文公居王于氾[16]。三十八年,晋文公入襄王成周。

  【段意】 写文公幸燕铁得子;郑国因不纳公子重耳而结怨于晋;周郑因滑的归属再次交兵。

  【注释】 [1]召陵:春秋楚邑,在今河南郾城东。 [2]燕姞:南燕国姞姓人家之女。 [3]梦天与之兰:梦见天帝送了她一枝兰花。 [4]伯鯈(chou):《集解》引贾逵云:“南燕祖。” [5]以是为而子:用这枝兰花投胎作你的儿子。而,你。 [6]幸:宠爱。 [7]符:凭信。 [8]晋、郑同为姬姓诸侯。 [9]穷:走投无路。 [10]反:“返”的古字。 [11]滑:古国名,在今河南偃师西南。 [12]已而反与卫:过不多久滑又亲附卫国。与,亲附。 [13]伯犕(fu):周大夫。请滑:为滑国请命、求情。 [14]与:亲近,偏袒。 [15]翟,通“狄”,我国古代北方少数民族。 [16]氾:春秋郑邑,在今河南汜水西。

  四十一年,助楚击晋。自晋文公之过无礼,故背晋助楚。四十三年,晋文公与秦穆公共围郑,讨其助楚攻晋者及文公过时之无礼也。

  初,郑文公有三夫人,宠子五人,皆以罪早死。公怒,溉逐群公子[1]。子兰奔晋[2],从晋文公围郑。时兰事晋文公甚谨,爱幸之,乃私于晋,以求入郑为太子。晋于是欲得叔詹为僇[3]。郑文公恐,不敢谓叔詹言。詹闻,言于郑君曰:“臣谓君,君不听臣,晋卒为患。然晋所以围郑,以詹。詹死而赦郑国[4],詹之愿也。”乃自杀。郑人以詹尸与晋。晋文公曰:“必欲一见郑君,辱之而去。”郑人患之。乃使人私于秦曰[5]:“破郑益晋,非秦之利也。”秦兵罢。晋文公欲入兰为太子,以告郑。郑大夫石癸曰:“吾闻姞姓乃后稷之元妃[6],其后当有兴者。子兰母,其后也。且夫人子尽已死,馀庶子无如兰贤[7]。今围争,晋以为请,利孰大焉!”遂许晋,与盟,而卒立子兰为太子,晋兵乃罢去。

  四十五年,文公卒,子兰立,是为穆公。

  穆公元年春,秦穆公使三将将兵欲袭郑,至滑,逢郑贾人弦高诈以十二牛劳军,故秦兵不至而还,晋败之于崤[8]。初,往年郑文公之卒也,郑司城缯贺以郑情卖之[9],秦兵故来。

  三年,郑发兵从晋伐秦,败秦兵于汪[10]。

  往年楚太子商臣弑其父成王代立。二十一年,与宋华元伐郑[11]。华元杀羊食士[12],不与其御羊斟,怒以驰郑[13],郑囚华元。宋赎华元,元亦亡去。晋使赵穿以兵伐郑。

  二十二年,郑穆公卒,子夷立,是为灵公。

  【段意】 写秦晋伐郑,郑文公使人以利害说退秦兵。又迫于晋的威逼,立公子兰为太子。其后文公卒,公子兰立,为穆公。穆公依附晋国,从晋伐秦。

  【注释】 [1]溉:通“既”,尽。 [2]子兰:郑文公子,妾燕姞所生。 [3]僇:通“戮”。案:晋文公亡过郑,郑文公不礼,叔詹曰:“君如弗礼,遂杀之……。”故晋欲杀叔詹。 [4]赦郑国:使郑国免难。 [5]私:暗中。 [6]元妃:大妃。 [7]无:没有谁。 [8]崤:山名,在今河南渑池东,公元前627年,晋败秦师于崤。 [9]司城:官名,掌管工程建筑。其名最早叫司空。 [10]汪:春秋秦邑,在今陕西大荔北。 [11]华元:宋公族大夫。 [12]食士:犒赏军士。 [13]不与三句:华元不犒赏他的御者羊斟,羊斟发怒驾车冲入郑师。

