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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消失的天堂时光》原文欣赏

  消失的天堂时光

  崇明又在吃安眠药了。原来他一粒一粒地吃,现在他一把一把地吃。我曾经把他的安眠药全部收起来,他也没有反对,只是每夜端着一杯咖啡,在客厅里来回踱步,像只郁闷的狮子。

  彻夜彻夜的脚步声最终让我手软把药全部还给了他。我当时的感觉像是把一根绳子给了一个想要上吊的人。

  崇明是这个工业时代悲哀的缩影,是个富有而寂寞的孩子。

  崇明十八岁的时候一场空难把巨额保险和庞大的家产一股脑砸给了他。他立刻成了一个令人羡慕也令人可怜的孩子。

  我不需要你的可怜。这是崇明常说的一句话。

  崇明现在二十二岁了。好听一点说他是个先锋诗人,流浪作家,网络写手,现实一点说他是个无业游民。但还算幸运,他有足够的钱供他挥霍一生。

  而我是个普通的高二的男生,我身上惟一不普通的地方就是我有个很了不起的妈。我妈不是白领,她是金领。所以我也握着大把大把的货币,和大把大把寂寞的时光。

  2

  我之所以和崇明住在一起,也是由于我妈的缘故。

  我所就读的中学是全国重点,但我妈对学校住宿条件的评价却是:那不是住人的地方。

  所以我就搬来和崇明住。

  听我妈说,我姑姑的舅舅的侄子的某某某的某某某的儿子就是崇明。我记得当时我很没规矩地大笑,笑得带点讽刺带点阴冷。真他妈滑稽,我八成与克林顿也能扯上关系。

  达尔文说,千万年前我们都是猴子。

  最终我还是住进了崇明家里,并且崇明没有把我当小孩子看。尽管崇明比我大五岁,但崇明比我更像个孩子。

  我因为有个神通广大的妈,所以我从小就耳熏目染地学会了极度商业化的微笑和八面玲珑的辞令。这为我在包括老师在内的大人世界里赢得了很好的评价。

  但崇明却没有如此的保护色。他不太爱说话,喜欢温柔平滑的黑夜,有时候我看着崇明的眼睛觉得里面是无穷无尽的黑色潮水。诗歌和网络是他身体里流淌的冰蓝色的血液。他像所有这个城市后现代阴影下成长起来的孩子一样,极度自恋,又极度脆弱。

  我也一样,但我的外表有层润滑油,使我不至于被世俗磨得太伤。

  我们都是靠灵感为生的发亮的虫子,都是极度自我崇拜的金光闪闪的神,都是空虚得无处可躲的黑暗天使,都是史前傲视百万生灵的恐龙,都是6月6日降生的魔鬼之子。

  我们起舞不止,舞到涅?方可止息。

  我和崇明一样,天生的血液是冰蓝色的。

  而我或多或少还有些精神分裂。白天我把头发乖乖地梳下来,穿着朴实规矩的校服,背着书包乖乖地在马路边上等红绿灯。晚上,我把头发朝后面梳起,露出里面一缕一缕的金黄,穿上我偏爱的紧身T恤和硕大无比的裤子,戴上狗链一样的手链脚链,像个囚犯一样丁丁当当地招摇过市,看见美女就吹口哨,活脱脱像个痞子。

  3

  崇明最终还是没有把药吃下去,他说,才十一点,出去蹦。我应声而起,全副武装破门而出。

  晚上的时候我妈会用手机找我,我总是从容地躲到洗手间里,关门挡住外面震天的喧嚣,一边装模作样地念几句英语一边答我妈的话,还一边故意叫崇明把电视关小声一点。

  黑夜永远是美丽的,耀眼的霓虹在整个城市间隐隐浮动。疯狂而迷幻的气息从发烫的地面升起来,午夜剧场在城市里拉开暧昧的帷幕。这个城市像莫文蔚说的那样,“愈夜愈美丽”。

  世界末日之后的地球仍然旋转不止,自由与个性是我们存在的全部理由。在这个实际开始之初,我们就是上帝,就是一切,宇宙为我们闪烁不已。

  4

  木棉天堂。

  看这个名字应该是个很安静的场所,应该是书店或者画廊。但它却是这个城市轻浮与张狂的所在。纸醉金迷的迪厅。

  崇明曾经是这里的金牌DJ。他用天生锐利的触觉和对音乐近乎病态的偏激成功地谋杀了成千上万个空虚的灵魂。在他们眼里,崇明就是天堂门口的金字招牌。崇明在他最巅峰最光芒万丈的时候撒手不干了,躲到家里写诗——尽管这是个饿死诗人的年代。

