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名《皇朝通典》。典章制度史著作。一百卷。因承袭唐杜佑《通典》体例,故用此名。由乾隆朝三通馆(通考、通志、通典)总裁、大学士嵇璜、经筵讲官吏部尚书管理国子监事务刘墉、兵部尚书王杰、户部尚书曹文植,三通馆总理仪亲王永璇、大学士庆桂、戴衢亨,户部左侍郎英和、右侍郎陈希曾共同主持,参与编纂的有侍讲学士曹仁虎、陆伯焜、编修祝德麟、吴锡麒、余集、温汝适、崔景仪、朱珔、戴均元、胡敬、徐松、侍读穆彰阿,以及监造、校对、管库等职,共一百一十七人。
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奉敕编撰。依照杜佑《通典》之例。于纪事之外,每杂载议论,于选举、职官、礼、乐、刑尤多。凡特颁谕旨及大臣奏议,经部议奉准,刊入现制,属于典章者,统采入本书。
全书分:食货(卷一至十七)、选举(卷十八至二十二)、职官(卷二十三至四十)、礼(卷四十一至六十二)、乐(卷六十三至六十七)、兵(卷六十八至七十九)、刑(卷八十至八十九)、州郡(卷九十至九十六)、边防(卷九十七至一百)。细目,根据清朝制度实况,有所变革。食货典的榷酤、算缗,礼典的封禅之类,今无则删。《通典》以九州为纲编写州郡,《清朝通典》,则以直省新疆各地名因废增省,均以现存实况编写。
全书都是记述清朝经济、中央与地方行政制度。大抵通考主于周详,通典主于简要。《清朝通典》也就是清朝政治、经济、文化、地理等方面《简明百科全书》。
例如,记田制,“国家民田之目。直隶有更名田、农桑地、蒿草籽粒地、葦课地、归并卫地、河淤地。盛京有退圈地。山东有归并卫所地、更名田、灶地。江南江苏有山荡溇滩地,安徽有草地,江西有山塘等地。浙江有山荡、塘湖、桑茶、灶地等地。陕西有名地。广东有泥沟车池地。广西有傜田、僮田、狼田。贵州有苗田。甘肃有熟田、碱地。皆为民田,均相其肥脊为科。”
《清朝通典》,原由乾隆时武英殿刻书处印本。光绪元年(1875年),有广东学海堂重刻本。光绪八年(1882年),浙江书局再刻本付印。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王云五主编的《万有文库》,收入此书,将原书名改为《清朝通典》,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并与“前三通”、“续三通”、“清三通”和《清朝续文献通考》,合为“十通”,编有索引,检索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