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
奔丧之礼①:始闻亲丧,以哭答使者,尽哀;问故②,又哭尽哀。 遂行,日行百里,不以夜行。唯父母之丧,见星而行,见星而舍。若 未得行,则成服而后行。过国至竟哭,尽哀而止。哭辟市朝。望其 国竟哭。
【今注】
①奔丧:在外地赶回去办丧事。②问故:问明亲人死亡的原因。
【今译】
从外地赶回去办丧事的礼节是:一听到亲人的死讯时,就用哭 声来回答报丧人,尽情哀哭,然后才询问亲人死亡的原因。听完报 丧人的叙述后,又尽情哭泣。于是上路返家,每天赶一百里路,但 不在夜里赶路。只有为父母奔丧的人,才能在早晨星星未隐没时 上路,到黄昏星星出现时歇宿。如果听到讣告后不能立即出发,那 就要把丧服准备齐全后穿着它上路。奔丧的人每过一国,到了国 境上都要哭泣,哭泣必尽哀而止。在路上哭泣,要避开集市和诸侯 的朝廷。在望见亲人所在国的国境时就要连续哭泣,一直到家。
【经文】
至于家,入门左,升自西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括发袒。降 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袭绖于序东①,绞带,反位。拜宾成踊, 送宾,反位。有宾后至者,则拜之成踊,送宾,皆如初。众主人、兄 弟皆出门②,出门哭止,阖门,相者告就次③。于又哭,括发袒成踊; 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④。三日成服⑤,拜宾、送宾皆如初。奔丧者 非主人,则主人为之拜宾送宾。
【今注】
①序:中堂与东西堂的隔墙。序东指东序东。②众主人兄弟:众主人, 指父之庶子,即同母所生之弟,及庶母所生之兄弟。兄弟,指堂兄弟。③相 者:赞礼的人。次:居丧的倚庐、垩室。详见《丧大记》注。④又哭:第二天 早上的哭泣。三哭:第三天早上的哭泣。奔丧的人一定要哭三次后才成服。 ⑤三日:奔丧者到家的第四天。因为生者从来日第二天数,所以叫“三日”。
【今译】
到了家门口,从大门的左边进门,从西阶登堂,走到殡东,面向 西跪坐下来,尽情哭泣。哭时要去掉头饰用麻扎住头发,袒露左 臂。然后下堂,走到庭东自己该站的位置上,脸向西再哭,边哭边 跺脚。哭完后到东序的东面穿好衣服,戴上麻首绖,系上苴麻腰 带,再回到原来的位置,拜谢宾客且哭泣跺脚,然后送宾到门口,又 回到原位。如果有迟来吊丧的宾客,也要拜谢,哭泣跺脚,送宾,都 和前面所做的一样。送走宾客之后,庶兄弟以及堂兄弟都离开殡 宫,走到大门外就停止哭泣,关上大门,赞礼者就告诉大家该到守 丧棚里去了。奔丧的人,在第二天哭殡时,还是括发袒露左臂哭泣 跺脚,第三天哭殡时仍是如此。到第四天穿上孝服后,拜谢和送别 来宾时,还都和以前一样。如果奔丧的人不是丧主,那么就由丧主 替他拜宾和送宾。
【经文】
奔丧者自齐衰以下入门左,中庭北面,哭尽哀,免麻于序东①, 即位袒,与主人哭成踊。于又哭、三哭,皆免袒,有宾则主人拜宾、 送宾。丈夫妇人之待之也,皆如朝夕哭位,无变也。
【今注】
①免(wèn):去掉头饰,用麻布条扎住头发。
【今译】
奔丧的人如果是服齐衰以下丧服的亲属,也是从大门的左边 进去,站在庭中间,脸向北,尽情哭泣。然后到东序东去掉冠戴,用 麻布扎住头发,系上麻腰带,再站到自己应站的位置上袒露左臂, 与丧主人一起哭泣跺脚。在第二天和第三天哭殡时,都要免,袒露 左臂。如果有吊丧的宾客,就由主人替他拜宾、送宾。主人主妇在 接待回来奔丧的人时,都是站在朝夕哭的位置,不要改变。