  推开玻璃门,震天的音乐把我们吸进这个充满黑暗、汗水、迷幻与个性的巨大旋涡,所有的人在疯狂的音乐中手舞足蹈,挣扎沉浮,如同溺水的火鸡。

  很快我们就发现了舞台上抱着吉他猛甩头发的叶展。

  叶展和他的找天堂乐队是这个城市年轻人的骄傲。他们唱出了我们所有的纯真所有的脆弱所有悲悲戚戚的年代和所有闪闪亮亮的时光。叶展也是我和崇明最好的朋友,因此我们更加骄傲。

  叶展抱着一把金色的吉他,高高在上地向我们俯视,而我们在下面兴奋无比,像臣子朝见皇帝一样欢呼万岁。

  5

  那个二十岁左右的女孩子从台下突然跳上去的时候,人群中产生了一股小小的骚动。她跑上去站在叶展他们中间翩翩起舞。一头浓密的黑发在野蛮的音乐声中飞扬,如同波浪摇晃下的浓郁的水藻。一身全黑色的衣服把她的全身彻底地裹起来,只留下一张精致的脸,犹如一只骄傲而高贵的黑色天鹅。她像一个皇后一般站在叶展身边,母仪天下,引领众生。她又像是灯光下一尾斑斓的鱼,或者黑暗中一匹光滑绚丽的丝缎。

  在休息的时候我在后台找到了叶展。那个黑天鹅一样的女人也在。我问叶展,你朋友?叶展说,不,我们不认识。

  她走过来,睁着一双很大但似乎很空洞的眼睛说,我叫洛神。

  我看到她的眼睛中不时会有蓝光幽幽地一闪即灭,妖艳而诡异。可是有时候她的眼睛看上去又像是纯净的蓝色丝绒——很无辜的婴儿蓝。纯真和妖艳两种格格不入的气质在她身上却得到了完美的统一,撞击出摄人的魅力,令她比古代的洛神更有吸引力。

  叶展说,你有一个漂亮的名字。

  这句话很失水准,就如同不断夸奖一件顶尖时装上的纽扣很漂亮,夸奖一幅名画的纸张很好一样。

  洛神微微一笑说,你的吉他也很漂亮。

  崇明小声地说,好厉害的女人。

  洛神回过头来望着崇明说,谢谢。

  我转身看到崇明眼中涌动的黑色潮水。

  叶展又该上台了,洛神依旧站在他旁边跳舞。灯光四散游离,音乐忽高忽低,我们在黑暗中大汗淋漓。我们跳舞,我们尖叫。没有人知道我是全年级顶尖的学生,没有人知道我拿过多少次大奖,我很简单,我很脆弱,我只是女娲高兴时捏出的一个泥人。

  6

  洛神成了叶展的女朋友。我没有任何惊奇,这是理所当然的,就如同太阳迟早会落下去,第二天迟早升上来。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如同凹字和凸字一般天衣无缝。

  他们成了木棉天堂新的金字招牌。

  而我依然在学校里念书,依然是老师眼中顶尖的学生。崇明仍然上网,为几家摇滚音乐网站写专题,赚取在他眼中微不足道的电子货币,依然玩游戏,依然写诗,吃安眠药,对着黑暗发呆。没什么不一样。日子平滑而宁静,像温开水一样,既不令人兴奋也不令人堕落。

  我妈依然每天从不同的地方给我打电话,今天在海南对我说椰子很好吃,明天就在哈尔滨对我说天气冷要多穿衣服。我知道她很爱我,我也很爱她。如果她不是金领我会更爱她。

  7

  星期天。

  同任何一个星期天一样,我和崇明在11点慢吞吞地起床。崇明打开电脑,而我收拾昨夜散落一地的稿子。

  这时候有人敲门,敲得很有节奏很有修养。我一听就知道不是叶展和洛神。他们总是弄出夸张而令人毛骨悚然的钉棺材的声音。

  我打开门,看见一个我不认识但气质还算不错的白领。我说,崇明,找你的。她说,不,我是找你的。她说,我可以进来吗?我说,当然。

  她用手捋了一下头发开始自我介绍。我是电台音乐部的主任,是你的朋友叶展介绍我来找你的。我们需要一篇关于另类音乐的评论,大概两万字左右,如果你有兴趣,稿酬我们可以按照最优惠的价格算。

