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我问①:“三年之丧②,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③;三年不为乐,乐必崩④。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⑤,期可已矣。”
子曰:“食夫稻⑥,衣夫锦,于女安乎⑦?”
曰:“安。”
“女安,则为之!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⑧,闻乐不乐,居处不安⑨,故不为也。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注释】 ①宰我:名予,字子我,孔子学生。 ②三年之丧:三年的守孝期。古人礼俗,父母死后,规定子女要守孝三年。 ③坏:毁坏,废弃。 ④崩:倒塌,引申为丢失,失传。 ⑤钻燧改火:古人钻木以取火,被钻之木,四季不同,马融引《周书·月令》云:“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季夏取桑柘之火,秋取柞鞧之火,冬取槐檀之火”,一年一轮回。“钻燧改火”即指此。 ⑥食夫稻:古代北方以小米为主粮,稻为珍品,所以此处以“稻”与“锦”对文,极言吃穿之豪奢。 ⑦女:同“汝”。 ⑧旨:美味。 ⑨居处:平日的居住生活。因为古代孝子守孝期间要住临时用草木搭成的凶庐,睡用蒿草编成的垫子,用土块当枕头,所谓“居倚庐,寝苫枕块”。所以说“居处不安”。
【今译】 宰我问孔子说:“父母死了,要守孝三年,这个期限也太长了。君子三年中不司礼仪,礼仪一定会遭废弃;三年不演奏音乐,音乐也一定会失传。陈谷子已经吃完,新谷子也已登场,用于打火的燧木又经过了一个轮回,整整一年就可以了吧。”孔子说:“父母死了,不到三年,你就吃那白米饭,穿那花缎衣,你心里能安吗?”宰我说:“安。”孔子着急地说:“你安,你就那样干吧。君子在守孝期间,吃美味不觉得甘甜,听音乐不觉得快乐,住在家里不觉得舒适,所以才不这样干。现在你既然心安,就照那样干好了。”宰我退了出来。孔子说:“宰子真是不仁呀!儿女生下来,三年之后才能完全脱离父母的怀抱。为父母守孝三年,这是天下统一的守孝期限。宰予不是也有从他父母那里得到三年怀抱的爱护吗?”
【集评】 清·于光华《论语集益》:“又严又婉,无限低徊。不甘、不乐、不安,随处皆然,偶就食、闻、居指之。”“仁与安字相应。”“予也句,非诘问语,是唤醒语,正打动心里,有无限凄惋意,宜玩‘乎’字。”
【总案】 本文见于《论语·阳货》,记述的主要内容是孔子和弟子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讨论和争论。父母死后,子女要守孝三年,在孔子看来,这是为人子者所必须做到的,是不言而喻的天下通则。它不但是培养理想人格的必修课,也是实现修、齐、治、平远大抱负的起点。不仅如此,孔子还为“三年之丧”找出了心理上的依据,即“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合情而又合理。但是,孔子这一伦理原则却遭到了弟子宰我的抵抗,“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同样是合情而又合理的。师徒相争,难定一尊,最终只好以心理感觉来决定取舍,“今女安,则为之”。但事情并没有完结,等宰我退出以后,孔子又发了一通议论,其中主要是针对宰我人格的批评。事后论人,是孔子论人的一种独特方式,也是《论语》中一种特殊的论述方式。由此也使人们看到了孔子一种独特的待人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