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鸟兽草木虫鱼疏》是一部解释《诗经》中动、植物的专书。陆机撰。机字元恪,三国时吴郡人,曾任吴太子中庶子、乌程令。除本书外尚撰有《毛诗陆疏广要》2卷。本书凡2卷,约1.5万字。上卷解释 《诗经》植物,包括草木、藤本、木本植物共87种。下卷解释《诗经》动物包括鸟类、昆虫、兽类、鱼类、贝类动物共61种。下卷末附 “鲁诗”、“齐诗”、“韩诗”、“毛诗”等汉代及先秦四家诗源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怀疑“原本久佚”,今本“不知何人所辑,大抵从《诗正义》 中录出”。近人余嘉锡已辨其非,认为今本“多为《诗正义》所未引,纵为后人掇辑”,也非纯出于《诗正义》。
解释《诗经》名物的著作,自 《毛诗》、《郑注》以后就是本书了。以往著作所释《诗经》名物,门类广泛。与之相比,本书有显著特色。解释时除引用前代文献以外,主要依据实地调查、采录民间传说,摆脱了单纯运用训诂的方法。
此书记载的《诗经》动、植物的分布范围,超出了《诗经》时代的主要地域黄河中下游,而包括了长江流域及岭南在内的南方地区。如记载苎麻,说“荆扬之间一岁三收”,“今南越纻布者皆用此麻”,又如记载栗,指出其分布地有“周、秦、吴、扬特饶,吴越被城,表里皆栗”,还记载东北及日本、朝鲜栗的特色。记载禽类鹭鸟,也指出其分布地有齐、鲁、吴、扬。此书大量记载动、植物的异名,不同地区对同一动、植物的称谓。对动、植物,有较具体的描述。对于植物,以花、茎、叶、枝、果实作为鉴别的依据。如记载苌楚,别名为阳桃,长而狭的叶及紫赤色的叶,后人据此认为是猕猴桃。此外对动、植物的生长环境,动、植物的饮用、食用、药用、衣用、器用等方面用途都有不同程度的记载。总的说来,此书已具有原始动、植物志的雏形。卷上、卷下将植物、动物以类相从,如大致将草本、木本、蔓生植物排列一起,将禽类、兽类、昆虫类、鱼类、介类动物分别排列,显露出原始分类的意识。此书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称它“去古未远,于诗人所咏诸物,今昔异名者尚能得其梗概,故孔颖达《诗正义》全据此书,陈启源 《毛诗稽古编》亦多据以考证诸说。”所以此书在我国古代早期的动、植物研究中有一定地位。
此书是较系统地描述《诗经》动物、植物的第一部专书,开创了 《诗经》动物、植物研究的先例,对唐以后《诗经》动植物研究的发展有一定影响。后人对此书也做过订补与增广。自唐至清,研究《诗经》动物、植物的专书就有二十多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