  灵公元年春,楚献鼋于灵公。子家、子公将朝灵公[1],子公之食指动,谓子家曰:“佗日指动,必食异物。”及入,见灵公进鼋羹[2],子公笑曰:“果然[3]!”灵公问其笑故,具告灵公。灵公召之,独弗予羹。子公怒,染其指[4],尝之而出[5]。公怒,欲杀子公。子公与子家谋先[6]。复,弑灵公。郑人欲立灵公弟去疾,去疾让曰:“必以贤,则去疾不肖;必以顺,则公子坚长[7]。”坚者,灵公庶弟,去疾之兄也。于是乃立子坚,是为襄公。

  襄公立,将尽去缪氏。缪氏者,杀灵公子公之族家也。去疾曰:“必去缪氏,我将去之[8]。”乃止。皆以为大夫。

  襄公元年,楚怒郑受宋赂纵华元[9],伐郑。郑背楚,与晋亲。五年,楚复伐郑,晋来救之。六年,子家卒,国人复逐其族,以其弑灵公也。

  七年,郑与晋盟鄢陵[10]。

  八年,楚庄王以郑与晋盟,来伐,围郑三月,郑以城降楚。楚王入自皇门,郑襄公肉袒羊以迎[11],曰:“孤不能事边邑,使君王怀怒以及弊邑[12],孤之罪也。敢不惟命是听。君王迁之江南,及以赐诸侯[13],亦惟命是听。若君王不忘厉、宣王[14],桓、武公[15],哀不忍绝其社稷,锡不毛之地,使复得改事君王,孤之愿也,然非所敢望也。敢布腹心[16],惟命是听。”庄王为却三十里而后舍[17]。楚群臣曰:“自郢至此,士大夫亦久劳矣。今得国舍之,何如?”庄王曰:“所为伐,伐不服也。今已服,尚何求乎?”卒去。晋闻楚之伐郑,发兵救郑。其来持两端[18],故迟;比至河[19],楚兵已去。晋将率或欲渡[20],或(从)〔欲〕还,卒渡河。庄王闻,还击晋。郑反助楚,大破晋军于河上。

  十年,晋来伐郑,以其反晋而亲楚也。

  十一年,楚庄王伐宋,宋告急于晋。晋景公欲发兵救宋,伯宗谏晋君曰[21]:“天方开楚,未可伐也[22]。”乃求壮士得霍人解扬,字子虎,诓楚[23],令宋毋降。过郑,郑与楚亲,乃执解扬而献楚。楚王厚赐与约,使反其言,令宋趣降[24],三要乃许[25]。于是楚登解扬楼车[26],令呼宋。遂负楚约而致其晋君命曰:“晋方悉国兵以救宋,宋虽急,慎毋降楚,晋兵今至矣!”楚庄王大怒,将杀之。解扬曰:“君能制命为义,臣能承命为信[27]。受吾君命以出,有死无陨[28]。”庄王曰:“若之许我[29],已而背之,其信安在?”解扬曰:“所以许王,欲以成吾君命也。”将死,顾谓楚军曰[30]:“为人臣毋忘尽忠得死者!”楚王诸弟皆谏王赦之,于是赦解扬使归。晋爵之为上卿[31]。

