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别集。三十卷。清方苞撰。
方苞,字凤九,又字灵皋,号望溪。生于清康熙六年(1668年),卒于乾隆十四年(1749年)。桐城(今属安徽)人。康熙四十五年进士。文章得到当时文渊阁大学士李光地的赏识,渐有声望。曾因给好友戴名世《南山集》作序,被牵入狱。赦后隶汉军旗籍,入直南书房,康熙六十一年,充武英殿修书总裁。乾隆时,再入南书房,任礼部右侍郎、经史馆总裁等职。遗作由其门人戴钧衡等人编为《方望溪先生全集》。
《方望溪先生全集》,共收三十卷。文集十八卷,《集外文》十卷,《补遗》二卷。另附苏惇元《方望溪年谱》一卷,《年谱附录》一卷。文集的前三卷是他研究经史心得的论文;以下三卷是序跋书信,可以看出他的文学观点和主张;从第七卷以后,赠序墓铭一类文章较多,大半是应酬之作;卷九和卷十四的记叙文和卷十六的哀辞,则有较高的文学价值。《集外文》十卷和《补遗》二卷,内容很杂,但仍有可读之篇。
方苞是清代散文的最大流派——桐城派的建立者,与后起者刘大魁、姚鼐并称“桐城三祖”。作为创始者,方苞首标“义法”,作为文章纲领,认为“义即《易》之所谓‘言之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谓‘言有序’也。义以为经而法纬之,然后为成体之文” (《又书货殖列传后》)。可见义即指文章的思想内容,法即指表现形式,义以经而法纬之,即指内容与形式的统一。总言之,方苞论文主张其一要通经明道;其二欲载道、明道,必须要有好文章、必须要学习古人法则。道统与文统相结合,才是古文最高标准;其三认为诗词歌赋,与古文不同,是不能载道、明道的,只为流俗所不弃,不过是“瞑瞒于声色中,曲得其情状”而已。其义法论的精神本质是要求文学为封建政治、道德服务,而成为桐城派文论的中心。同时,方苞又提出“雅洁”作为义法的标准。认为只有风格清真雅洁、谨严朴素、内容纯正、语言明确、结构布局合理、取舍精当的文章才算是好文章,主张“澄清之极,自然而发其精光”。但方苞在受过政治迫害和长期实际生活的体验中,仍写出了很多好文章。总的风格为谨严简洁。读经、子、史诸札记,以及《汉文帝论》、《李穆堂文集序》、《书卢象晋传后》、《左忠毅公逸事》、《与李刚主书》、《孙征君传》、《游潭柘记》、《先母行》、《高阳孙文正逸事》、《辕马说》等,都写得简练雅洁,有断制,寓意深刻,没有枝蔓芜杂之弊病,开创了清代古文的新面貌。方苞的作品中还有一些反映现实生活的和暴露黑暗的文章,如《狱中杂记》、《送冯文子序》、《送吴平一舅氏之钜鹿序》、《请定征收地丁银两之剘札子》、《清备荒政兼修地治札子》等篇。《万季野墓表》、《田间先生墓表》等篇,则隐约曲折地表达了他对明遗民的同情和景仰。又《宣左人哀辞》、《余石民哀辞》为悼念友人而作,情辞真切深沉,颇有感染力。《四库全书简明目录》称:“方苞思经学,故是集说经之文为多。其古文取法昌黎,谨严简洁,虽未能规矩在手,自运方圆,然蹊径未除,源流终正。近时为八家之文者,当以苞为最焉。”《四库全书总目》则云:“所作上规《史》、《汉》,下仿韩欧,不肯少轶于规矩之外,虽大体雅洁,而变化太少,终不能绝去町畦,自辟门户。”
《方望溪先生全集》,《四库全书》只收八集,《四部丛刊》、《四库备要》均有刊印。咸丰年间也有刻本。光绪年间有孙葆田辑《孙氏山渊阁丛刊》本《望溪文集补遗》一卷,近人有辑《直介尝丛刊》本《望溪文集再续补遗》四卷,《三续补遗》三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