  她自始至终都保持着白领特有的自信和稍许的傲慢。不过既然我有个金领的妈,我就不会怕这种场合,所以我很熟练地和她应对。我看得出她有少许的吃惊,她一定在奇怪为什么

  一个高中生会有如此成人化的语言和商业化的笑容。

  我很愉快地接受了那份差使,那毕竟不坏。

  送走了那位主任之后,我开始为我新写的小说打电话找编辑。在经过了两次退稿之后我知道我要找更年轻一点的编辑,我的小说是写给年轻人看的,但这年头,年轻的编辑似乎不多。

  这时突然响起了那种钉棺材的声音。

  叶展很舒服地坐在沙发上喝咖啡,而洛神则像只猫一样趴在他的腿上。他们总是这么像连体婴儿一般粘在一起,我觉得怪异并且可笑。崇明依然在电脑面前打游戏,但是他不断地GAMEOVER。

  叶展说,崇明我想请你帮我写一首歌。

  崇明没有回过头来,很冷淡地说:内容,形式,有什么要求?

  叶展说,我不想用那些东西来约束你的才华,我只想告诉你这首歌对我们乐队的重要性。歌名叫《找天堂》。

  崇明回过头来,我看到他眼睛里的黑色潮水异常闪亮。然后他突然像个孩子一样对我笑了,他说看来我们都有差使了。

  8

  我们忙得快疯了。

  我一张接一张地听电台送来的CD,然后不断地写字。而崇明则是坐在电脑前面,在黑暗中发呆一小时,然后再啪啪地打上一行字。或者他抱着吉他坐在落日的余辉里面,用手指小心地试音。所有的灵感以血液的形式从指间汩汩流出。

  我们疯狂地迷恋文字带来的温暖感觉,就如同孔雀迷恋自己的羽毛,飞蛾迷恋灼热的火焰,水仙迷恋清澈的倒影,流星迷恋刹那间的坠落。我们以文字为生,以文字取暖,假如有天我们没有了文字,那我们就彻彻底底地死掉了。

  错乱的状态使我最近常做同一个梦。梦中的湖面是块宽大明净的玻璃,我躺在上面,幸福地做着白日梦。突然玻璃融化了,凭我掌握的一丁点可怜的物理知识,我知道玻璃融化的时候会很烫,但我却感到刺骨的寒冷和缓缓下沉时无边无际的恐惧。

  当水漫到我嘴边的时候,我总会挣扎着醒来,然后就会看到崇明在电脑前打字。

  洛神和叶展每天都来。我看得出叶展对崇明的作品非常满意。我一直都相信崇明有天生锐利的音乐天分。

  而洛神则负责我们全部的食物。她这几天没有化装,一脸素净的她看上去像个年轻的大学生,有温婉动人的美丽。当她做饭的时候,她看上去像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女人,而不是往常那个肥皂泡般精致而脆弱的黑色天鹅。吃饭的时候崇明和她开轻松的玩笑,而她笑得一脸明媚像个孩子。

  于是我恍恍惚惚地有了一种家的感觉,一种质朴而厚重的感动。

  两个星期之后,我们所有的工作都完成了。崇明的歌叫《找天堂》。之后铺天盖地的虚脱感席卷了我们,于是我们彻底而舒服地睡了整整两天。

  9

  稿子交上去了,白领主任打电话来说她很满意。

  《找天堂》也全部完成了,只等着周末在木棉天堂进行处女演唱。

  很幸运,最终的结果是我的那篇文章在电台火了,《找天堂》也火了。

  于是有很多人知道了有个写歌的人叫崇明,有个写文章的人叫昂维。

  在《找天堂》首唱的那天晚上,木棉天堂挤满了人。

  所有人的面孔都泛着蓝色,目光灼灼,幻想与期待升腾起来,像庞大的烟雾笼罩黑压压的人群。没有喧哗,寂静无边无际膨胀,我听到有人吞口水的声音。

  第一声吉他声响了,但不是电吉他,而是充满怀旧与破碎的木吉他声音。人们正准备扭动身体,甩起头发,准备像往常一样坠入疯狂、喧哗、野性的黑洞中去。然而没有黑洞,只有怀旧而伤感的音乐飘出来,像只小手在每个人最疼的心尖上捏了一把。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叶展足足唱了五遍,唱到最后,所有人都哭了,包括我。