  【段意】 灵公被弑,襄公坚立。郑处于晋楚两大国之间,处境维艰,为求生存而谨慎应酬。楚伐郑,晋救之,郑即与晋盟;楚愈怒,围郑三月,郑不得已背晋弃楚,晋伐郑。

  【注释】 [1]子公、子家:皆郑宗室。 [2]羹:带汁的肉。 [3]果然:果真是这样。 [4]染其指:手指伸进鼎内沾鼋羹。 [5]尝:“嚐”的古字。 [6]先:先动手。 [7]必以四句:一定按贤德而论,那么去疾是不够的;按长幼顺序而论,公子坚年长。 [8]必去二句:一定要除掉缪氏,我就离开郑国。前后两去字意义不同。 [9]郑受宋赂纵华元:指郑穆公二十一年,郑受楚国指使伐宋,宋败,华元被俘,宋国用兵车百乘,文马四百匹赎华元,于是郑释华元归宋,由此得罪楚国。事详《左传》宣公二年。 [10]鄢陵:古地名,时属郑,在今河南鄢陵。 [11]肉袒羊:袒露身体,牵着羊。古人去衣露体以示请罪。坚,通“牵”。 [12]弊邑:对自己国家的谦称。 [13]以赐诸侯:谓灭掉郑国把土地分割赐给诸侯。 [14]厉、宣王:指周厉王、周宣王,郑由此出。 [15]桓、武公:指郑桓公、郑武公,郑立国时的两位贤君。 [16]敢布腹心:冒昧地表露心里话。 [17]舍:古代军队住一宿叫舍。 [18]持两端:谓犹豫不决。 [19]比:等到。 [20]将率:即将帅。 [21]伯宗:晋大夫。 [22]天方二句:上天正保佑楚国,不可去攻伐。 [23]诓(kuang):欺骗。 [24]趣降:赶快投降。 [25]三要乃许:楚王再三请求,解扬才答应下来。 [26]楼车:古代战车,上设了望楼,用以观察敌情。 [27]君能二句:国君能制定命令就是道义,臣下能接受命令就是信用。 [28]有死无陨:即使一死,也不能坏了君命。 [29]若:你。 [30]顾:回头。 [31]爵:封爵。

  十八年,襄公卒,子悼公㵒立。

  悼公元年,邧公恶郑于楚[1],悼公使弟于楚自讼[2]。讼不直[3],楚囚。 于是郑悼公来与晋平[4],遂亲。私于楚子反[5],子反言归于郑。

  二年,楚伐郑,晋兵来救。是岁,悼公卒,立其弟,是为成公。

  成公三年,楚共王曰“郑成公孤有德焉[6]”,使人来与盟。成公私与盟。秋,成公朝晋,晋曰“郑私平于楚”,执之,使栾书伐郑[7]。

  四年春,郑患晋围,公子如乃立成公庶兄繻为君。其四月,晋闻郑立君,乃归成公。郑人闻成公归,亦杀君繻,迎成公。晋兵去。

  十年,背晋盟,盟于楚。晋厉公怒,发兵伐郑。楚共王救郑。晋楚战鄢陵[8],楚兵败,晋射伤楚共王目,俱罢而去。

  十三年,晋悼公伐郑,兵于洧上[9]。郑城守,晋亦去。

  十四年,成公卒,子恽立。是为釐公。

  【段意】 续写郑依违于晋、楚两强之间,朝晋暮楚,无所适从,成为两强争霸的焦点。

  【注释】 [1]邧(xu)公:周时国国君灵公。,同“许”。恶郑于楚:在楚王面前说郑的坏话。 [2]自讼:自我申辩。 [3]不直:理由不充分。 [4]平:讲和。 [5]子反:楚大夫。 [6]郑成公孤有德:当为“于孤有德”。 [7]栾书:晋大夫,谥为栾武子。 [8]此役在公元前575年,晋胜楚败。 [9]兵:驻军。洧(wei)上:郑地,在今河南新郑北洧水岸边。

  釐公五年,郑相子驷朝釐公,釐公不礼。子驷怒,使厨人药杀釐公,赴诸侯曰[1]:“釐公暴病卒”。立釐公子嘉,嘉时年五岁,是为简公。

  简公元年,诸公子谋欲诛相子驷,子驷觉之,反尽诛诸公子。二年,晋伐郑,郑与盟,晋去。冬,又与楚盟。子驷畏诛,故两亲晋、楚。三年,相子驷欲自立为君,公子子孔使尉止杀相子驷而代之[2]。子孔又欲自立,子产曰[3]:“子驷为不可,诛之,今又效之,是乱无时息也。”于是子孔从之而相郑简公。

