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著作。十一卷。南宋陈埴撰。
陈埴,字器之,号潜室。生卒年不详。永嘉(今属浙江)人。官至通直郎。少年时师事叶适,后从学于朱熹,讲学于明道学院。
《木钟集》为著者研究、讲解诸经书的语录辑集。第一卷《论语》;第二卷《孟子》;第三卷《六经总论》,(包括河图洛书和闰法),以下依次为《周易》、《尚书》、《毛诗》、《周礼》、《礼记》、《春秋》、《近思杂问附》、《史》(包括汉、唐两代史)。均以先设问,后答之体例成章。
论《论语》卷中,主要论述了四个问题。(一)关于“仁”。认为“仁”是天下之公理,凡姑息小惠之类均为私心,不能称为仁,而“忠”与“仁”也不同意,不是将忠便唤作仁,必须是统体无私、浑是天理,才能称为“仁”。作者还认为,刚毅木纳有近人之资,且出于天资。而忠信爱敬乃为仁之目。即是说,忠、信、爱、敬为“仁”的具体内容。君子也有无仁之处,那是一时犯错误,而小人之不仁,却是失去了本心。(二)关于“复礼”。认为克己是为了扫除私欲、铲除病根。若病根不除净,留下丝毫,则必会滋长以至后患无穷。复礼是去其非礼便还复于礼。克己是为了复礼,复礼是目的,克己是手段。作者还认为,克己留私是今人之一大病根。(三)关于鬼神。认为死、生、人、鬼,虽然只出现于明、暗两种状态,好像没有什么联系,但天地间不过是聚与散、阴与阳、屈与伸几种关系,聚则生、散则死、伸为人、屈为鬼。有聚必有散,有伸必有屈。道理相同,而表现形势不一。(四)关于为政。认为为政做官之人应以身作则,为别人做表率。自己做好了,别人自然照样子去做。“身教重于言教”。又说:“以北辰取喻,岂非无为而天下归,惟是将自家一身与天下做样子,故人只看这样子,便自归去做,不假告诏、不假叮嘱也。”
论《孟子》时,曾论到“正心”与“一分为二”问题。认为,不起妄念是正心,不令外驰是存心。存此天理是养性,明此天理是知性,并解释了“尽心知性则知天,存心养性以事天”的区别。在解释《孟子》关于性善时谈到,孟子之本意是直指一阴一阳之谓道来说,“但善者,恶之对,有善便有恶”,“善犹水之清,恶犹水之浊”。作者还解释了“平旦之气”、“浩然之气”、“孟子养生法”及“立命”、“正命”、“知命”等问题。
在论《易》一卷中,《易》的中心内容是讲阴阳。一奇一偶相摩相荡总不离乎一阴一阳之道。所以,凡是论及相反之事物时,如幽明、始终、死生等现象,都可以用阴阳理论来解释。关于“道”与“器”的问题,著者认为,一物必有一理,“道”就是“器”之理。器是有形体,道是器的表达方式。关于“理”和“气”的关系,作者认为,理是事物的本质,是事物运动之规律,因而“凡物之生,生有理而后有气”。他认为,理先气后,气是运动的条件。在《近思杂问附》一卷里,论述了“性”的问题,他认为,性是心之骨,是心之主宰。性,有性质之性命和义理之性命,“由德上发者,为义理,由气上发者为气质”。物各有性,人必须顺乎其性而行。如牛穿鼻,马络头,是顺乎牛马之性,而马穿鼻、牛络头,则不是顺乎其性,而是逆性。但不管怎样,都不是牛、马之性本身。穿鼻即不属于牛性,络马也不属于马性。作者还解释了“经与权”、“造化”、“日、月食现象”、“爱与情”、“阴、阳互为根”等其他内容。
作者推崇程学的格物论,认为学文是小学之事,格物是大学之事。“学文止谓习其事,格物方明其理”。“故学文为小学之终事,格物乃大学之初功”。在其他许多评述上,作者也基本上墨守程朱之说。
该书宋刻本已佚,后有明弘治十四年(1501年)温州重刻本和清同治六年(1867年)东瓯郡斋重刻本等,以后者为多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