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国春秋》是一部记载晋代北方“五胡”十六国史事的纪传体史书。旧题北魏崔鸿撰。原书约在北宋时散佚,现有明代屠乔孙等人的辑本、何镗 《汉魏丛书》中的节钞本以及清代汤球的辑本三种不同的《十六国春秋》 传世。
崔鸿(约471—525后),字彦鸾,北魏东清河郡鄃(今山东平原县)人。历官黄门侍郎、加散骑常侍、齐州大中正。崔鸿少好读书,博综经史,向有著述之志。当时,他看到各种有关十六国史事的著作多达三十余家,文字简略,错误百出,且多为一方一隅之书,并无全面系统的记载。因此,崔鸿利用已有的分国史和起居注等多种材料,辨其同异,去粗取精,除繁补阙,前后用了23年时间,大约在北魏正光三年(522)才编纂成《十六国春秋》一书。此外,他还撰修了 《 (北魏)孝文帝宣武帝起居注》,已失传。
据刘知几 《史通 ·古今正史》记载,《十六国春秋》共100卷。加上序例1卷,年表1卷,合为102卷。崔鸿将记载各国的篇卷称作 “录”,记载人物的称作“传”,可见是一部纪传体十六国史。从后人对《十六国春秋》的评价中可以得知,崔鸿具有进步的历史观,他给了北方区域性政权以平等的历史地位,不纠缠于正统、僭伪之说,也不因为生活在北魏而取悦于少数民族统治者。为此,他自知书中追述历史有不利于北魏鲜卑统治者的言论,就藏书于家中不敢公之于众。直到他死后,由儿子崔子元上书孝庄帝,请求把《十六国春秋》存放秘阁,此后才得以列为正式典籍。
崔鸿的治史态度严肃认真。他在“诸史残缺,体例不全,编录纷谬,繁略失所”的情况下,能广泛搜集史料,面对头绪纷繁的史料慎重取材,审正不同,整理成系统的别具一格的十六国史书,其功绩是不可淹没的。据他的遗书自述,从开始写作到前95卷成书,即用了大约8年时间,但十六国尚缺蜀李氏一国。为了得到第一手材料,他搜访了15年之久,在设法购到常璩的《蜀李书》之后,才完成了《十六国春秋》的全书写作。由于此书记事全面完整,体例编排得当,后来唐代官修的 《晋书》载记部分就是根据此书内容改编而成的。
《十六国春秋》传世后,《隋书》、《唐书》中均有著录,宋初李昉的《太平御览》亦多次引用过此书,司马光修 《资治通鉴》还看到了该书的节钞本。但宋代的《崇文总目》、《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等公私书目已无著录,估计原书在北宋已经亡佚。明万历年间,屠乔孙、项琳、姚士粦等人从 《晋书》、《北史》、《资治通鉴》、《册府元龟》、《艺文类聚》、《太平御览》诸书中,辑出有关十六国史事,补缀整理,重新编成《十六国春秋》100卷,内容计有: 前赵录10卷,后赵录12卷,前燕录10卷,前秦录10卷,后秦录10卷,蜀录10卷,前凉录3卷,西凉录3卷,北凉录3卷,后凉录3卷,后燕录10卷,南凉录3卷,南燕录3卷,西秦录3卷,北燕录3卷,夏录4卷。尽管此书仍标明为魏崔鸿撰,屠乔孙等人订,但已远非原作。现今流行的即为屠本。
另外,何镗的《汉魏丛书》也收有16卷本《十六国春秋》,十六国各为一录。此本是否为司马光时多次提到的节钞本,至今已无法确证。
清人汤球在屠本的基础上,将《晋书·载记》和各种类书中所引文字补足,成《十六国春秋辑补》100卷。由于类书引文多有删节,汤球为了追求完整,就将一些并无必然联系的文字也掺入其中,以致全书显得松散。以往有人认为屠本是伪本,汤本方为真本,其实两书都是辑本,在使用时可以互相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