  我以为我们已经没有眼泪了,我们以为自己早已在黑暗中变成一块散发阴冷气息的坚硬岩石了,但是我们发现,我们仍有柔软敏感的地方,经不起触摸。

  我们以黑夜为自己华丽的外衣,以疯狂作为手中的利刃,仅仅因为这世界令我们无知,令我们恐慌和无措,我们只有挥舞利刃,不断砍杀令我们害怕的东西,全身涂满保护色、警戒色,像脆弱的婴儿般艰难求生。其实我们都希望听到

  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

  我们都不喜欢麦当劳、可乐,我们喜欢吃父亲炒的菜,母亲削的苹果。

  然而这些在这个繁华的都市里就像黑夜中的口琴声,可以感知,但无法抓住。

  10

  走出木棉天堂已经是凌晨了,我们四个像午夜幽灵一般游荡在街上。

  脸上的泪已经干了,隐隐散发清凉的气息。

  崇明双手插在裤子口袋里,轻轻吹着口哨。叶展背着他的金光闪闪的吉他,不时用手习惯性地拨动琴弦。我一边走,一边踢着路上的易拉罐。一只猫从黑暗里突然蹿出来,我们彼此吓了一跳。

  洛神说,我们应该去庆祝。

  于是我们去了附近的一家小酒吧。

  这的确是家小酒吧。人们的表情很平静,很悠闲,没有丝毫疯狂的迹象。音乐也很温柔,如水一般流过每个人的手指。灯光是美丽的琥珀色,我们像凝固在琥珀中的昆虫一样安详而宁静。

  叶展开着不痛不痒的玩笑,洛神时不时银铃般地笑着,崇明一边慢慢地喝酒一边认真地听着如流水般的音乐,我时不时地和洛神、叶展猜拳。

  叶展起来上洗手间,留下我们三个。洛神把头轻轻地靠在崇明肩上,她小声地说,崇明,我喜欢你。

  崇明手中的酒泼了出来,他面无表情地推开洛神,说,你喝醉了。

  洛神又倒过去,双手搂住崇明撒娇似地说,不,我没醉,我真的喜欢你。

  崇明猛地站起来,用力推开洛神,伸出手指着她说,你这个婊子,你让我恶心。

  洛神仿佛也清醒了,站起来,把一杯酒泼到崇明脸上,然后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她说,你他妈畜生,我这么爱你,你骂我婊子!

  然后,酒吧里所有的声音都退得很远,流水般的音乐凝固在琥珀色的灯光之中,一刹那静得斗转星移。前一分钟我们还惺惺相惜,后一分钟一切都变得不可收拾。

  我听到某种兽类浓重急促的呼吸声,我回过头,叶展的眼睛在琥珀色的空气中闪出蓝光,像针尖一样朝我刺来,我感到彻彻底底的眩晕感。

  他们最终还是打起来了,像两头斗红了眼的狮子。杯子,酒瓶,花瓶,能碎的东西都碎掉了,满地的玻璃渣子。身边是一些女人的尖叫和男人的喝彩。

  最后他们俩都倒在了地上,倒在隐隐发亮的玻璃碎片上。

  空气中飘出血液腥甜的味道。洛神坐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骂,崇明你畜生,你王八蛋。我站在一边,手足无措地看着这一切。

  酒精把我的头弄得昏昏沉沉的,眼前的一切不那么真实了,我觉得这一切像是一幕滑稽而可笑的电影,可它演来演去都不肯散场。

  他妈的这是怎么了。

  11

  当刺眼的阳光像一柄匕首一般划开我沉重的眼帘,时钟不紧不慢地敲了十二下。我的头像要裂成两半,在这种疼痛之下,我的记忆模糊不堪,像一摊快要蒸发掉的水渍一样。

  我抱着我熟悉的枕头,盖着我熟悉的被单,我现在躺在家里面。也许是洛神把我送回来的,也许是我自己回来的,谁知道呢?

  我走进客厅,在崇明身边坐下来,我问他,你喜欢洛神是不是?