  四年,晋怒郑与楚盟,伐郑,郑与盟。楚共王救郑,败晋兵。简公欲与晋平,楚又囚郑使者。

  十二年,简公怒相子孔专国权,诛之,而以子产为卿。十九年,简公如晋请卫君还,而封子产以六邑。子产让,受其三邑。

  二十二年,吴使延陵季子于郑[4],见子产如旧交,谓子产曰:“郑之执政者侈[5],难将至,政将及子。子为政,必以礼;不然,郑将败。”子产厚遇季子[6]。

  二十三年,诸公子争宠相杀,又欲杀子产。公子或谏曰[7]:“子产仁人,郑所以存者子产也,勿杀!”乃止。

  二十五年,郑使子产于晋,问平公疾[8]。平公曰:“卜而曰实沉、台骀为祟,史官莫知,敢问[9]?”对曰:“高辛氏有二子,长曰阏伯,季曰实沉,居旷林[10],不相能也[11],日操干戈以相征伐。后帝弗臧[12],迁阏伯于商丘,主辰[13],商人是因[14],故辰为商星[15]。迁实沉于大夏[16],主参[17],唐人是因[18],服事夏、商[19],其季世曰唐叔虞[20]。当武王邑姜方娠大叔,梦帝谓己:‘余命而子曰虞,乃与之唐,属之参而蕃育其子孙。’及生,有文在其掌曰‘虞’,遂以命之。及成王灭唐而国大叔焉[21]。故参为晋星[22]。由是观之,则实沉,参神也。昔金天氏有裔子曰昧[23],为玄冥师[24],生允格、台骀。台骀能业其官[25],宣汾、洮[26],障大泽[27],以处太原[28]。帝用嘉之,国之汾川[29]。沈、姒、蓐、黄实守其祀[30]。今晋主汾川而灭之[31]。由是观之,则台骀,汾、洮神也[32]。然是二者不害君身。山川之神,则水旱之灾萗之[33];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不时萗之[34];若君疾,饮食哀乐女色所生也。”平公及叔向曰:“善,博物君子也[35]!”厚为之礼于子产。

  【段意】 郑外患不平,内乱又起。子产始执国政,辅佐简公,平定内乱,得封六邑。随后又出使晋国,以其博物多知而得晋君厚礼。

  【注释】 [1]赴:“讣”的古字,报丧。 [2]尉止:郑大夫 [3]子产:复姓公孙,名侨,字子产,郑卿。相郑四十余年,晋、楚不能加兵。 [4]延陵季子:即吴季札,春秋时吴国公子,封于延陵。当时以贤而多闻著称。 [5]侈:荒淫无度。 [6]厚遇:优厚地款待。 [7]公子:此公子指子皮。[8]问平公疾:问侯晋平公的病情。 [9]平公曰诸句:占卜说我的病是实沉,台骀二神在作怪,史官不知道,请问这是什么神。 [10]旷林:大森林。 [11]不相能:不和睦。 [12]后帝弗臧:帝尧认为他们都不好。臧,善。 [13]主辰:主祭大火星。辰,大火星,即二十八宿的心宿。 [14]商人是因:商朝人沿袭下来。 [15]辰为商星:大火星成为商的分野之星。 [16]大夏:在今西晋阳。 [17]主参:主祭参星,即二十八宿之参宿。 [18]唐人是因:唐国人沿袭下来。 [19]服事夏商:归服事奉夏朝、商朝。 [20]季世:末世。唐叔虞:晋的始封君,周成王之弟,名虞。受封于唐,故称。 [21]国大叔:封叔虞于唐。 [22]参为晋星:参星成为晋地的分野之星。案:心宿是东方苍龙七宿之一,参宿是西方白虎七宿之一,各居东西,出没两不相见,后世由此把兄弟不睦喻为参商。 [23]金天氏:中古帝少皞之号。 [24]玄冥师:古水官名。 [25]台骀能业其官:台骀能世代相承他的官位。 [26]宣汾、洮:疏导汾水、洮水。 [27]障大泽:围堵大泽。 [28]太原:广阔的高平地。 [29]帝用二句:颛顼帝因台骀治水有功而嘉奖他,让他在汾水之地立国。帝,《集解》引虞翻曰:“颛顼也。”用,因为。 [30]沈、姒、蓐、黄四国守着他的祭祀。意指四小国为台骀子孙。 [31]现在晋国占有了汾川之地而灭掉了这些国家。 [32]那么台骀就是汾水之神。 [33]山川二句:若是山川之神,那么发生了水旱之灾就要祭祀它们。萗(yong):古代消除灾害的一种祭祀。 [34]不时:不合时令。 [35]博物君子:知识渊博的君子。

  二十七年夏,郑简公朝晋。冬,畏楚灵王之强,又朝楚,子产从。二十八年,郑君病,使子产会诸侯,与楚灵王盟于申,诛齐庆封[1]。

  三十六年,简公卒,子定公宁立。秋,定公朝晋昭公。

  定公元年,楚公子弃疾弑其君灵王而自立,为平王。欲行德诸侯,归灵王所侵郑地于郑。四年,晋昭公卒,其六卿强,公室卑。子产谓韩宣子曰:“为政必以德,毋忘所以立。”