【经文】
奔母之丧①,西面哭尽哀,括发袒,降堂东即位,西乡哭成踊, 袭免绖于序东。拜宾、送宾皆如奔父之礼。于又哭不括发。
【今注】
①此下省略“入门左,升自西阶,西门坐”等文字,可参阅本篇第二节。
【今译】
为母奔丧,跪坐在殡东,脸向西尽情哭泣。哭时除冠,用麻扎 住头发,袒露左臂。然后下堂,走到庭中东面即位,面向西哭泣跺 脚。再到东序东去穿上衣服,用麻布扎住头发,系上腰带。拜宾送 宾都和奔父丧的礼节一样,但从第二天哭殡起就不用麻扎头发。
【经文】
妇人奔丧,升自东阶,殡东,西面坐,哭尽哀。东髽①,即位,与 主人拾踊。
【今注】
①东髽:郑玄以为是髽于东序,与不是奔丧者髽于东房不同。髽(zhuā): 已见《檀弓上》注。
【今译】
妇人奔丧,从东阶升堂,跪坐在殡东,面向西,尽情哭泣。然后 在东序去��,用麻布扎发,再走到自己的哭位上,与主人轮流痛哭 跺脚。
【经文】
奔丧者不及殡①,先之墓,北面坐,哭尽哀。主人之待之也②, 即位于墓左,妇人墓右,成踊,尽哀,括发,东即主人位,绖绞带,哭 成踊;拜宾,反位成踊。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 哀,括发袒,成踊;东即位,拜宾成踊。宾出,主人拜送。有宾后至 者,则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出门哭止,相者 告就次。于又哭,括发成踊;于三哭,犹括发成踊。三日成服。于 五哭③,相者告事毕。为母所以异于父者,壹括发,其余免以终事, 他如奔父之礼。
【今注】
①不及殡:奔丧者没能在死者葬前赶回家。②主人:指在家主办丧事 者。③五哭:成服的第二日哭泣。
【今译】
为父亲奔丧的人如果没能在死者葬前赶到家,就要先到墓上 去,面朝北跪坐,尽情哀哭。在家中主办丧事的人接待奔丧者时, 在墓左就位,妇人在墓右就位,哭泣跺脚,尽哀而止。奔丧者用麻 束发后,才到东边就主人位,再戴上首绖,系上苴麻腰带,又哭泣跺 脚。哭后拜谢宾客,拜完后回到原来位置哭泣跺脚,这时赞礼者告 知在墓上的礼节完毕。于是,奔丧者戴上冠回家,从大门的左半边 进去,面朝北痛哭,尽哀而止。用麻束发,袒露左臂,跺脚痛哭后到 东阶下就位,拜谢宾客后再哭踊。宾客出门时,主人拜送。如有迟 来的宾客,主人拜谢哭泣跺脚,宾客离开时的拜送和前面一样。庶 兄弟和堂兄弟都走出门,出门后就停止哭泣,赞礼者告知主人该到 倚庐里去了。在第二天早上哭泣时,仍须用麻束发、哭泣跺脚。第 三天早上哭泣时,还是用麻束发,哭泣跺脚。第三天就穿上全套丧 服。第五天早哭泣后,赞相丧礼的人宣布在灵堂的礼节完毕。为 母亲奔丧和为父亲奔丧不同的地方是:只在刚到家哭泣时括发一 次,其余哭泣时都用麻布束发,直到结束。其他的礼节都和为父奔 丧相同。
【经文】
齐衰以下不及殡,先之墓,西面哭尽哀。免麻于东方,即位,与 主人哭成踊,袭。有宾,则主人拜宾、送宾;宾有后至者,拜之如初。 相者告事毕,遂冠归,入门左,北面哭尽哀,免袒成踊;东即位,拜宾 成踊;宾出,主人拜送。于又哭,免袒成踊;于三哭,犹免袒成踊。 三日成服。于五哭,相者告事毕。
【今译】
