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许之日》主要内容
大龄女封澜作为一个餐馆的年轻老板娘,居然莫名其妙地喜欢上了餐馆里来路不明的服务生丁小野。殊不知在爱情的猎场里,丁小野更像猎手,喜欢鲜活的、亲手捕获的猎物。当他把她抱得那样紧,亲吻犹如暴雨降临,当无穷的火焰瞬间只余灰烬,她却浑身发抖。他不讨厌她,却又不爱她。而她呢?不怕他爱,也不怕他不爱,只怕不够爱。世上没有无辜的爱人,光阴从未被枉费。她做得最对的一件事,就是趁还能爱的时候放肆地爱过。
婚姻对于封澜来说就像一扇门,她很渴望走进去,可她必须找到打开门的钥匙,这把钥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
在遇见丁小野之前,封澜一度觉得能够修得正果的爱情是限量版,而她,拿不到号码牌。
那天,丁小野蓦然出现在她面前,带着危险又诱惑的笑容,让她想到了某种兽类。她恍然觉得自己和这个年轻的男人仿佛是荒原里并行的两只野兽,万籁俱寂,月色如钩,只有呼吸间相似的气味和体内奔流的血液在呐喊咆哮,一切的繁杂荡然无存,存在的只有两个温热的躯体本身,她愿意被他啃食,也想把他吞进肚子里。
他说:“我喜欢鲜活的、亲手捕获的。”
《应许之日》读后感
每个女孩儿都有一个关于高跟鞋的梦,从夏日午后第一次偷穿妈妈的高跟鞋开始,也许那个时候的我们并不知道,一双高跟鞋代表着什么,甚至并不理解妈妈为之着迷的原因,只是学着妈妈的样子,小心翼翼的哒、哒、哒、哒、哒。
《应许之日》中的封澜也有一双这样的高跟鞋,它让她摇曳生姿,也让她摇摇欲坠,仿佛足尖上的舞蹈,钻心却又让人迷恋,一如她的爱情。
丁小野,这个像狼一样敏捷,雀鸟一样飘忽,死鸭子一样嘴硬的坏男人,也许从第一次的相遇开始,封澜心底早已不再是静水微澜,再难平静。
这个一无所有,来路不明的服务生,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无疑都不能成为封澜父母眼中女儿的最终归宿,他们将他视为洪水猛兽,软硬兼施,却忽略了他们的小女儿,封澜。这个在别人眼中什么都有的女人,她从小认真学习,努力打拼,精致生活,所为的,不过是在未来可以坦然拥抱属于她的那个他,无论贫穷,还是富有。
我爱这样的封澜。
作为辛大的拥趸,我看过辛大所有的故事,从《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对青春的迷惘到《我在回忆里等你》中饮鸩止渴的灰白,直至《蚀心者》中,笼罩着没有了心的小野狐的无边无尽的黑,辛大的作品,大都充斥着,求不得,放不下,每每看完,仿佛带着撕心裂肺的痛,却又麻木而彷徨。
《应许之日》,是辛大的一个转型。其实说转型谈不上,就像辛大自己说的,读者在成长,曾经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少女也许早已嫁做他人妇,再精彩的故事也经不住时间的消磨,就像我们在书中见到的“林叔叔、张叔叔、吴叔叔、韩叔叔”,岁月并没有特别的优待谁,知足的人也许得到更多,就像吴江和司徒玦脸上幸福满足的微笑,就像依旧圆滑却主动出击的老张,就像成为人上人却拼命找爱的谭少城,也许只有经历更多,才能懂得的更多。
《应许之日》的故事中,我们看到了许多曾经熟悉的面孔,《我在回忆里等你》中的姚起云有着卑微的出身,他陪着司徒玦渡过那么多快乐的时光,却吝啬给她一个圆满的未来,只因为她太美好,就像他早已洗的苍白的双手,即便如此,每每在司徒面前,他依然是自卑的,想起的依然是第一次见面时经年累月甲缝积下的泥垢,正是这样刻在骨子里的自卑毁了司徒玦,毁了姚起云,心上的垢让玦再难成圆。
《应许之日》中的封澜是幸运的,什么都好的王子吃了白雪公主嘴里的毒苹果,你以为他还会有幸福美满的生活?他用了七年的时间去遗忘自己,直到一脚踏进封澜织就的密网,网里的她可笑、痴缠,有风干在脸颊的泪和一往无前的决绝,她是他七年来的第一抹色彩,她给他的,是回家路上高跟鞋和人字拖交叠的脚印,是无声上扬的嘴角,是心底的思念,是每一分每一秒的弥足珍贵,更是为了让这份爱暴露在阳光下的担当与勇气。
那个字,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所有流放的苦,只为了最后的甜。他在等他们的应许之日的到来,他要看看察尔德尼最潮的女人,他要在每一个清晨对她说:“早啊,老板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