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章制度史著作。四十卷。南宋徐天麟撰。成书于南宋宝庆二年(1226年)。(撰者事迹参见“《西汉会要》”条)
徐天麟认为范晔《后汉书》的八志,“纲目粗备,然食货、兵、刑、学校、选举之类皆缺弗著,学者病焉”,所以于公退之暇,审阅范史,旁贯诸书,“复兹编缀,以补一朝之典”。(《东汉会要序》)天麟以范晔《后汉书》为本,旁采《东观汉记》、《汉官仪》、《汉杂事》、《汉旧仪》诸书,撰成《东汉会要》四十卷。
《东汉会要》的体例与《西汉会要》略同。经按类编排,分:《帝系》三卷、《礼》七卷、《乐》一卷、《舆服》二卷、《文学》三卷、《历数》三卷、《封建》二卷、《职官》七卷、《选举》二卷、《民政》三卷、《食货》一卷、《兵》三卷、《刑法》二卷、《方域》二卷、《蕃夷》二卷。共十五门,三百八十四事,专记东汉一代典章制度。凡范晔《后汉书》八志所记,《东汉会要》只摘其纲要,“志所未备者,则详著本末,又间以己见,为之论述,使议礼者参两汉之沿革,以求三代之遗范。”(《东汉会要序》)如《职官》篇是叙述东汉官职沿革变化的历史,其中采用了已散佚的《东观汉纪》对外戚专权的记载:“光武闵伤前代权臣太盛,外戚与政,上浊明主,下危臣子,后族阴、郭之象不过九卿,亲属荣位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耳。”反映东汉外戚专权的历史。《食货》是对东汉一代土地、人口、赋税、钱币等经济制度的综述,其中采用了《汉仪注》有关口赋的记载。如:“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人二十三,二十钱以供天子,其三钱,武帝加口钱,以补车骑马。”《选举》篇叙述东汉选举士官,爵位制度及考核官吏治绩的政令;《礼》篇叙述东汉各种礼仪制度;《乐》篇,叙述乐制概略;《兵》篇叙述兵略、兵法。《刑法》叙述东汉刑法制度;《方域》和《蕃夷》叙述东汉舆地沿革和四境外族邦国的情况。全书不仅汇集了东汉一代的典章制度,而且录引了很多人对典章制度的评论。《西汉会要》不加论断,而本书采用苏冕驳议之例,间或附案语及杂引他人论说。如《刑法》篇记载了一种名“髡钳城旦舂”的刑法,书中附案语解释说:“城旦者,昼日伺寇虏,夜暮筑长城。舂者,妇人犯罪,不任军役之事,但令舂以食徒者。”又如《职官》篇载外戚专权事,在末尾徐天麟加以按语:“故尝谓东京外戚擅权,往往多见于母后临朝之日,贪立幼主,自以为固位计;及其败也,又必藉宦官以行诛讨,以暴易暴,国家何利焉!”从这段话可以看出,作者认为外戚专权有损于国家利益。如上述按语者,本书中还有不少。这是本书的一大特点之一。
东汉的典章制度较西汉详备,因“东汉自光武中兴,明、章嗣轨,皆汲汲以修举废坠为事,典章文物视西京为盛。”(《四库提要》)而有关典章制度的史籍如《东观汉纪》及华峤、司马彪、袁宏的著作,都还存在,史料来源较广。本书引证的一些原书早已亡佚,藉此保下来了一部分,是其珍贵之处。本书分门区目,排比整齐,大体详密,实深有裨于考证。本书也有缺漏之处,如献王之子济阴王熙、山阳王懿、济北王邈、东海王敦,虽然是曹操所置,并随即降为列侯,但既以封建立国,就应当列于帝系皇子条下,以表其实。而《东汉会要》因范书未为之作传,于是削而不书。
本书所传,皆据宋本传抄,在传抄过程中,缺第三十七、三十八全卷,第三十六、三十九卷亦各缺半卷。清代蒋光煦曾予以校补,编为《斠补隅录》一书。清咸丰年间,海昌蒋氏宜年堂重编刊《涉闻梓旧》本,一九二四年商务印书馆曾将蒋氏本影印。一九五五年中华书局将商务印书馆一九三五年《国学基本丛书》本重印。一九七八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又将江苏书局翻刻的武英殿本为底本,标点出版了新的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