为齐衰以下的亲属奔丧,如果没能在入葬前赶到家,也要先到 墓上去,面向西痛哭尽哀。在墓东除冠,袒露左臂,用布条束发,衣 上加麻縗,然后即位,和主人一起哭泣跺脚,再穿上衣服。如果有 宾客来吊,由主人拜宾、送宾。要是有迟来的宾客,拜宾送宾的仪 节与前面一样。赞相丧礼的人宣布在墓上的礼节结束。于是奔丧 者戴上冠回家,从大门左半边入门,站在庭中面向北痛哭尽哀,再 用布条束发,袒露左臂,哭泣跺脚,走到东面就位,向宾客拜谢。宾 客离开时,由主人拜送。第二天早上哭泣时,用布条束发,袒露左 臂哭泣跺脚。第三天早上哭泣时也是一样。第四天穿上全套丧 服,第五天早上哭泣后,赞相丧礼的人宣布奔丧的礼节结束。
【经文】
闻丧不得奔丧①,哭尽哀;问故,又哭尽哀。乃为位②,括发袒 成踊,袭绖绞带即位。拜宾,反位成踊③。宾出,主人拜送于门外, 反位。若有宾后至者,拜之成踊,送宾如初。于又哭,括发袒成踊。 于三哭,犹括发袒成踊。三日成服。于五哭,拜宾、送宾如初。
【今注】
①闻丧不得奔丧;指受君命外出有事,未完事之前不得奔丧。②为位: 因不能立即奔丧,在外面也按照亲疏关系排列哭位。主人的位置在东阶下西 面。③拜宾,反位成踊:拜宾时不站在哭位上,所以拜后返位哭踊。
【今译】
听到父母的死讯而不能奔丧,所用的礼节是:一听到死讯就痛 哭,尽哀而止;然后问明死亡缘由,再痛哭尽哀。于是在庭院中排 列和灵堂相同的哭位,主人去冠并用麻束发,袒露左臂哭泣跺脚。 再穿上衣服,戴上首绖,系上用麻拧成的腰带,走上哭位。拜宾时 不在哭位上,拜后返回哭位哭泣跺脚。宾客离开时,主人在大门外 拜送,然后回到哭位。如果有迟来的宾客,主人也先下拜,再哭泣 跺脚、宾出时,也在大门外拜送。第二天哭泣时,主人用麻束发,袒 露左臂哭泣跺脚、第三天哭泣时也是如此。第四天穿上全套丧服。 第五天哭泣时,拜宾、送宾和以前一样。
【经文】
若除丧而后归,则之墓,哭成踊,东括发袒,绖,拜宾成踊。送 宾,反位,又哭尽哀,遂除。于家不哭。主人之待之也,无变于 服①,与之哭,不踊。自齐哀以下,所以异者,免麻。
【今注】
①主人:原先在家主持丧事的人。无变于服:在家的人已经除丧服,穿吉 服,不必换成丧服。
【今译】
如果奔丧的人在家人已除丧后才归来,那就要到墓地去哀哭 跺脚,在墓东即位,用麻束发,袒露左臂,戴上麻绖,再拜宾哭泣跺 脚。送走宾客后,又返回原位,痛哭尽哀,然后除去丧服。到家中 就不再哭泣。原先在家主持丧事的人在接待归来奔丧者时,不须 改变他本来穿的服装,和奔丧者一起哭泣,但不跺脚。齐衰以下的 亲属在除丧后回来奔丧的礼节,和上面说的不同的地方是:只要用 布条束发,并且在衣上加麻缞。
【经文】
凡为位①:非亲丧,齐衰以下,皆即位。哭尽哀,而东免绖,即 位,袒成踊,袭,拜宾,反位,哭成踊,送宾反位,相者告就次②。三 日五哭卒③,主人出送宾。众主人、兄弟皆出门,哭止。相者告事 毕,成服拜宾。若所为位家远,则成服而往。
【今注】
①凡为位:这里指因私事在外而又不能立即奔丧的齐衰以下亲属,在所 居客馆依亲疏关系排列哭泣。②次:在寝门外搭的庐舍,供临时守丧用。 ③三日五哭卒:三日之内哭五次就停止哭泣。
【今译】
凡是在外面按亲疏关系排定哭位的,必须不是父母的丧事,而 是齐衰以下亲属的丧事。遇到这些丧事,都要站到哭位上。听到 死讯后先痛哭,尽哀而止。然后到东序去用布条束发,戴上绖带, 再走上哭位,袒露左臂哭泣跺脚。然后穿上衣服,接着向宾客拜 谢,回到哭位上,哭泣跺脚。送走宾客之后,仍要站到哭位上,这时 赞礼的人告知当进入守丧的庐舍。从听到死讯的那天算起,三天 之内哭五次,就不再哭了。主人出门送宾客,庶子和堂兄弟们都跟 着出门,出门后就停止哭泣,赞礼的人告知仪节已完毕。第四天穿 上丧服后仍要拜宾送宾。如果排列哭位的地方离家很远,那就可 以在成服之后再去报丧。
