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义释本。《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十七卷,盖为《集解》十卷,另附《略例》一卷、《索隐》六卷。后《略例》、《索隐》亡佚,后人将《集解》析为十七卷。唐李鼎祚撰。成书年代不详。
李鼎祚,《唐书》无传,生卒年不详,大致为唐天宝之后人。资州(今属四川)人氏。曾官秘书省著作郎。余不可考。
《周易集解》杂采子夏、孟喜、焦赣、京房、马融、荀爽、郑玄、刘表、何晏、宋衷、虞翻、陆绩、干宝、王肃、王弼、姚信、王廙、张璠、向秀、王凯仲、侯梁、蜀才、翟元、韩康伯、刘��、何妥、崔憬、沈驎士、卢氏、崔觐、伏曼容、孔颖达、姚规、朱仰之、蔡景吾等三十五家之说。其中,主要汇集易学中象数派各家的注释,又以引荀爽、虞翻、干宝等人注释最多。于王弼、何晏、韩康伯等义理派易学家的注释也有所采,但总体上是排斥的。其主张就是《序》中所说的“刊辅嗣(王弼字)之野文,补康成(郑玄字)之逸象”。除集前人注解外,李鼎祚自己也有一些注释和评论,但数量甚少,有新义者更鲜。
李氏本人对《周易》体例及其性质的看法可略见于《序》中。他认为郑玄易学“多参天象”,王弼易学“全释人事”,就此两家相比,郑学高于王弼。这表明他是重视取象说的。他又认为《周易》既讲天道,又讲人事。元气分为阴阳二气,二气又相交为三,便形成天象。从天地万物到人身,皆符合天地阴阳变化的法则。从人事上说,天地形成后,就有天高地卑的差别,由此也有了人类生活中的君臣、父子、男女、夫妇之道。
《周易集解》保存了易汉学的许多文献资料,是考辑唐以前易学的重要参考书。清代汉学家特别重视《周易集解》,把它视为表彰易汉学和批评魏晋玄学之易学的榜样。今天我们研究易汉学也要倚重于此书。
《周易集解》的版本有:明万历中《秘册汇函》刻本,题为《易传》十卷。清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德州卢氏《雅雨堂丛书》刻本,题为《李氏易传》。清乾隆三十年(1765年)《四库全书》抄本。清嘉庆十年(1805年)虞山张氏照旷阁刻《学津讨原》本。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粤东书局《古经解汇函》刻本。民国十一年(1922年)上海商务印书馆影印《学津讨原》本。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间上海商务印书馆《丛书集成初编》本。一九八四年北京市中国书店印行单行本。一九八九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易学丛刊》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