  崇明不说话。

  我也无话可说了。我开始觉得洛神像一株诡异而华美的植物,身旁弥漫着带毒的紫气。

  我陪崇明一直坐到了晚上,然后我们又睡了。似乎沉睡是一种很好的逃避方式,我们都在使用。

  12

  洛神消失了,叶展消失了,没有身影,没有电话,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崇明也一直闭门不出,除了我以外,在别人眼里,他也消失了。

  我依然上课,依然考试,没什么不一样。

  一个星期之后,我和崇明再一次看到了叶展,当时我们清楚地看到:他在飞。

  我劝了崇明很久,反反复复地说着“我们是一起到死的朋友”之类的话。当最后我准备放弃,指着他骂“你他妈的就这么一直睡吧”的时候,崇明从床上坐起来说,走吧,去找叶展。

  就在我们走到叶展家楼下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了叶展从阳台上坠下来。

  然后就是西红柿摔到地面上的声响。

  再然后就是刹车声,尖叫声,以及千千万万种复杂的声音。

  叶展静静地躺在干净的水泥路面上。我看到了他苍白而冷峻的面容,他柔软的头发,他拨动吉他的修长的手指,以及,从他身下不断渗出来的血。

  那一瞬间血光冲天,弥漫了整个城市。

  他就像是从水泥地面长出来的一朵啼血的玫瑰,凄艳而高傲。

  一记重锤打在我的胸口,我无力地靠在墙上,身子贴着墙壁下滑,整个慌乱的街开始在眼前晃荡不止。

  在模糊晃荡的天光当中,我看到崇明用力地挥舞着胳膊,撕心裂肺地喊:叶展,你真他妈的笨蛋!!

  13

  叶展的葬礼很冷清,只有麻雀两三只。我们无法联络到叶展的亲人,只知道他的父母住在北方。他们现在还以为自己的儿子正快乐地活在这个世上,活在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里。

  我将那把金色的吉他和叶展的骨灰一起下葬了,我想,叶展死了之后也是离不了音乐的。我想他可以在天堂里为那些纯洁的小天使们唱歌了,和她们一起跳舞了。

  墓碑上照片里的叶展依旧苍白而冷峻,目光依然闪烁着吸引人的蓝色光芒。

  然而从始至终,洛神都没有出现。我没有理由怪她,在这个爱情速朽的年代,她没有义务来承担这份悲痛。

  她依旧可以和这个城市里千千万万的年轻人恋爱、狂欢。叶展对于她、对于这个城市而言,就像是雨后的一道彩虹。当彩虹出现的时候,人们停下来欣赏、赞叹;当迷人的色彩最终散去的时候,人们又重新步履匆匆地开始追逐风中猎猎作响的欲望旗帜,没有人回首没有人驻足。

  我和崇明去叶展家收拾留下来的东西,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看见崇明蹲下去哭了。

  屋子每一面墙壁都用红漆写满了:

  崇明,对不起!昂维,对不起!

  我一个人走进屋子收拾东西,我在叶展桌子上看到了他最后的笔迹:崇明,昂维,原谅我,我在天堂祝福你们。

  我的眼泪最终流了下来。

  叶展的死像一片温柔的颜色,像一个童话里最美好的幻觉,像黑白电影里模糊的背景音乐,四面八方包围我和崇明。我们开始用大量的时间去怀念。我们像是沿着记忆河流回游产卵的鱼,最后的挣扎总会让我们精疲力竭。

  电台又多了个写稿的好手,木棉天堂又出现了新的金牌DJ,金牌乐手。

  我,崇明,叶展,我们开始被这个城市遗忘。

  14

  母亲又升职了。我不知道这是她的第几次升职,也不知道她究竟要升到多高的位置,我只知道她兴奋地对我说你又要转学了。我将去那个春天也会下雪的北方城市。

  我提着一些衣服和一大箱子书和CD站到了门口。我对崇明说,你得好好活着。

  崇明拍拍我的肩膀说,放心,只要我还能写出东西来,我就会好好地活着。

  我说,放屁,你给我听好了,就是你写不出东西了,你也得给我好好地活着。

  说完我转身,义无返顾地走了。

  飞机起飞时加速的眩晕让我很难受。我目不转睛地看着这个我深爱并将我遗忘的都市渐渐消失。

  15

  新的学校让我更加沉默,更加孤独,孤独地看着时光从头顶飞过,投下深邃而寂寞的暗影。

  顶尖的成绩和黑暗阴郁的性格让我成为同学和老师眼中的异数。我不屑与那些成绩与我不相上下的人说话。因为我不想成为一个开口硫酸闭口查理定律的笨蛋。

  于是我更加依恋我的笔,更依恋我深爱的文字。但我那些精致凄艳的午夜灵感却被学校晚上的熄灯制度全部封杀。我每晚坐在黑暗中,感受着自己的手指握笔的快乐,但手指的灵性一点一点流失,终于有一天,灵感再也不肯降临,我知道,我的手死掉了。