  六年,郑火[2],公欲禳之[3]。子产曰:“不如修德。”

  八年,楚太子建来奔。十年,太子建与晋谋袭郑。郑杀建,建子胜奔吴。

  十一年,定公如晋。晋与郑谋,诛周乱臣,入敬王于周。

  十三年,定公卒,子献公虿立。献公十三年卒,子声公胜立。当是时,晋六卿强,侵夺郑,郑遂弱。

  声公五年,郑相子产卒,郑人皆哭泣,悲之如亡亲戚[4]。子产者,郑成公少子也。为人仁,爱人,事君忠厚。孔子尝过郑,与子产如兄弟云。及闻子产死,孔子为泣曰:“古之遗爱也[5]。”(兄事子产。)

  【段意】 写子产相郑,历简、定、献、声公诸朝,于晋、楚两强之间,虚与周旋,不卑不抗,使郑保持无事。

  【注释】 [1]庆封:齐国大夫,因齐内乱亡奔于吴。 [2]郑火:郑国发生火灾。 [3]禳:古代以祭祷消除灾祸的一种活动。 [4]亲戚:指父母兄弟妻子。 [5]古之遗爱:古代的仁爱遗留在子产身上。

  八年,晋范、中行氏反晋,告急于郑,郑救之。晋伐郑,败郑军于铁[1]。

  十四年,宋景公灭曹。二十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而常相于齐。二十二年,楚惠王灭陈。孔子卒。三十六年,晋知伯伐郑,取九邑。

  三十七年,声公卒,子哀公易立。

  哀公八年,郑人弑哀公而立声公弟丑,是为共公。

  共公三年〔三〕晋灭知伯。三十一年,共公卒,子幽公已立。

  幽公元年,韩武子伐郑,杀幽公。郑人立幽公弟骀,是为繻公。

  繻公十五年,韩景侯伐郑,取雍丘[2]。郑城京。十六年,郑伐韩,败韩兵于负黍[3]。二十年,韩、赵、魏列为诸侯。二十三年,郑围韩之阳翟[4]。

  二十五年,郑君杀其相子阳。二十七年,子阳之党共弑繻公骀而立幽公弟乙为君,是为郑君。

  郑君乙立二年,郑负黍反,复归韩。十一年,韩伐郑,取阳城[5]。二十一年,韩哀侯灭郑,并其国[6]。

  【段意】 春秋后期,郑的北方强敌晋公室衰微,卿族益强,而卿族对郑的侵夺益甚,郑益弱。比及三家分晋,郑终灭于韩。

  【注释】 [1]铁:春秋卫地,在今河南濮阳北。 [2]雍丘:春秋郑邑,在今河南杞县。 [3]负黍:春秋周邑,在今河南登封西南。 [4]阳翟:在今河南禹县。 [5]阳城:春秋郑邑,在今河南登封东南告城镇。 [6]郑亡于韩,在公元前375年。

  太史公曰:语有之,“以权利合者[1],权利尽而交疏”,甫瑕是也。甫瑕虽以劫杀郑子内厉公,厉公终背而杀之,此与晋之里克何异[2]?守节如荀息[3],身死而不能存奚齐[4]。变所从来,亦多故矣!

  【段意】 作者就甫瑕之诛,里克之赐死,对权利交合、人世险恶而发出深深的感叹。

  【注释】 [1]合:交好。[2]里克:晋大夫。 [3]荀息:晋大夫。[4]《晋世家》载:晋献公二十一年,晋有骊姬之乱,太子申生被杀,诸公子遭逐。献公临死,嘱大夫荀息立骊姬子奚齐为君,并要荀息作保证,荀息说:“即使您死而复生,我不会有愧,我就以这忠心为证。”献公死后,大臣们不服,里克杀奚齐,荀息又立奚齐庶弟悼子为君,里克又杀悼子,荀息即以死殉节。里克等人杀掉奚齐和悼子后,迎立亡奔在秦的公子夷吾为君,即晋惠公。惠公即位后赐里克死,并对他说:“假如没有你,我做不了国君,但你杀掉两个晋君和一个大夫,我当你的国君不也太难了吗?”里克被赐死,晚于郑厉公杀甫瑕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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