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刑天舞干戚
亦题《刑天》。先秦神话小说。撰人不详。原载 《山海经·海外西经》。李格非等主编《文言小说》、李剑国《唐前志怪小说辑释》、刘文忠等《文言小说名篇选注》皆录入。这是一篇反映古代社会斗争的神话小说。描写: 刑天和天帝争夺神位,天帝砍下他的头,埋在常羊山。没有头了,刑天就把乳头变为眼睛,把肚脐变为口,两手执着盾和斧舞动。这个神话是社会上两种势力斗争的曲折反映。刑天,又作“邢天”(见《太平御览》卷五五五引文)。刑,割杀; 天,指人头。“刑天”的意思就是断头。据袁珂考察,刑天是炎帝的属臣。文中的 “帝” (天帝),则是神界的最高统治者,或说这个天帝,就是黄帝。照此看来,刑天神话则是黄、炎战争神话的余绪。刑天神话在流传过程中也涂上了 “反抗神的意愿” (高尔基《苏联的文学》) 的色彩。刑天可算是反抗神的神之一。他被天帝断了头,还不肯就死,生命之火不肯离开他的身躯,他还在那里操干戚而搏斗。这种反抗不息的精神,这个壮烈的形象,写得颇能打动读者。陶潜《读山海经》诗云: “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刑天的斗志比蚩尤和夸父更为猛烈、顽强。作品说刑天被断首后,“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想象奇特之极,准确鲜明地把刑天绝不屈服的神格特性展示了出来,具有积极浪漫主义精神。刑天神话对后世文学创作影响极大,《玄中记》、《酉阳杂俎》前集卷十四 《诺皋记上》等也都引记了此故事。刑天神话在后世演变成“无首民”故事(见《太平御览》卷七九七引 《外国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