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长安城中有豪民杨崇义1者,家富数世,服玩之属,僭2于王公。崇义妻刘氏,有国色,与邻舍儿李弇3私通4.情甚于夫,遂有意欲害崇义。忽一日,醉归寝于室中,刘氏与李弇同谋而害之,埋于枯井中。其时仆妾辈并无所觉,惟有鹦鹉一只在堂前架上。洎5杀崇义之后,其妻却令童仆四散寻觅其夫。遂经府陈词,言其夫不归,窃虑为人所害。府县官吏,日夜捕贼。涉疑之人及童仆辈,经栲捶者百数人,莫究其弊。后来县官等再诣崇义家检校,其架上鹦鹉,忽然声屈。县官遂取于臂上,因问其故。鹦鹉曰:“杀家主者刘氏、李弇也。”官吏等遂执缚刘氏及捕李弇下狱,备招情款。府尹具事案奏闻,明皇叹讶久之。其刘氏、李弇依刑处死,封鹦鹉为绿衣使者,付后宫养喂。张说6后为《绿衣使者传》,好事者7传之。
选自《开元天宝遗事》
注释
1.杨崇义:人名。
2.僭:超越本分。指地位低下的冒用地位在上的名义、礼仪、器物等。
3.李弇:人名。
4.私通:即通奸。
5.泊:及,到,等到。
6.张说:人名,唐玄宗时的宰相。
7.好事者:喜欢管闲事的人。
释义
家住长安城的杨崇义,家里好几代都非常富有,他家的服饰及用品奢华讲究,都可以和王公贵族媲美。杨崇义的妻子刘氏长得很漂亮,也可称得上是天姿国色,但她与邻居李拿通奸时,感情比对丈夫更好。有一天,杨崇义喝醉了,回到房中就睡着了,刘氏就和李弇一起,把杨崇义杀了。又将杨崇义的尸体埋在枯井中。当时人们都没有发觉。所有的一切只是被在场的一只鹦鹉看见了。
杀了杨崇义以后,刘氏就派她家的童仆们,到处去找她的丈夫。并向官府的人报案说,她的丈夫外出很久没有回来,恐怕是被人害死了。州县衙门的官员,得报后,日夜搜捕,凡可疑的人及童仆被捕者竟牵连了几百人。但仍然找不到任何线索。后来,县府的官员再一次来到杨崇义家搜查,架上的鹦鹉突然叫起冤来,县官就将鹦鹉放在自己的手臂上,问它为什么叫冤,鹦鹉说:“杀我们家主人的不是别人,就是刘氏与李弇。”县官就将刘氏和李弇捉拿来,投入监狱中。一经审问,他们就都招供出来。县府的官员向皇帝做了汇报。唐玄宗听了十分惊讶,他叹息了很久,然后将这只鹦鹉封为绿衣使者。并将它送到皇宫内喂养。宰相张说还写了一篇《绿衣使者传》来记载这件事。以后,人们将这个事情编成故事,一时间,这个故事在百姓中传为奇谈。