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年体史书。四卷。明陆世仪撰。约成书于清初。(撰者事迹参见“《思辨录辑要》”条)
本书记事,始于天启元年(1621年)陈晋卿等改为知社,终于崇祯九年(1636年)徐怀丹作复社十大罪檄文,按编年体叙述。在正文之前,冠以《复社总纲》,将崇祯元年(1628年)至十六年(1643年)复社主要成员科举、官场之进退以及社中大事,按时间先后分年排列,简明扼要,一目了然。
总纲以下分为四卷。卷一记事自天启年间至崇祯二年,叙应社之缘起、尹山大会、复社成立始末、规模大小及其社盟、社规。卷二记事自崇祯三年至崇祯七年,先后叙及三年乡试、金陵大会、四年会试、殿试、吴伟业疏参蔡弈琛,五年张溥刊国表社集行世;太仓岁歉,张溥等谋救荒之策,张采作“军储说”。周之夔露讦两张,两张反复社弟子逐之离职等事。作者指出“社事以文章气谊为重,尤以奖进后学为务”。其利用士流干朝事,得罪了首辅温体仁。卷三记八年京察和吏部行保举。卷四记崇祯九年二月,三科武举陈启新建言,授吏科。张汉儒疏讦钱谦益、翟式耜,奉旨逮问。五月。监生陆文声疏论复社。十月,周之夔疏参复社“紊乱漕规、逐官杀弁、明党蔑旨”。徐怀丹作复社十大罪檄文等事。
本书作者陆世仪曾为复社中人,因而其叙述社局中人之利用士流,干涉政治,周之夔、陆文声之倾覆社局,及阁臣对于社事之奏疏,多为他书所不载,史料价值很高。但是,因作者不满意社局,所以对社事又颇多微辞。此外,本书记事仅至崇祯九年,以后缺载。这些读者应当注意。
本书成于清初,最早不知刊于何时。目前所见有《国粹丛书》本和《中国历史研究资料丛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