【经文】
齐衰,望乡而哭;大功,望门而哭;小功,至门而哭;缌麻,即位 而哭。哭父之党于庙①,母妻之党于寝,师于庙门外,朋友于寝门 外,所识于野,张帷。
【今注】
①父之党:指同姓而无丧服关系的人。
【今译】
为齐衰关系的亲人奔丧,在望见家乡后开始哭泣;为大功关系 的亲人奔丧,在望见家门后开始哭泣;为小功关系的亲人奔丧,在 跨进家门时开始哭泣;为缌麻关系的亲人奔丧,站到哭位上才开始 哭泣。同姓而无丧服关系的人死了,就到祖庙里为他哭一次;母亲 或妻子的族人死了,就在寝室里为他哭一次;老师死了,就在庙门 外为他哭一次;朋友死了,就在寝室门外为他哭一次。有过交往而 又通过姓名的人死了,就在郊外张设帷帐,在里面为他哭一次。
【经文】
凡为位不奠。哭天子九、诸侯七、卿大夫五、士三。大夫哭诸 侯①,不敢拜宾②。诸臣在他国,为位而哭,不敢拜宾。与诸侯为兄 弟③,亦为位而哭。凡为位者壹袒。所识者吊,先哭于家而后之 墓,皆为之成踊,从主人北面而踊。
【今注】
①诸侯:指以前的君主。②不敢拜宾:因大夫不能做诸侯的丧主,所以 不拜宾。③与诸侯为兄弟:指诸侯在异国的兄弟。
【今译】
凡是在外地按亲疏排列哭位而哭泣时,都不设奠。不奔丧而 在外边哭泣的次数是:为天子哭九次,为诸侯哭七次,为卿、大夫哭 五次,为士哭三次。大夫在别国为自己过去的君主哭泣时,不能自 以为主人而拜宾、送客。做臣子的出使在别国,为自己的君主哭泣 时,也不能以主人自居拜宾、送宾。诸侯的兄弟居住在外国,为诸 侯也是按亲疏排列哭位哭泣。凡是在外国依亲疏排列哭位哭泣的 人,只要袒露左臂一次。只是一般交往的人吊丧,先到丧家去哭, 然后到墓地,无论在丧家还是在墓地哭泣,都要跺脚,其方式是跟 在主人后面,面向北跺脚。
【经文】
凡丧,父在父为主①,父没,兄弟同居,各主其丧。亲同,长者 主之;不同,亲者主之。闻远兄弟之丧②,既除丧而后闻丧,免袒成 踊,拜宾则尚左手③。无服而为位者,唯嫂叔及妇人降而无服者④, 麻⑤。凡奔丧,有大夫至,袒拜之,成踊而后袭。于士,袭而后拜 之。
【今注】
①父在父为主:父亲是一家之长,如果儿子的妻或孙子死,仍是父作丧 主。②远兄弟:指远房的兄弟,丧服关系在小功以下。③尚左手,拜时左 手包在右手之外,为吉拜。④妇人降而无服者:指出嫁了的族姑姊妹。 ⑤麻:指在吊丧的衣服上加麻绖。
【今译】
凡有丧事,父亲在世就由父亲主持;如果父已死亡,兄弟都住 在一起的,就各自为自己的子孙主持丧事。如果大家与死者的亲 属关系都相同,就由年龄最大的人主持丧事;如果关系不同,就由 关系最亲密的人主持。听到远房兄弟的死讯,但却在除丧之后才 听到的,虽然也用麻布束发,袒露左臂哭泣跺脚,但拜宾时要把左 手包在右手外边。不需穿丧服但仍站在按亲疏排定的位置上哭泣 的,只有嫂叔之间,以及本来有服而因出嫁降为无服的族姑姊妹 们,她们都要在吊服上加麻绖。凡是奔丧者到家正在行礼的时候, 有大夫来吊丧,主人就袒露左臂向大夫下拜,跺脚哭泣后再穿上衣 服。如果是士来吊丧,主人要穿上衣服再下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