  于是我发疯地看书。我带来的书全部堆在床上。很可笑,这个全国有名的学校寝室里竟然没有书架。不过,和书睡在一起的感觉不算太坏。

  这些书有很多是崇明喜欢的诗集,里面的空白处写满了崇明突然闪现的灵感。

  我给崇明写了很多的信,可是他一封也没有回,只有洛神的一封信,信中说:她和崇明恋爱了。

  这儿的生活像是一潭散发腥味的污泥。沉闷,恶心,浑浊,压抑,像是头顶扣了个烂西瓜。每个人都像是丑陋的软体动物,贴在泥上向前爬行,为一场无意义却有价值的赛跑你争我夺,弄出沉闷而黏腻的声音,像水牛把蹄从污泥中拔出来的声音一样。

  时间像猫爪落地一般无声无息地不停转动,花开了又谢,窗开了又关,春夏秋冬一次又一次涅?,我一天天长大,一天天变老,日复一日地伤春悲秋。

  当我最终拿到那所著名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时,我妈很是高兴。我知道,我应该回到南方那个不下雪的城市去。

  16

  我再一次走在了这条街上,这条我熟悉而深深依恋的繁华长街。两边是美丽的法国梧桐,每片叶子都像是飞扬的绿色手掌,向我问候。

  我拖着沉重的行李站在了崇明的门口。我想象着他阔别整整一年的苍白的面孔,惊讶的神情,凌乱的房间。我敲开了门,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太太开了门,我看到了整洁的房间,接着看到了崇明

  崇明的遗像挂在墙上,笑容清澈可是落寂。

  崇明是吃安眠药死的,他死的时候脸上都是安静的笑容。老太太对我说。我孙子总是一个安静的人。

  我问,崇明为什么要自杀。老太太轻轻地摇头。

  那一瞬间我眼前飘过洛神蓝色的瞳孔,妖艳的蓝色光芒让我感到眩晕。

  17

  我真的该走了。这个城市没什么值得我留恋了。我看到路上行色匆匆的人们,我觉得他们都有自己的方向,而我一个人迷失在这个水泥森林里。我知道当人们散去之后,我就只剩下一个人了,这是座空城。

  我真的该走了。我应该去北方了,我应该做一个戴着围巾和宽边眼镜的徐志摩一般的行吟诗人了,应该做一个浪漫的大学生了,我应该开始准备继承母亲的事业了。

  我最后一次徘徊在这条街上,我原地打转像是钟面上寂寞的指针。

  我坐在行李箱上看着眼前匆匆的人流。我坐在这里看时间流过。

  我又想起了朴树的歌,

  他们都老了吧,他们在哪里呀,幸运的是我,曾陪他们开放。

  耀眼的霓虹又升起来,千千万万的年轻人又开始像萤火虫一样在街上飘荡,隐隐发出蓝色的光。他们比我以前还要年轻,穿得更加另类。我真的老了,我从十八岁就开始老了。

  我想起木棉天堂,我朝街对面望过去,却找不到熟悉的金字招牌,原来的地方挂着一块

  很大的蓝色荧幕,上面写着“北极尖叫”。

  18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离开这个城市。当我走过那座尖顶教堂的时候,我看到了穿婚纱的洛神。她正踮起脚尖吻身边的金发丈夫。她很端庄,也很幸福,她不再是我所熟悉的那个抹着蓝色唇膏的黑天鹅般的女人了。她是妩媚而温柔的新娘子。

  钟声敲响,鸽子飞起来,我听到人们的祝福。

  19

  飞机升空的一刹那,我听到了叶展熟悉的歌声:

  我在天堂向你俯身凝望

  就像你凝望我一样略带忧伤

  我在九泉向你抬头仰望

  就像你站在旷野之上

  仰望你曾经圣洁的理想

  总有一天我会回来

  带回满身木棉与紫荆的清香

  带回我们闪闪亮亮的时光

  然后告诉你

  我已找到天堂

  接着我看到了叶展和崇明苍白的脸,然后一瞬间又全部消失干净,只剩下一种叫失重的感觉排山倒海。

  我想起了我的崇明,我的叶展,我的洛神,我的木棉天堂,我写过的美丽小说,我做过的电台节目,我丢失的午夜灵感,我死掉的手指,我生命中的灼灼桃花,我生命中的阳春白雪。你们在哪儿啊……

  一滴眼泪掉下来,整个城市开始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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