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文集,十二卷。明高攀龙撰。勘刻于明崇祯年间。
高攀龙,字存之,又字云从、景逸。生于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卒于明天启六年(1626年)。江苏无锡人。万历年间进士,明熹宗时官至左都御史。有气节,因反对擅权宦官魏忠贤而被革职。与顾宪成等人在无锡东林书院讲学,讽议朝政,标榜气节,名噪一时,为东林领袖之一。后因受魏忠贤党羽迫害,投水而死。
《高子遗书》按文体内容分为十二卷,具体编排为:卷一、语一百八十二则,卷二、札记四十六则,卷三、经解类、说类、辨类、圣贤论赞,卷四、讲义,卷五、会语(语录)一百则,卷六、四言诗、五言诗、七言诗,卷七、疏、揭、问,卷八(分为上下,实为二卷)书,卷九(亦分上下)序,卷十、碑、传、记、家谱、家训,卷十一、墓志铭、墓表、行状、祭文,卷十二、题跋杂书类。
高攀龙出赵南星之门,其学说理论有师承渊源,在哲学思想上以格物为先,他兼取朱熹和陆九渊两家之长,强调和维护孔孟以来历代儒家所提倡的纲常名教。其政治主张是改良政治,缓和社会矛盾,革除弊政,尤其反对以宦官、权臣、勋戚为代表的腐朽势力。文风笃实,切近事理。高攀龙的讲学语类简洁明畅,阐发道理深刻严密;他的诗歌闲逸澹远,格调高雅;文章清秀遒劲,言简意赅。《高子遗书》是学者的诗文,所以没有明末文坛纤弱、孤峭的气息,而能够严气正性,卓然自立。这与高攀龙注重实际、讲求品格,力戒浮华的治学态度有直接关系。当然他的作品有比较浓的道学气。
高攀龙的作品最初自编成集。后由其门人陈龙正在明末崇祯年间编成此书,卷前有陈龙正崇祯四年(1631年)所撰的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