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是一部以纪事体裁叙述明代历史的重要史籍。清初谷应泰编撰。顺治十三年(1656),谷氏任浙江学政佥事,延揽学者张岱、陆圻、徐倬等人,搜集史料,编撰而成。最早的刻本为顺治十五年谷氏所刻的筑益堂本。其后翻刻者甚多,以江西局本和广雅局本为最通行,近年中华书局印行的校点本,除原书80卷及补遗6卷外,更收入清初海盐彭孙贻所作的《明朝纪事本末补编》5卷 (每目为1卷,即《秘书告成》、《科举开设》、《西人封贡》、《西南群蛮》、《宦官贤奸》),其性质为补谷氏书之未备,内容虽不甚重要,亦略有可取。又清末江都倪车田撰《续明史纪事本末》18卷,记载南明之事(亦以一篇为一卷,始于 《南部兵事》,终于《自成遗乱》,其性质为谷氏书的续编),因南明之事已入清史阶段,且其书取材无特殊之处,故校点本未予收入。北京图书馆有南陵徐仁山旧藏《明史纪事本末》,朱墨校注,可称善本。
谷应泰 (1620—1690),字赓虞,号霖苍,直隶丰润 (今河北丰润县)人。顺治四年(1647)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员外郎、学政佥事等职,一生好学勤著,除本书外,其主要著作皆收入《筑益堂集》。
《明史纪事本末》系仿袁枢《通鉴纪事本末》体例,系统地记载明代近3百年的重要史事,始于元至正十二年 (1352) 明太祖朱元璋起兵,终于崇祯十七年(1644)李自成进取北京。全书80卷,以一卷系一事,故卷帙大小不一,详略悬殊。以广雅本为例,其中篇幅较多的,如卷16燕王起兵,卷66东林党议,卷71魏忠贤乱政,卷72崇祯治乱,卷75中原群盗;篇幅较少的,如卷19开设贵州,卷23平山东盗,卷70平徐鸿儒,卷76郑芝龙受抚等。
《明史纪事本末》除 《亲征漠北》、《俺答封贡》两卷外,每卷后均有附论,写法仿 《晋书》 的 “论”、“赞”,用骈体文,多数为谷氏自己所作,间或有直接引用他人之论。如卷56 《李福达之狱》即用高岱论,卷66 《东林党议》 用倪元路论,卷68 《三案》 之 “梃击”、“移宫” 二案用夏允彝论。
《明史纪事本末》成书于清代官修《明史》前八十多年,无正史为据,广泛采用野史和杂记传说。所记成祖设立三卫,进军漠北以及沿海倭寇,议复河套等事,其中史实较《明史》详细而又颇有出入,可以相互参证。该书较以前纪事本末的最大不同点在于它的史料来源不是脱胎于某一部书,而是集众书之长。
《明史纪事本末》关于晚明与清室相关之事,略而不载。邵懿辰 《四库简明目录标注》称: “通行本内缺《辽东兵端》、《熊王功罪》、《插汉寇边》、《毛师东江》、《锦宁战守》、《东兵入口》六篇,拜经楼有旧钞本。”清初厉行文字之禁,谷氏成书后,曾被指控,其缺少晚明之事当为受政治影响后之改版,而非由于谷氏撰作的疏漏,吴氏拜经楼所藏旧钞本(后归陆氏皕宋楼,清末售与日本静嘉堂文库),经傅以礼借钞得一本(今存浙江图书馆),他于光绪三年孟冬写有跋文,称原书 “不分卷,亦无序目,撰人名截去。”又称 “是书体例全仿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只篇末无论为小异耳。观卷中附注有详《流寇之乱》、《崇祯治乱》等话,此两篇为谷书中子目,疑此书亦出其手,初为一书,后以事关昭代龙兴,恐有嫌讳,授梓时始别而出之。”傅氏乃改题为 《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定为6卷。《四库提要》引邵廷采《思复堂集明遗民传》之说,谓谷氏书原为张岱所辑的 《石匮藏书》,谷氏以五百金购之;又称其多取谈迁所作,后论则杭诸生陆圻所作。古代官僚著书多有幕宾为之操笔,谷氏之书内容充实,组织亦甚为精密,似非一人在公余之暇所能胜任。但该书编纂得当,首尾一致,其中应有谷氏一定的功劳,不可便认为是袭取他人之作;若以《国榷》与《明史纪事本末》相较,所载崇祯时期多有相同,这是由于崇祯朝无实录,在史料来源方面似有一定承袭关系,但采用同一史料并非等同于代作。又张岱《与周戬伯书》说:“幸逢谷霖苍文宗,欲作《明史纪事本末》,广收十七年邸报,充栋汗牛,弟于其中簸扬淘汰,聊成本纪,并传崇祯朝名世诸臣,计有数十余卷,悉送文几,祈著丹铅,以终厥役。”据此则张岱所协助者以崇祯部分为主,更非谷应泰出于巨金相购。
谷应泰编撰《明史纪事本末》是以封建士大夫的立场总结明王朝的统治经验。书中对于农民起义的记载,不仅一律诬蔑为“盗贼”,并多用丑化的写法,如诬蔑起义军首领李自成是“志乐狗盗,所至焚荡屠夷”。而对于效忠君王的人物都作正面肯定,甚至不惜采用伪史记载。如燕兵进入南京,“宫中火起”,建文帝自焚身死。但当时曾有建文帝未死,潜服出逃的传说,后来便有许多伪史乘机而作,其中最有系统者和万历年间所写《致身录》,记随建文出亡者凡22人。当时稍具历史知识者,无不指出其伪,论证十分明确,沈德符《野获编》、许元溥《吴乘窃笔》均指出系后人伪造的种种明证,“与逊国仕宦从亡,风影无涉”。而谷氏全用《致身录》之说,并作论云:“疑一龙之未出,摈众蛇而不载。”他相信这些伪史记载,并为那些“忠君”的人叫屈,这是十足的唯心主义历史观。但《明史纪事本末》以简明的文笔,系统地概括了明朝一代的史实,仍应值得肯定。如关于农民起义,从前期的山东唐赛儿、浙闽矿工、郧阳流民,和中期的河北、蜀中、江西,以及末年的全国性起义,都有专篇作比较集中的记载; 又如修治运河、防御倭寇、宦官弄权以及矿税为害等,也都有专篇论述,这就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